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论|曹锦清:他者身份的社会性建构与主体性重建

2016-10-17 王欣 曹锦清 乡村发现
点击上方“乡村发现”可以关注哦!

——基于豫北林村越南籍媳妇日常生活实践的解读

摘要:
外籍媳妇作为一群特殊的移民群体,在社会结构性差异中被赋予边缘化的“他者”身份,渗透于日常生活和地方性认知中,再现为一种行动者内化了的身份属性,构成主体的内在张力。只有利用结构和网络资源优先突破行动者自身的局限,才能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有效发挥个体的积极能动性,实现主体性身份和地位的重建,而朋辈群体的互助共谋和婆家的全方位支持则是其从边缘化地位走向主体性重建的关键因素。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外籍媳妇①作为一个特殊的移民群体近年来不断出现在豫北林村,她们通过法律途径缔结婚姻获得制度的合法性,通过举行礼俗仪式被村落社区所接纳。作为从东南亚国家农村地区平行迁移的婚姻主体,她们的身份是合法的,既不存在边疆跨国婚的身份合法性及制度困境问题,也没有外来媳妇的城市化适应问题,但她们一嫁入当地就成为区别于本地媳妇的外来群体,面临着“他者”身份的结构困境。那么,在村落社区中,她们的身份地位何以被塑造?在日常生活中,作为被社会建构的身份主体,她们是如何扭转地位困境的?在现实的结构困境中又是如何超越局限、实现主体性地位重建的?这些都是本研究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他者”作为学术研究的关键词,在方法论上,是一种客观中立的研究视角;在本体论上,它暗示了边缘、低级、被压迫、被排挤的状况,是社会性建构的产物。即,“他者”在二元对立的关系之中往往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被边缘化,失去话语权,产生自卑感,形成某种不平等或压迫关系[1](PP118-130),这是一种“人为”的文化逻辑所建构的他者文化[2](PP3-15)

女性婚姻移民的身份认同和生活适应过程就是对“他者”身份的建构、解构和重构的过程。根据婚姻缔结的途径,女性婚姻移民的身份可分为“合法性身份”与“非法性身份”②两类。在非法缔结的婚姻形式中,外籍女性婚姻移民从制度到个体的自我认同都是一种“他者”的身份认定[3](PP57-61)[4](PP1-7),这在边疆的跨境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对此许多学者呼吁从法律制度层面予以完善[5](PP118-182)[6](PP82-86)[7](PP28-34),但此类研究并不足以解释制度合法性环境中外籍媳妇所面临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体系等诸多困境。谭琳等认为,拥有合法身份的女性婚姻移民既是当地文化的外来者,亦是婆家家庭的外来者,因此具有“移民”和“媳妇”双重外来者的身份[8](PP75-76)。祖群英则进一步从经济低下、社会待遇不公、家庭关系冲突、心理健康层面分析她们在生活适应和文化挑战中需要克服的不良因素[9](PP105-110),表明她们的社会地位在户籍制度、经济地位、参照群体的体制结构下并没有因为婚姻的缔结而提高,反而成为介于农民工和市民之间的“边际人”[10](PP34-42)。沈文捷、风笑天关于农村女性婚姻移民的深度访谈和实地调查证实了这一现状[11](PP84-90)。针对她们婚后生活不适的社会困境及其影响因素,陈文等倡议各项辅助政策的出台和民间组织的介入[12](PP72-86),通过制度方面的努力为之搭建起满足物质和情感需求的支持网络。他们的研究从制度的公平合理性与社会结构角度出发,探讨了社会制度、经济结构文化偏见、婚配渠道等对婚姻主体的影响机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思路,虽然在本质上揭示了女性婚姻移民婚后生活不适的根源,但以问题化为导向的外在客观条件说不足以说明其微观生活实践,忽略了行动者日常生活的积极性和策略性,容易陷入一种用“我群”眼光来审视“他者”的二元困境。

