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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我的人生与中国改革一路同行-中国乡村发现--从这里发现中国乡村

2014-08-28 陈文胜 乡村发现

2008,在这个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特殊年份,笔者不禁回忆起与父亲、母亲、伯伯、哥哥等一起在农村生活的艰辛往事,以及在基层工作的那段坎坷岁月。

为一块红薯挨一记耳光

“红薯”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过苦日子的标志。

一出生就跟着家人吃“大锅饭”的我,对儿童时代刻骨铭心。10岁前难得吃上一顿清白的米饭,每顿饭都是把红薯渣、土豆、萝卜等蔬菜搅拌在一起凑合着填肚子。一年中最高兴的日子是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因为可以吃上几顿不掺任何杂粮的白米饭和几小块猪肉。

在那个年代,饿肚子的日子终究占多数。寻找食物充饥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春天有竹笋的时候,哥哥们就会在夜深人静时挖几个回来。挖笋提心吊胆,生怕被生产队的人抓住;吃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家里缺油盐,只得用清水煮来吃,明知那笋吃了麻口和翻胃,也不得不往下吞,以度过漫漫长夜。

相比之下,吃红薯自然比吃用清水煮的笋要好得多。而在我7岁那年,却为了一个红薯付出了血的代价。

那年的某一天,我从山上砍柴回来,路过一片红薯地,发现一个红薯长到土面上来了,由于饥饿,终究经不住诱惑顺手把它拔了出来,正准备吃时,被生产队队长逮了个正着,队长扬起手就给了我一个耳光,“你这个小四类分子竟敢偷公家的东西!”红薯没吃到,嘴却被打歪了,一颗新牙摇摇欲坠,这因饥饿而换来的一记耳光也深深地印在了心里。

回家后,年幼的我不仅没有得到安慰,还被父母要求去给生产队长认错。生产队长就是“天”,那个时候父亲也是在惶恐中度日。

父亲本来就成分不好。他的二哥是湖南和平解放前国民党部队的军官,湖南和平解放时跟随程潜起义,由于厌倦行伍生涯,辞职回乡归田,后以解放军军人的身份任乡农会主席。谁知在后来因向上级提意见,被打成“国民党特务”、“反动军官”,判刑三年,牢中得病出狱即去世。父亲又是一个硬骨头,从不肯低头,在二伯坐牢后以“反革命罪”入狱。出狱后,几乎每一次批斗大会都要他戴高帽演“主角”。干部经常找各种理由抄家甚至搞突袭。我兄弟姐妹7人,在大办食堂时,2个饿死,1个后来病死,只有4个活了下来。当时,父亲为了保住自己的“香火”,叫大哥跟着本村几十个人在一个黑夜出外逃生。所以我的童年没有安全感,怨恨那些缺乏人性的基层干部。

1979年,父亲说碰上了好时代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大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一时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对农民来说,土地是最珍贵的,这次改革将把他们心里最宝贵的东西的使用权均匀地划分到每一人名下。

改革开放的政策下达到乡村,父亲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责任田分下来了,父亲说可以为自己做事了,再也不用听生产队长吼了。

土地责任到人,父母更加辛勤了,生活也越来越好,最明显的改变是一年到头可以吃上白米饭了。

父亲说碰上了好时代,但他仍很担心土地会被收回去,怕像刚土改时分给农民的土地又被拿回去那样。

直到1982年,父亲才打消了疑虑。饭有了,肉也吃上了。父亲告诫我们:“这样的日子已经是最好的日子了。” 父亲很知足,不敢去想日子会比当时更好,可惜老人家已经作古,没能看到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今天的祖国。

我还有两个哥哥,均年长我十几岁,由于家庭成份问题,作为“外流分子”长期在外,改革开放后才敢回来。

“外流分子”学会了普通话,仅此一点优势,让他们搭上了改革开放的第一班车。一个在公社工厂做采购员,一个在大队工厂做采购员。改革开放需要知识,需要科学技术,时代成就了他们。此后,他们又单独从事个体经营,淘到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桶金。

政策好了,但人们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改变过来。当时我家成分不好,但改革开放后是全村最先富起来的,一些成分为“贫农”的村民还在狂言,“你们家终归是成分不好,说不定哪天又斗你。”

