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胜:法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现代转型-中国乡村发现--从这里发现中国乡村
——评陆福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治理研究》
农产品质量安全牵涉千家万户,关乎性命,没有小事,也没有终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不断升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农业产业自身的现代化发展,而且是国家民生安全和国际形象的重要标志。
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以来,掠夺式的开发发展严重破坏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态环境。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中,传统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遭到严重破坏,石油农业在产量优先的引导下失控发展,加之市场经济下的道德缺失,导致了近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每年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内容,成为国务院每年重要的例行行动之一。我国农业部门也每年都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安全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永远在路上,专项行动只是重点治理突出问题,而不能全面根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因此,借助法律制度构筑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由人治向法治的现代转型,是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治理的关键。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陆福兴先生的新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治理研究》一书,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的视角,从法治的角度审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力求打破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治理、运动式治理的传统模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为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理性治理机制,实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现代转型进行了理论探索。
纵览全书,作者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法律治理的缺陷和当代任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治理的体系构建进行了研究。本书作者认为,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夫在农外”,故用专章研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优化问题。同时,作者对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领域——土壤环境、转基因安全和物种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章探讨,并分别提出了法律治理的对策,构成了较为全面和具有操作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治理体系。
正如作者所言:“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既是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技术问题,也是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还是一个社会意识问题。”需要依托完整的行为规则进行规范。法律作为人的社会行为规范,是现代社会秩序的守护神,农产品质量安全秩序的维护必须借助于法律,必须与时俱进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本书不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进行了法律思考,也传播了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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