因此,张广利、张瑞华提出从“制度建构”范式向“文化场域实践”范式的转化,认为在研究中应重视日常生活实践中的随机生成性和策略性因素[13] (PP64-90)。女性婚姻移民的“他者”身份虽是社会制度与结构的产物,但不能忽视其进行选择的自我主导能力。从文化实践的视角出发,谷家荣发现女性婚姻移民的国家和族群认同在婚后生活圈中相继失效,只能基于地域认同等民间逻辑互帮礼往,才能重新建立熟人网络中的“脸面”和地位[14](PP5-9)N. 康斯特布尔(N. Constable)和N. 苏祖基(N. Suzuki)则以女性婚姻移民为叙事主体,展现了她们从选择婚姻对象、进入婚姻到婚后组织对抗污名化社会等一系列过程中自主选择和积极能动的主体人形象[15][16](P164)。通过日常实践,她们利用社会网络资源和日常仪式,因地制宜,变通协商一步步脱离依赖关系[17](PP73-112)。为了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和婆家,她们还总结出婚后尽快生儿子、多赚钱、建立同乡关系网的生活策略[18](PP81-82)。这些学者从文化实践视角出发,以婚姻主体的能动性为线索,强调其婚后生活的有效策略性和积极的文化融入。他们赋予了女性婚姻移民以理性化个体的形象,将其视为一个主客观相统一、内外一致的积极应对外界挑战的行动整体,从而探讨她们在被制约的环境中如何通过日常实践策略去适应、抗争和争取主动性,但是却忽略了她们面对自我的实践张力,没有注意到社会结构背景下行动者自我实践过程中的内在矛盾与张力。

诸上研究从制度、社会结构和文化实践路径对深陷于“他者”境地的外籍女性生活进行全面解读,但忽略了女性主体在自我维度上的“他者”实践。现代社会中,女性在社会性别文化系统中常常面临着被男性再现为他者和自我再现为他者的双重困境[18](PP60-66),除此还有主体自我的两难困境。正如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de Beauvoir)所指出的,女性要想摆脱困境,扭转自身的主体性悖论③,就必须不断解决“超越性与内在性”的矛盾[19](P387),摆脱“他者”和“他性”状态,像超越性主体一样以创造性的设计构筑自己的未来,才能获得解放或达到完善[20](PP30-35)。林村的外籍媳妇在村落社区中,既面临着社会结构中的标签化遭遇,也存在自我身份他者化的内在张力。基于此,本研究尝试将行动者主体放在社会结构中,以行动者自我的内在实践逻辑为线索,理解其日常生活的具体实践,进而揭示她们从社会性建构的“他者”走向主体性重建的具体内涵。

二、研究方法与林村跨国婚姻概况

(一)研究方法

笔者于20138月、20142月在豫北林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驻村调研,对嫁入当地的越南籍媳妇进行了追踪式观察和深度访谈。在实地调查中,以参与式观察和半结构访谈为主,辅之以无结构访谈。其中,半结构访谈主要涵盖外籍媳妇的个人基本信息、婚后生活困境、交友圈、家庭关系、生产分工等;无结构访谈以外籍媳妇的生命故事为主线,主要了解她们婚后生活的忧喜与苦乐,同时以对村民及其家庭成员的进一步访谈作为资料的补充,以期全方位理解她们的婚后生活状况。

(二)林村跨国婚姻的缘起与越南籍媳妇概况

林村位于豫西北的丘陵地区,毗邻太行山脉,终年干旱少雨,农业收入微薄,主要靠外出打工收入为生。全村分两个自然村,共13个生产队4200人,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占总人口的1/32007年该镇的一支建筑工队通过跨国劳务的途径抵达越南,掀开了中越跨国婚姻的序幕。林村第一例跨国婚姻出现在2010年,每年增加1例,占该村每年嫁娶比例的4%④,迄今为止该村成功缔结了8例跨国婚姻,该村所在的镇大约有30多例。

6位越南籍媳妇中,只有ZSK是在广西打工时经人介绍嫁入林村,其余5位都是与其丈夫在越南打工时相识的。她们嫁入当地时年龄集中在20-30岁,教育程度不高,消费水平远远低于本地媳妇。从夫妻的年龄结构来看,符合男大女小的主流婚配模式;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她们倾向于选择优于自己的男性;从月消费水平来看,有没有孩子是其消费高低的关键因素(LSQ尚未生育)。她们的个人状况与本地媳妇并无显著差别,但是作为从国外农村地区平行迁移的婚姻主体,外籍媳妇在嫁入当地后往往有一个逐渐调适的过程,即面对已有的村庄内部结构性差异和自身的本土化需求而逐渐适应并主动改善自身处境的过程。 

