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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中国三农学界的几种倾向-中国乡村发现--从这里发现中国乡村

2015-03-05 陈文胜 乡村发现

提要:有关三农的理论研究,存在着几种倾向。一是理想主义倾向。把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案,定位为“应该怎样”,却不分析现实的“可能”。二是道德主义倾向。不少学者以农民的维权卫士自居,不寻求矛盾的解决而是暗示甚至鼓励对抗。三是历史经验主义倾向。有学者怀恋于“三纲五常”的宗族社会,希望用宗族自治来取代现代的乡村治理,由公民社会回归宗族社会。四是新闻典型主义倾向。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抓住一些新闻“卖点”,加上自己的主观臆断,炮制出耸人听闻的看法。

尽管三农问题的理论有了纵深的发展,不少学者因此而名扬天下。纵观全国三农学界的理论研究,基本上存在着五种倾向。

一是理想主义倾向。把“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案,定位为“应该怎样”,却不分析现实的“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专家学者和政策制订者为中国三农问题开出的药方,总是道理上行得通,现实中却寸步难行。有人把这样的学者和政策制订者称为“廖耀湘将军”。“辽沈战役”结束后,廖耀湘质问刘亚楼道:“你们共军打的什么仗?根本不懂战役,也不讲究战术。如不相信,请转告林彪将军,我们把部队摆开,重新打!”都当了俘虏了还不肯承认自己的理论不符合实际,还反过来怪别人的实践不符合自己的理论。不是实践验证理论,而是理论批准实践。这就是“廖耀湘将军”们为什么经常批评基层干部不去执行某些“好政策”的根本原因。

有些理想主义者,如果他认同某些价值观念,比如美国式的“民主”作为“理想”,就宁要美国的草,不要中国的苗;宁要“理想”中的草,不要现实中的苗。如同程序员编写电脑程序,要现实生活按照他编写的“理想程序”来运行,要求现行的生活程序退出,大喊“重新启动”!电脑可以重新启动,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的生命和幸福可以重来?你有权为自己选择价值观念设计生活方式,但你凭什么要为别人来设计生活?农民不需要你去“布道”和“传教”,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农民,有谁还会来相信“救世主”呢?

研究三农问题,应根据农村的现实,而不是站在理想的角度。就象先有人体,后才能有生理科学。不管你的生理科学怎样去确定,人的血液循环依旧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运行,不会因你的生理科学来改变运行的方式。即便是生理科学,研究的是普遍规律,每个人都有他的特例,如血液就有不同的类型,不能照单开方。

二是道德主义倾向。为什么有的学者要用道德把自己包装起来?因为只要成了道德的化身,就是真理在手,就可以口含“天宪”无论说什么都是对的,就能够“赢者通吃”。如果是属于他们要否定的群体,就要上纲上线;和“文革”中对待“牛鬼蛇神”一样,打棍子,带帽子,就要否定一切;即使是对的,也“对”得“别有用心”。如果是属于他们要肯定的群体,因为是根正苗红的“红五类”,就自然要肯定一切,即使是错的,也“错”得很有理由很有原因。不少学者以农民的维权卫士自居,不寻求矛盾的妥协而是暗示甚至鼓励对抗,鼓吹对基层政府革命而非改革,甚至在农民中进行煽动和宣传,鼓吹斗争学说,以阶级观点分析矛盾,带有强烈的“文革”色彩!实际上是在把这个社会撕裂成一盘散沙,而一盘散沙的撕裂社会就有了动乱的可能,只要天下能乱就可乱世出英雄。所以,少数学者与其说他是在为农民利益请命,不如说他是在想过把“英雄瘾”而已。

有人说,“文革”给中国留下的最大的后遗症就是 “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只要不做事情就永远不会犯错误;而做事情的满足了某些人就可能得罪另外一些人,永远要得罪人。乡镇政权是个做事情的,改革开放以来做了很多的事,有好事,也有和当今一些学者一样在正确的名义下的坏事(比如义务教育)。今天的媒体和学者们言必称“横征暴敛”,更加恶劣的是还把官民比例的“罪恶”不算在庞大的官僚机构头上却算在乡镇的头上。所以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社会里历来做事情的人都是没有好下场的,捣乱的总能统帅那些被得罪的人对做事情的进行最后的“清算”。三农问题出现了,总要人来承担责任,于是媒体和学者开始了对乡镇政权的大清算。“文革”时候的“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打倒一切”没想到竟然能够在三农学界风行一时,“踢开党委闹革命”、“破四旧”、“砸烂公检法”这样“文革”中的“必杀秘技”成为了学界撤销乡镇政府的主流观点。农民负担的解决方案就是撤销乡政府,而追讨1000亿元农民工的欠薪需要支付3000亿元社会成本,这样低效率的城市政权要不要取消呢?对于九亿多农民而言乡镇干部又能够收割到多少利益?是哪些群体在真正收割九亿农民的绝对利益?