农民也要政治平等

改革开放初,父亲还没有平反,但别人已不再像过去那样把父亲看作另类了。

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是生产资料的一个所有制的形式改革了。闲人少了,人们做事的积极性高了。感觉日子过得空前的好,尽管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还没有达到今天的水平,但是农民对政府的满意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且绝大多数是一致的。

再后来,生活更好了,人的思想观念也开始变化。由于我们生产队穷得出了名,当时一个叫洪元方的年轻公社书记到我们生产队来蹲点,他看遍整个生产队,认为我家最干净,就住了下来。当时父亲还没有平反,一个公社书记却住到了我们家,这在当时是一件不得了的事,也在无形中提高了我家的政治和社会地位,村里说我们闲话的人少了。

土地分产到户后,人们都去拾掇自己的土地了,说别人闲话的事没了,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劳作场景。我们那个原本生活在农村社会最底层的家庭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仅有饭吃了,身份层次不觉间也提高了,感觉到人与人之间渐渐平等了。

只有少数自认为成分好,不做事情的人感觉有些失落,甚至埋怨改革开放。殊不知,依靠成分过活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家境好了,我比几个哥哥幸运的是,有机会一直读书,而且后来当上了国家干部。

一年暑假,父亲说,“托改革开放的福,我又了却了一桩心愿。”早年父亲因所谓的“现行反革命罪”坐牢,伯伯因“国民党特务”被判刑。改革开放后,父亲和伯伯都平反了。平反后,法院来问父亲有什么要求,要多少经济补偿,父亲却说:“我什么都不要,能够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就心满意足了,没有本事为国家作贡献,就不为国家增加负担了。”

没有读过多少书的父亲,思想境界之高至今令我敬仰不已。在给伯父平反时,父亲同样表态:不要国家一分钱的经济补助。伯父唯一的一个儿子由父母抚养成人,在这件事上父亲做了当然的“代表”。

后来两个哥哥做生意赚了钱,渐渐拥有了几十万的身家。此后,村里一年一个样,单车、电视、缝纫机旧三样很快被淘汰,冰箱、洗衣机等新产品迅速出现在农家小院。改革开放给农村带来的变化可用“翻天覆地”来形容。

我们错过了一个重要机遇

不管白猫黑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改革开放初,小平同志以此来激励国民放手去干。三十年后,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了,体制更健全了。

任何改革都是在摸索着前进,只要进步就是好的,但前进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应适当进行必要的反思。

改革开放之初,涌现出大批乡镇企业,他们充分利用农村的劳动力,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1980年代末,政府放活政策发展乡镇企业,短短几年时间,洗脚上岸的几千万农民在国家不给资金、不给人才、自找市场的情况下,把乡镇企业发展成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农民发展经济的爆发力使小平同志都惊呆了,连称“没有想到”。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使农民中涌现出很多工商业人才。伴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农村出现两个重大问题,一个是乡镇企业走到一个高峰期;另一个是大量的农民向城市流动。

当广大农村普遍出现后一问题时,国家没有及时出台可行的政策,反而对当时想进城的农民工采取“堵”的政策,到处设门槛。如今,回过来看,当时若制定一些有利于农民工进城的政策,如户籍、劳动保障、保险等制度适度放松,我国的经济状况可能比现在还好,三农问题也许没有后来那样严峻。

1990年代初期,国家为了保护国营企业,使中小企业不与国有企业争资源,出台政策关闭“七小企业”,且大力扶持大中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从此走向衰落。

一些数据说明,这是一个重大的决策失误,这也是我们改革过程中的一个反思案例。改革开放后涌现出来的乡镇企业,在状态最好的时候吸收的就业人员有1.4亿~1.7亿,解决了近两亿人的就业问题。

乡镇企业在1993年开始整体衰落。这两个关键点后来给农村带来了很大的后遗症。

在要求乡镇企业不与国有企业争资源的同时,国有企业也没能产生很好的效益。很多国有企业随后相继垮掉,最后落得个是非成败两头空。

新农村建设中,又一次把“乡镇企业”推向了历史舞台,这是一件好事。

乡镇企业是否可以给我国工业转轨带来影响?城镇化建设是否对小城镇更有利些?建造超特大城市在中国是否可行?是不是可以把一些地方先建成小城镇,再逐步向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应该把三农问题放到一个战略位置上来思考。

最需要反思的是粮食体制改革

1990年代以后,最需要反思的是粮食体制改革。

粮食改革的指导政策以政府控制为关键,最后造成粮食价格持续低迷,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大大削弱。