三、“他者”身份的社会性建构与主体性张力

外籍媳妇嫁入林村无疑是轰动性事件,在当地人的历史记忆中是史无前例的,媒体先后也进行了专题报道,初到林村,她们的一举一动被村民所关注,成为舆论话语中被奇风异俗笼罩的“他者”群体。婚后家庭的经济地位使其陷入村庄结构的边缘化境地,皮肤较黑、长相较差、浓重的越南口音以及对当地饮食和文化的不良反应为其贴上不同于本地媳妇的“他者”符号。静态的村庄结构压力和动态实践中的适应困境最终汇聚于行动者自身,她们面临着对自我他者化和去他者化的主体性张力。在社会结构和自我认同中,外籍媳妇的“他者”身份被不断地建构。

(一)被脸谱化的“他者”:地域歧视与村庄结构的共塑

越南籍媳妇嫁入林村被当地人视为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当地人以此得出林村比越南农村更富裕、更好的结论。越南经济落后于中国,越南媳妇作为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女性,在地方中心主义偏见中被统一画上“矮、胖、穷”的脸谱形象,其婚嫁行为被理所当然地理解为从“穷国”跑到“富国”并希冀通过婚嫁来改善家计或个人生活处境的功利性选择。在这种地域性歧视中,媒体的标题性报道往往强调婚姻主体的外籍身份,甚至塑造出一种刻板印象,造成对外籍媳妇的污名化后果[21](PP37-41)。经过媒体有色眼镜的负面渲染,她们成为一群利用婚嫁来谋求自身利益的“心机女”,其动机被质疑、身份被怀疑,是需要被防范的“他者”。

我能在家里娶上媳妇干嘛要去外国娶呢?!在我们这批人(同龄人)看来,要是在家连媳妇儿都娶不上,最后娶了一个越南的媳妇那是很丢人的事情。家里娶媳妇是贵,但是还不至于说我连媳妇也没本事娶到。反正我觉得,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很多人,都会觉得娶个越南媳妇是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再说了,谁知道她们是不是来骗钱的。”


——村民WS


咱家里的人怎么想的吧,反正迟早都会娶上媳妇的,好的赖的总会娶上的,只是说媳妇好赖的问题,哪怕是个傻子呢。能在家娶上,肯定不会去娶个不会说中国话的越南媳妇回来的。她们又丑又穷,娶回来还没法交流,哪有咱家的(当地女孩)好。”


——村民LZ


在林村,迎娶当地媳妇花费近20万,外籍媳妇嫁入当地的花费只是其1/3⑥,如此“低廉”的“成本”只有和“穷”“中介买卖”“骗”联系在一起才能被本地人理解和接受。近年来林村适龄女青年不断外流,两性资源的不平衡导致女性婚嫁市场的彩礼越来越高,彩礼既被作为家庭的“面子”象征,又被引申为新娘——稀缺资源的身价,如果出嫁时得到的彩礼太少,会被看不起[22](P795)。同时,婚嫁市场的竞争导致村庄结构分化,从男方婚姻支付的角度来看,婚姻问题实际上已经演化为一个社会贫富阶层分化的问题,高额彩礼拉大了村庄内部的贫富差距,导致贫困人口最终成为性别比失衡和婚姻挤压的受害者,面临着娶不上媳妇的舆论和生活压力[23](P164)。所以跨国婚姻的缔结意味着外籍媳妇被一起加入到原有的村庄内部结构体系之中,她们成为当地家境贫困、没本事的符号象征,其个体被有色眼光所笼罩,成为村庄里最显著的“他者”。

(二)实践困境中的“他者”:地方性文化的边缘人

外籍媳妇婚后生活的主要障碍首先是语言问题。虽然在越南已经进行过集中的语言学习,但是初到陌生的林村,浓重的地方口音让她们立即成为“聋哑人”,除了与她们朝夕相处的丈夫能够与之顺利交流外,与其他人的接触只能靠手脚比划的肢体语言相互猜测对方的语义。LSC是她们几个当中语言学习能力最强的一个,她刚嫁入林村时,每天的主要活动就是和婆婆一起看电视剧,跟着演员学讲话,边学边向婆婆请教,加上原来学习的汉语言基础,3个月后才能和周边的邻居简单交流,但语腔怪怪的,经常有村民学她讲话以逗乐子。其他几个外籍媳妇则没她学得快,因为语言上的障碍而常常待在家里不愿意出门,即使出门也很少与村民讲话,有时邻居跟她们打招呼,她们只能以笑来掩饰语言的缺陷,结果被村民贴上“不会说话”和“小侉子”的标签。