即便是要撤销乡镇一级机构,精简乡镇干部,也不要在“效率优先”的口号下,使国企改革的“减员增效”在乡镇机构改革中重演。主流的学者专家就如同在“国企改革”中首先要下岗分流工人一样,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首先就要撤销乡镇、下岗分流乡镇干部。某个非常有影响的主流学者,就提出要裁撤1000万乡镇干部来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典型的郎咸平先生所说的“靠拍脑袋做决策”的结论。是先定事定职能,后定机构定人员;还是先定机构定人员,后定事定职能呢?笔者认为,目前国内正在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如同1996年以来历次出台的关于社会福利的改革一样,教育、医疗、住房、卫生的四大改革都具有“社会排斥功能”,是一个社会排斥机制。现在的乡镇机构改革,真正要排斥的是作为农家子弟的大多数普通干部。1000多万农家子弟,牵连着1000多万个农民家庭;多少农民卖血流汗送自己的子弟读书毕业因为没有背景才不得不走上乡镇工作岗位,曾经借钱给乡镇完成税费任务至今血本无归,长年累月欠发的工资至今未付,却要在没有任何补偿没有任何出路的情况下,就这样“轻轻的你走吧,正如你轻轻的来”?

无协商即无改革,无补偿即无改革;这是我们新的宪法精神。我们的改革应该是双赢的改革,是多赢的改革,是能够给人以出路的改革。不存在一部分人天然地应该承担改革的成本,而另一部分人天然地就应该享受改革成果。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改革的原则应该是“公平交易”,而不是计划经济下的“牺牲奉献”。有人就认为,那种一提改革就想要“牺牲”几千万人、就要求别人“付出代价”的主张,说轻一点是糊涂,说重一点是没有人性(光明日报:《以“改革”的名义“牺牲”几千万人是强盗逻辑》,作者:田嘉力)。

我不否认三农问题上升为全社会的道德意识,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意义。但问题是,道德意识并不等于科学态度,道德热情最容易自我放大,从而迷失科学思维的方向。特别是对农民客体化的那种道德关怀,经不起理性的审判。善的动机也并不一定能产生善的结果。毛泽东对农民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希望农民能与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在农村大办食堂,而结果呢?

三是历史经验主义倾向。不顾经济全球化的大市场时代背景,照搬照套中外的历史经验。有学者怀恋于“三纲五常”的宗族社会,希望用“皇权不下县”的宗族自治来取代现代的乡村治理,由公民社会回归宗族社会。有的竟然希望回归“人民公社”,以其有用性来证明科学性。有的甚至呼吁取消村民自治,取消村民委员会。还有提出农会说的,在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都没有来源的情况下,又要加上了一个需要负责农会人员费用的不在编制的农会组织,在“减负”的名义下进行“加负”。而有的动辄把问题归因于制度不合理,照搬照套一些欧美经验,用以指点中国三农问题的“江山”。

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实践,当属套用封建王朝的“一条鞭法”来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这场号称在全国农村的“第二次革命”,投入了无法计算的改革成本,包括巨额的财政成本和被处分一大批的基层干部、以及为数众多受伤害的农民、被撕裂了农村社会等等。而改革的结果最终未能实现设计者的主观愿望,出乎意料之外地被另一场改革所改革:改革确定为“合理”的农业税不得不被彻底取消。到今天除了基层干部被动地承担责任以外,还没有谁来主动地承担这场短命改革的责任。

最热门的是“民主”和“自治”的研究。有人认为,中国落后的乡村,并不像学者专家所说的那样,给点“民主”就能阳光灿烂。置身于后WTO时代的中国农民,即使没有盘剥和欺凌,也不可能过上桃花源式的生活。希望推进农村民主来发展农村的城市学者,可为什么不在自己居住的城市推进民主呢?为什么中国城市的现代化不是靠推进民主来进行的?就连村民自治理论的权威专家徐勇教授也公开承认:村民自治不能解决三农问题。中国现在的问题首先不是建立民主制度,而是要让社会不同利益集团的代理人能有一个合法的受保障的政治博弈平台。民主不能仅仅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会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民主同时必须要保护弱者,这样才能产生社会和谐。

笔者认为,一些的学者和国人对美国的民主十分向往,而对中国数亿农民的民主实践视而不见。事实上,中国的民主进程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数亿农民从鼓掌表决,到举手表决,再到投票表决,实现了一次次质的飞跃。农民对权力从顺从、到不合作、到谈判、再到抗拒、特别是发展到了现在叫板政府和罢免官员的时候,这是中国现代民主的一个伟大进步!曾几何时,农民不敢面对村支部书记,今天的农民可以壮告国土资源部部长!福建省福安市下属几个镇的农民发起罢免市长的近万人签名,随后,福建省闽侯县和福州市,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岛市也分别有数万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代表发起了罢免当地党政领导的行政职务和他们的人大代表资格的活动。这难道不能说明中国的民主在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吗?中国农民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正在一天一天地觉醒吗?