当时国家的粮食补贴全部给了粮食部门,生产粮食的农民得不到任何好处。粮食是国家安全的一个产业,又是一个弱势产业,国家确实要进行有效控制。无论是过去国家对粮食企业直接进行价格补贴,还是今天直接对农民的粮食补贴,虽可以缓解一些矛盾,但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诸如子女上学、水电路建设等方面进行财政投入,从而在根本上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

李昌平的《我向总理说实话》,提到了土地大面积抛荒的问题。我在一篇文章中把他总结为“农业的出路在于抛荒、农民的出路在于进城”。

为什么这么多人抛荒呢?谁种得越多就亏得越多,国家又不重视,农民只好用脚来投票:走人。大面积抛荒,基层干部反而以罚款来解决问题,当时就有很多乡村干部征收过所谓的“抛荒费”。

农民种田到底赚钱了没有?他为什么亏本都要为国家承担粮食安全的责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对农村改革的观察

财政包干也是改革开放中的一个重大决策,这个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缺乏配套措施。

财政包干必须要有配套措施,沿海发达地区财力大,能够为农民提供公共产品,但内地农业地区办不到。特别是在取消了农业税粮食价格又这么低迷的时候,基层政府没有办法保证公共产品的提供。

在衡阳县三湖镇,1999年9月,镇政府在收取农民统筹提留和进行计划生育工作时,引发震惊全国的恶性涉农案件,湖南省委以1号文件对“三湖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9名镇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有3名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成为三湖干部和群众心中难以言说而又挥之不去的痛楚。我是在案发后调到该镇任职的。

回顾“三湖事件”,它是在全国性农村经济大危机的背景下发生的。笔者认为,干部粗暴的工作作风和操之过急的工作方法,固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因素,但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在1990年代,国家对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不断下降,农民负担居高不下。如三湖镇当时全面进行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乡村道路建设等,每亩田上缴费用最高达170多元。

而当时农民辛勤劳作生产的粮食贱卖至每百斤30元以下。在1999年的三湖镇,稻谷每百斤卖27元,还要除杂、除水分,一个农民在卖粮时愤怒地把稻谷倒在河里!

三湖镇有一个村调整产业结构,全部种李树。当年李子大丰收了,却只能卖到8分钱一斤,这个价格远远不足以支付拉到城里的运费,李子全部烂在山里。即便如此,人平近200元的农业税仍然要交,农民反抗是必然的。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所有的政治问题,归根到底是由经济问题而引发的。当农民的生存发生危机时,再牢不可破的干群关系在激化的利益冲突面前,都难以维系。

当年三湖镇的农业税收是120万左右,收了一个月只收了3000多元。收不到税,县财政就把乡镇干部的工资抵押到税收里面。矛盾一触即发。所以那时候很少有人愿当乡镇干部,有背景有关系的都在县以上的机关工作。所以一度在农民中招聘乡镇干部,没有人愿意来,只有在农民中直接招聘了。

当前,尽管普遍认为三农问题依然很严重,但农民不仅有了更多的社会地位,而且在中国历史上处于最好最自由的时期,农村社会体制的变革和创新具有了更多更好的机遇。

曾几何时,农民不敢面对一个村支部书记。父亲之前因成份不好,公社干部和大队干部甚至生产队长都可以随意限制他的人生自由。现在不要说村支部书记、乡镇书记农民敢指着他的鼻子骂人,还敢于到到县里、市里甚至省里,直接找书记、县长、市长、省长对话。这种底气是几千年来农民所没有的。必须要承认改革开放短暂的三十年来,中国的变化是巨大的,成就是非凡的!

从选举制度的改革上看,数亿农民从鼓掌表决到举手表决再到投票表决,实现了一次次质的飞跃。三十年弹指一挥间,中国政治文明正在悄然兴起。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们应该对未来充满信心。美国的选举改革用了200多年,仍有局限性,中国改革至今仅30年时间,怎能期望制度完美无缺?改革虽有反复,但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机制一旦建立,必有连锁反应,潮流一旦形成,谁也无法阻拦!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经济发展的加快,改革之路必然会越走越宽。

(作者系湖南省社科院研究员、《中国乡村发现》执行主编)

中国乡村发现第9期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此为原稿,与书刊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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