她们说话侉死了⑦,很多时候听不懂,要说好几遍,有时候就算了,大家笑笑就过去了。”


——村民LLR


其次是生活饮食和气候的适应问题。她们从热带和亚热带嫁到冬季干燥严寒的温带地区,地域性的气候差异让她们无法适应而感冒发烧不断,成为当地药店的常客,招来村民异样的眼光。

她们身体太差劲了,一到天冷就感冒。经常来我这里买药,我看见她们过来就说是不是又感冒了,她们就笑着说是啊。村里爱讲闲话的人在一起会乱说,我就跟他们解释是感冒,不适应我们这里的气候。”


——村医WYS


抵抗力的下降源自对当地饮食文化的适应性差。她们从小以大米为主食、以清淡少油为特色的单菜系饮食、补充以多种热带水果的生活习惯,很难适应北方面食和重口味的混菜系三餐,日常水果几乎缺乏,吃饭成为她们初到林村的头等问题。她们大量从越南采购食料,通过和婆家人分灶吃饭来保留自己原有的口味习惯。谈到她们的饮食,村民常用高傲的口吻说“越南菜就是白水煮肉片,难吃”;“她们国家穷,吃不起盐和油,把菜在水里煮一煮就吃了,我们吃不了”。食物和语言是外籍媳妇与当地村民最鲜明的“文化边界标志”[24],语言交流和生活饮食上的“不入流”加深了村民对外籍媳妇“他者”的身份印象,使得本就处于边缘地位的外籍媳妇又因现实困境而引发自我身份认同的危机。

(三)自我再现的“他者”:行为主体的内在张力

外籍媳妇的“他者”身份既是社会结构中带有地域和文化歧视的产物,也是行动者自我内化和价值冲突的再现。在性别结构失衡和村庄内部分化的既定结构下,她们作为外来的弱势群体必然处于边缘地位,这一现实处境和婚后生活的诸多适应性通过行动者个体再现为对“他者”身份的无意识接受,但同时又遭遇到行动主体的自我排斥,这种自我的他者化定位和行为主体去他者化努力构成一种内在的张力。日常生活中,外籍媳妇与同龄的本地媳妇没有任何交集,即使在公共场所碰面也不会主动打招呼,久而久之形成相互隔离的局面,固化为她们在相同情境下的缄默形象。尤其是在2012年官方媒体以“穷国女孩嫁到林村过上幸福生活”的地方中心主义姿态报道了她们的事迹后,她们的婆家开始接到全国各地的电话询问“买个越南媳妇多少钱”“嫁过来生活得怎么样”“能不能帮忙介绍一个便宜的越南媳妇”等问题。在污名化的氛围中,本就因人际关系孤立而与同龄群体隔离的她们,对村民的反应更加敏感,不愿意与外人更多交往,害怕别人异样的目光,为了保护自己而形成行为上的自我隔离。

媒体的报道我们都看了,不过他们在电视上说的和我们说的不一样,他们说我们为了钱,说我们是被“买”的,气死了!我们在这里,哪有能力和他们理论,只能不理他们,以后也不接受采访了,拒绝一切采访。TSR⑧反应最厉害,她有半年时间没出过门,我们一去找她她就哭,那段时间大家都很敏感,只能相互开导。”


——WHY


她们(本地同龄的媳妇)不跟我们讲话的,我自己也很少主动跟周围人打招呼,平时就待在家里,不太愿意一个人出来。去商店里买东西,直接给钱就行,也不怎么交流。其实这样不好。”


——LSQ


显然这种敏感性来自于被潜移默化的“他者”身份定位,这种对村庄结构秩序的无奈和被无意识内化的身份属性与自我预期构成行动者的内在张力,再现为一种主体的自我矛盾——既想维持已有的自我,又要克服现实困境的自我;既被结构约制且承认“他者”的身份属性,按照既有地方秩序行事,又努力否认并且试图去解构原有秩序,重塑自我。尤其是面临文化冲突时,这种张力更加凸显。