四是新闻典型主义倾向。不做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不严肃思考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不注重客观科学性,用走马观花式的调查、新闻式实录一些典型个案,抓住一些新闻“卖点”,引用一些道听途说的资料,加上自己的主观臆想,炮制出耸人听闻的看法,追求轰动效应,以此作为平步青云快速成名的一条捷径。比如一个1000人的村,村民中如果出了一个1000万元的富翁,即使其他人没有任何收入,全村人平纯收入也不就有了1000元吗?这样的“人平纯收入”的数字分析能有什么意义?

而问题不在于这些以媒体报道、农村生活经验、到村庄的几次考察调查等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资料为基础提出来的观点是否正确;而在于持这些观点的学者缺乏一种谦虚的品质而过于自负,更在于这些缺乏科学论证的观点最能够惑众也就最容易被媒体“买进”再作热点“卖出”。

于是就有人对“个体的调查,上升为整体的概括”的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某学者关于对农民维权的典型调查,就迅速成为了网上的热点。这样一些“农民英雄”,能否真正代表农民?作为农村边缘化且不稼不穑的人,本地绝大多数农民都不认同他们。他们要么向农民集资维生,要么要挟当地政府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自从农业税取消后,农民就发现他们没有利用价值了,就再也没有任何市场。对其生存状态的人性关怀无疑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但是,如果把他们作为农民的“精英”或“代表”,以他们为骨干成立农民协会,是欠妥的;而以他们为基础来概括当代农民的整体状况,笔者就更不敢苟同。

当前,中国三农学界的理论研究大多是在自言自语。以理论演绎理论,以数字推算数字,以逻辑推理逻辑,少有把精力投注到与实践层面的互动上。而理论研究怎么可能离开研究对象的参与和互动呢?杜润生认为,理论要与实践相统一,理论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社会目的性,必须服从社会需要。社会实践需要最大的地方,就是科学问题提出最多的地方,就是科学问题得到社会支持最大的地方,因而也是科学发展最快的地方。

真正的学者专家必须自觉地肩负两项使命,一是不断发现更为文明的社会结构,一是不断揭露现存社会秩序的问题。我们不需要大批文字工作者呼吁社会“应该怎样”,而是要一大批李昌平这样不计个人利益的“天真现实主义”者,来揭示社会问题,促成标志性事件的发生,推动社会朝着“可能怎样”的方向发展。有个学者认为,真正的负责任者应该是既有主义,也有良心;既要无情鞭挞不合理的丑恶现象,也要温情脉脉的抚慰这个饱经磨难的民族;更要肩负起自己的那份公民责任。当所有人鸦雀无声时,说话的人就可能成为英雄;很多人都在说话,再多说就只能让人感到烦躁。谁应该对历史负责?不要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要“天下兴亡,我的责任”!事实上,我们必须首先负责,才能体会到责任感带来的改观。而非看到改观,再开始负责。毛泽东当年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思想,不在于他做的那几篇农村社会调查报告的学术成果,而在于他凭着对中国农村深切的体验所做出的科学判断,更在于他理论的实践唤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中国乡村发现》丛书带着泥土的芬芳,于2006年金秋应运而生,以其独特的姿态,立足于“三农”第一线,定位于为“三农”理论者与实践者打造一个“想说就说,想写就写,想看就看”的舞台,构筑一个农村研究“官、学、民”三者互动的平台,提供一个“为基层和农民说话、说基层和农民的话、让基层和农民自己说话”的阵地,成为一个基层干部、普通学者、在校学生以及关注“三农”问题的热心民众传播心声的讲坛。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已成为国内研究农村问题、了解农村信息的重要理论读本和参考资料。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等“三农”专家学者和200多位基层工作者发来了肯定性书面评语,陈锡文、韩俊、杜鹰、唐仁健、温思美等50位“三农”名家欣然担任学术委员。2012年荣获“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社科普及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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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是以当好农村发展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为己任,创建集农村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成果运用于一体的研究机构。被批准为“湖南省城乡一体化研究基地”;主要开展农村的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训、技术推广、文化传播以及宣传策划等业务,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农村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学术成果转化为政策性建议是突出特色,学以致用是根本宗旨。“农村的问题,我们的主题;政府的难题,我们的课题”是行动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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