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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猥亵女童案请求二审判无罪,法学博士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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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6月17日,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网络综合/江淳编辑)



6月18日晚间消息,据新京报报道,对于“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获刑5年”的判决结果,被害人代理律师表示,本案属于“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况,他们不认可一审判决结果,已向普陀区检察院申请抗诉。


据被害人代理律师透露,案发后,被害人陷入精神抑郁,考试成绩差、在学校表现异常。而被害人家属为使王振华获得较高量刑,一度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被害人代理律师称:“对方找过中间人想给50万,但我们一分钱都没拿。我们不要钱,要的是严惩。”

6月17日下午,王振华案历时两天,法院公布判决结果,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而据新京报援引法院方透露的信息,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综合考量对被害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对被告人做出从重判决。(文|AI财经社 林垚)



王振华猥亵女童案辩护律师陈有西



法学博士储殷锐评王振华案


王振华这个案子,我跟大家多说两句。(来源:储殷  教授/微博)


当年啊,我们本来规定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是强奸罪,然后一群律师、法学家、人大代表鼓捣出一个嫖宿幼女罪,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是嫖,就不算强奸。如果嫖的时候,不知道是幼女,也许还无罪。当时一片欢腾,说是法治的进步。后来北大的朱苏力看不过去了,说你们这帮人,被嫖的都是穷人家的闺女,嫖客都是你们这样的精英。然后一堆人开骂,说朱苏力民粹、诛心之类巴拉巴拉的。



那个时候我还在读书呢。


这么多年下来,也算是对这个精英圈有所了解,说实在话,苏力先生说的还真没错。这个圈子有很多人,就是有糟蹋幼女的习惯。


所以,每次看到类似王振华的案子被轻判,我总是忍不住。


一群刚刚学法律的孩子跟我这里讲无罪推定、罪刑法定,我只能说,你们是真不了解这帮人是什么货啊。



什么叫疑罪从无,呵呵……你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吗?


这个保护幼女啊,其实幼女和幼女不一样的。大学教授、检察官、律师的幼女都是保护的很好的,真正被侵犯的都是穷人的幼女。所以这里面体现的其实是对穷人的态度。全世界的国家里,对侵犯幼女都是非常严厉。王振华这案子换到其他国家,化学阉割、十几年刑期都不意外。现在就5年。你和我讲法治。我去你大爷的,有问题吗?


你们这帮精英就这么玩法治啊,玩到最后法治就是一个烂大街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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