在越南都要下田干活的,在这里年轻媳妇都在家带孩子不用去,我后来也变懒了,不愿意动也不想收拾,能干也不去干了,懒死了。……这里的话难听又难学,不过我婆婆说我现在说得还可以。……这里的人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生病了也舍不得买药,怕花钱。在越南我每天都会买牛肉、吃水果。在这里就不行,贵死了,就算分灶吃饭也不能天天出去买,会被人家说不会过日子的。……我们嫁来得早,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后来再嫁过来的人就把彩礼提高了,因为要的太少会说我们穷、不值钱的。在我们越南就不是这样。”


——WHY


现实处境迫使她们改变原有的文化惯习才能尽快适应当地生活,但主观上,她们仍然倾向于对母国本原文化的认同和坚持,文化的选择构成个体的内在张力和认同危机。她们越是坚持原文化——保留越南国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在生活中就越需要改变自己的语言、生活方式以尽快融入当地生活,而在日常实践中越是努力适应当地环境,就越是远离原初文化的自我认同,结果既远离最初的自己又没达到预期的适应结果,成为自己定义的两不像的“他者”。

外籍媳妇婚后的“他者”形象既是村落社会人为建构的产物,也是一个自我内化与冲突的过程。在日常实践中,她们的言行举止在媒体渲染和村民猎奇的驱动下被他者化标签,使其连同家庭一起陷入边缘化地位;她们自身的漫长适应过程将其囧异于本土文化的“他者”形象显现化。伴随着外显的他者形象,行动者在自我的维度上形成他者化定位和主体的去他者化张力,表现为语言、饮食、文化等诸方面的趋同和存异选择以及出于自我保护的群体隔离。主客观的“他者”定位与自我的双重价值认同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难以抵制的内在矛盾,再现为行动者日常实践的自我主体性张力,严重影响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和整个家庭的亲属关系与社会交往,甚至会将不良认知传导到下一代,影响子代的健康成长。只有冲出自己设定的藩篱,调适行动者的内在张力,才能逐渐消除“他者”行为的矛盾和张力,进而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自主性,实现行动者的主体性重建。

四、日常生活的自我实践逻辑-主体性重建

主体性重建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是外籍媳妇在结构性压力中对自我的张力化解、对主体既屈从又积极改变的双重特性的调衡,最终实现对他者身份的主体性超越。调和自身的内在张力、重塑自我、建立积极的自我认同是扭转其“他者”困境的核心,其间,越南籍朋辈群体的互助共谋和婆家人的全方位支持,是她们完成从边缘人到家庭女主人身份蜕变、实现主体身份重建的关键因素。她们着眼于发现自我、重建主体地位,一步步扭转身份地位的行为逻辑正是其重建主体性的现实努力。

(一)朋辈群体的资源共享、互助共谋与主体身份重建

1.群体文化中自我认同的身份重建

她们嫁入林村后,那些已经嫁入当地的其他越南籍媳妇会主动上门拜访,并通过互访、集会、通讯等多种方式将其纳入小群体网络。具有相同国籍和身份的她们在异域他乡更能惺惺相惜,找到情感的归属,形成一个对内高凝聚力、对外封闭的朋辈群体交友圈。借助于这一平台,她们把每天获取的各类信息在朋辈群体中进行共享,相互传授生活经验、共用网络资源,借此互帮互助,以尽快适应和融入当地生活。就其功能来看,朋辈群体网络圈既是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也是外籍媳妇针对现实困境的互助与共谋团体。在朋辈群体的紧密互动中,她们可以很快习得当地的生活惯习并适应当地的文化生活,不再和本土文化显得格格不入。

LSC(当地方言)说得最好,有时候别人还叫她去当翻译。去年RSJ刚嫁过来听不懂这里的话,就经常叫她上家里玩,我们也常找她玩的。后来RSJ很会⑨包饺子、蒸包子馒头,我们想学的时候就去找她一起做。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叫几个出来一起去镇上玩,然后也去看看住在镇上的其他人。”


——LSQ


朋辈群体是一个排他性的封闭交往圈,对内保留母国文化,对外注重本土文化的适应和调适。每年五月初五是她们的集体大聚会,她们通过社群再构出新的文化空间,表现为离乡者的地域群聚和文化生活的异地重构[25](P29)。群体文化维系着她们的自我认同,尤其是在适应本土文化的过程中越来越远离原初面貌时,她们相互肯定、互相宽慰,对日常惯习进行重新定义和阐释,赋予行动者个体以主观上认同的充分合理性。在群体文化中,外籍媳妇的内在价值张力被稀释,自我内化的“他者”形象被清除,换之以积极的身份认同。

说起聚会,RSJ就有讲不完的话。

上次聚会我们说吃狗肉吧,她(东家)说“好”就把他们家的狗给杀了吃;还有一次说要杀猪吃肉,也杀了,他们杀,我就吃,我不敢杀。我们在越南经常吃狗肉,还有牛肉。

天气好的时候就会出去来回走动走动,也不经常见面。我们经常在salo⑩上联系,所有的人都在上面,里面全是越南人,只要手机通讯录里有他的信息就能自动加她为好友。晚上10点左右,大家都没事了就会在上面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好玩的有趣的事情。有什么困难也会在上面说。

你们说我们“便宜买来的”,我们说你们这里是卖女儿。我们越南就不会(卖女儿),没有房子车子我们也一样结婚,两个人感情好不要那么多彩礼的。”


——RSJ


在朋辈群体中,相互之间的行为能够得到合理性的解释,她们相互靠拢、凝聚和支撑,并不断生产出自己的话语,调和主体的内在张力,从而在日常实践中形成新的身份定位,建立起新的自我认同。同时,现实生活中的困境,比如当地方言的学习、饮食等都能及时得到其他人的帮助。在相互扶持中,她们也发展了许多争取自我权益的谋略,利用村庄结构资源为主体赋权便是一种有效的策略。

2.村庄结构资源的主体优势转化

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男女性别比等因素使得当地适婚男性在婚姻市场中处于不利的位置,女性对男性拥有一种权力优势。村庄内部贫富分化,越是贫穷的人家婚嫁彩礼越高,巨大的开支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往往为了保住婚姻而做出让权的姿态,所以在林村,女性往往在家庭生活中处于优势地位[26](P31)。这些地方性共识是外籍媳妇在婚后生活中首先要掌握并有效利用的资源,而网络媒体、影视文化及当地媳妇的生活互动情景都会成为她们争取自我权益的合理性凭证。凭借这一“行情”优势,朋辈群体的其他成员在适当的时候会鼓励她们勇敢地向丈夫争夺话语权,为自己争取优势地位。WHY的话可以清晰展示这一赋权逻辑。

我这么大老远嫁过来,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连个亲戚都没有,他总要尽量满足我吧。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买东西吃东西都依照我的意思,他就只管挣钱。我就是这么跟他说的。在村里娶个媳妇要花多少钱啊,我们越南不讲这个,我不要他结婚花那么多,只要我吃得好睡得好身体好。”


——WHY


她们通过对比本地媳妇的高价彩礼营造一种丈夫亏欠自己的影像,成功地将女性婚前优势转化为婚后生活的要价能力[27](PP106-114),然后再强调婚后生活的自主性和物质保障,慢慢尝试着掌握小家庭夫妻关系的主动权。她们不再是村庄边缘结构中被形塑和内化的“他者”,而是在群体文化认同中主动争取自我权益的家庭成员,不再是被动适应村庄文化,而是积极转化结构资源为己所用的能动者。

RSJ的老公好,给她买了三金。上次我跟LSQ去镇上玩的时候她老公也在,我就说,鞋子、衣服都要买好的,三金用不上,衣服鞋子要跟上。她跟她老公就笑。后来她老公给她买了新款的智能手机。”


——WHY


朋辈群体的互助和共谋,不仅引导外籍媳妇克服了“他者”标签下的消极被动局面,在观念上建立起积极的自我身份认同,而且利用村庄性别结构优势和群体网络资源为个体赋权,在现实中使自我重建成为可能。这样从自我出发,一步步突破内在张力与矛盾,尝试着慢慢走出“他者”的身份困境。

(二)婆家的全方位支持与地位重建

1.家庭共同体的地位形象重塑

婚姻家庭是外籍媳妇在村庄生活的归宿和个人身份认同的出发点。在村落熟人社会中,没有婆家的全方位支撑和照顾,她们不可能获得身份的认同和生活的自主性。在林村,处于村庄地位结构劣势的不只是外籍媳妇个体,还有以她为中心的整个家庭。婆家迎娶外籍媳妇的事件使之成为村庄里的焦点并被贴上“穷,没本事在本地娶媳妇”的标签,村民认为这是婆家的一种无奈之举。在这种地位劣势中,婆家人与外籍媳妇会自动凝结为一体,积极改善家庭处境以赢得在村里的脸面。而这种理性的谋略背后还有婆家人的感性因素,她们千里迢迢孤身一人嫁到当地的行为让婆家人心存感激,必然会在生活上视为己出,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TSW的婆婆每天都会花上半天的时间陪她一起边看电视边学说当地方言,平时串门或聚在一起晒太阳时都会带上她,帮她熟悉村庄环境和人情;逢人提起TSW都是夸,帮她树立起积极的儿媳形象。

我出去串门都会问她去不去,她一开始听不懂这里的人讲话,听不懂的回来问我,我跟她一说她就懂了。她聪明,一学就会。后来她学得差不多了也会自己跟其他人说。她很好学,学得就快。在家里也不用我操心,孩子都是自己带的,洗衣服做饭很勤快,农忙时候帮着干活,不像村里其他的儿媳妇,在家像个姑奶奶一样,好吃懒做的。”


——TSW的婆婆


而林村的外籍媳妇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努力的生活态度,尤其是其勤劳、朴实的作风深受当地人称赞。

她们人都不赖11,嫁过来都是很正经地“成人家、过日子”的。而且都非常勤快,特别是挨着马路的这家(TSW一家),他家儿媳妇特别地能干活,每到农忙时都特别地出力,一个人用自行车也能扛好几麻袋的麦子回来,很勤快,特别能干。人也很好,脾气随和,跟大家都聊得来。”


——村民L


在村落社会中,每个人的对外形象都关乎家庭荣誉和在村落中的地位。婆家人的形象维护和外籍媳妇的个人努力在村民中获得好评,就意味着扳回了家庭在村庄里的“面子”[28](P90)。这个扳回“面子”的过程也是外籍媳妇努力摆脱“他者”标签尝试重建主体性的过程。

2.家庭内部的自主性地位建构

当逐步了解村庄文化、掌握当地语言后,外籍媳妇开始主动融入林村的公共生活,同时在家庭内部利用各种优势为自己争取权益,主动构建预期的身份地位。孩子的出生和分家为她们的身份转变提供了契机。在林村,有了孩子就有了自己在村庄中的社会地位,外籍媳妇深谙这一点,所以在孩子出生后会抱着孩子去村庄街头墙角等闲聊地点坐着晒太阳,俨然一副家庭女主人的姿态,而婆婆则会跟在旁边细心照料。

在家庭内部,孩子的出生让小家庭的三角结构得以完整,分家的意愿在婆媳之间达成默契。在当地文化中,分家意味着小家庭的独立和村庄对女主人的认可,这正是外籍媳妇和婆家人共同努力的目标。所以公婆会力促分家以帮小家庭建立起在村庄的地位,与此同时也能减轻自己对小家庭日常生活起居的照料负担。通过分家,外籍媳妇实现了从村庄边缘人走向家庭女主人的身份转换,并开始为新生活争取主动权。

刚生了孩子的时候没有分家,孩子还小,一起有个照应。后来孩子大一点了,就分开了。吃饭从一开始就分开的,地没有分,都是婆婆去买农药化肥什么的,然后卖了钱会给我1000块。我们现在住在新房子里,有新电视。做饭的电饭锅、烧水壶都给我们,有小孩要照顾的话这些用起来方便。分开以后老公挣的钱就不用上交全都给我了,孩子长大了,干啥都要花钱,我自己也要花钱。”


——ZSK


小孩现在上小学,每天我接送,老公在云南打工,一年回来一次。我想在县城买房子,这样小孩上学好一些。他姐姐在县城有个茶叶店,我现在帮她看店她给我工资。”


——LSC


ZSK和公婆在分灶饮食过程中,直接提出把高档电饭煲、电热壶等电器设备给自己用,以方便照顾孩子为由把公共炊具变为小家庭的私有财产。LSC甚至以孩子教育为名,跟丈夫商量去县城买房,以进一步改善小家庭的生活处境。分家即分财,小家庭独立掌握家庭财权,外籍媳妇开始自主管理日常开支,不再依赖于公婆的“拨款审核”,她们经常带着孩子和同伴一起进城购物,日常开支骤升,月消费水平是分家前的两倍甚至更高。外籍媳妇在小家庭财产独立、自负盈亏的日常实践中逐渐实现了自主性地位的重建。

“他者”身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通过媒体渲染、村庄结构和日常互动被潜移默化为外籍媳妇的自我想象,成为其内在张力的根源,在日常互动中再现为行动者的自我身份困境。但冲破这一身份困境的关键在于行动者自身。她们利用朋辈群体的互助共谋和婆家的全方位支持,建立并强化积极的自我身份认同,借此变舆论和结构压力为资源,通过为个体赋权将村庄的结构资源转化为主体优势。对外,她们以婆家为靠山,和婆家团结为一个共同体,致力于改善家庭的整体地位和形象,从而重塑自我地位,挣脱自身被内化的边缘人属性;对内,她们以朋辈群体为智囊团,通过分家等行为重塑自己的地位,在家庭内部尝试走向小家庭的权力中心,实现从媳妇到女主人的主体性身份重建。

五、结语

社会结构性差异既是“他者”身份建构的基础,也是外籍媳妇发挥自主性的重要资源,而调和主客观矛盾、化解行动者主体自身的张力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的前提。林村男女比例失衡导致婚姻市场飚价和村庄阶层分化,“廉价的”外籍媳妇一进入村庄的地位结构体系就成为村民中的“他者”,地域性歧视、村庄结构性差异与现实生活的不适通过婚姻主体自身的内化,再现了对这一身份和地位的实践认知,造成行为主体的内在矛盾与张力。为了扭转这一身份困境,外籍媳妇积极构建朋辈群体网络,在高凝聚力的封闭支持圈中不仅找到情感归属,还使得那些与本原文化相异的日常适应行为得到重新定义和阐释,重建起积极的身份认同,有效调和了行动主体的主客观张力,实现了对他者身份的超越和自我的主体性重建。这一主体性地位的重建是一个不间断的生活实践过程,外籍媳妇作为特殊的身份群体,“他者”的影子难以磨灭,只能在自我维度上建构积极的主体认同,才能为个体赋权,变外在力量为资源能量,实现身份重建。面对纷繁复杂的日常现象,她们不是天然的理性化个体,而是在不断建构、解构和超越困境的主线下慢慢尝试并一步步前进的实践者。

社会结构是超出行动者的外在力量,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地方性共识之中,建构出被边缘化的“他者”群体,这种社会结构性力量通过固有的村庄生活秩序往往被再现为一种内化的身份属性,并在行动者的认知中形成一股内在张力。在这一结构困境中,行动者自身是扭转社会外力的关键因素,利用已有资源重建自我认同和地位身份属性是调节与平衡内在张力和矛盾的起点,只有敢于利用结构与网络资源超越其自身的局限,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变被动为主动,有效发挥个体的积极能动性,最终在主体性重建的实践过程中实现身份地位的重塑。

注释及参考文献略

作者简介:王欣(1989-),女,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曹锦清(1949-),男,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导。研究方向:转型社会学、三农问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5期

声 明
本微信公众号系《中国乡村发现》官方微信,如无特殊说明,本微信内容均来自《中国乡村发现》杂志或网站,版权所有。欢迎转载,如有媒体或其他机构转载,请注明出处为“中国乡村发现网”。对于不注明出处的侵权行为,本刊保持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征 订

★《中国乡村发现》官方网站:http://www.zgxcfx.com

★《中国乡村发现》书刊订阅:25元/期,全年150元

◎支付宝--账户名:陈明飞;账号:hnnyy@vip.163.com

◎银行汇款--户名: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洪山桥支行

账号:18-077 1010 4000 2317

◎邮局汇款--地址:长沙浏河村巷37号

收款人:陈明飞;邮编:410003;电话:0731-84210181

◎汇款后请及时致电确认到账情况及收刊地址

★投稿邮箱:zhgxcfx@163.com

官方微信推荐

★ 湖湘智库:huxiangzhiku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直辖的综合型智库--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的官方微信。

★中国湘学:xiangxuecn

湖南省湘学研究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致力于成为湘学知识普及平台、湘学学者交流平台、湘学成果共享平台。

★乡村发现:zgxcfx

乡村品牌读物《中国乡村发现》刊物及中国乡村发现网的官方微信。


更多精彩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