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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陆福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湖南吃得小康的保障

2017-01-09 陆福兴 乡村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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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产品资源丰富,大米、生猪、植物油、柑橘、茶叶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农业大省,湖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对市州政府的考核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各级农业部门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建设、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等方面承担重要职责,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为湖南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成就与进展

近年来,湖南各级农业部门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没有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1
健全了从省到乡镇全覆盖的管理监控体系

湖南省政府明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并延伸到村组的管理体系,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管理机构,村级有监督员,组有协管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市州、县市区管理机构和大部分县市乡镇监管站已经基本建立。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2083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6.3%,到位乡镇监管人员4047人;2013年,在建立乡镇监管站的基础上,监控体系加速向村组延伸。大部分县市区形成了县乡村组管理队伍,上下紧密配合,分层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沙、株洲、武陵源等市县监管机构行政单设,常德、怀化、常宁、湘阴等地在基地村组设立监督员和协管员,常德对4400多名村级监督员统一授证上岗,冷水滩将村监督员和基地协管员工作报酬纳入县级财政统筹。醴陵市、湘乡县、北塔区等地对乡村监管人员实施全面轮训。

2
农业标准化推进实现重大突破

全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以标准化作为技术手段,将农业各环节、各部门、各层次紧密联系起来,将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的浓厚氛围。按照质量可追溯的要求健全监管制度,做到产销全程有制度保障;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标准化基地合作组织化率达到100%;依托农业标准化,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在生产规模上不断扩大,2012年,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面积要达到1200万亩,生猪养殖达到1200万头,2013年,省农业厅重点抓常德市和怀化市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厅市共建,同时对水稻、生猪、蔬菜、茶叶、柑桔、家禽、水产品7大产业各抓好3-5个产业标准化基地县建设。全省农业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已基本完善,通过大力推进厅市共建和示范试点,标准化实施面积已突破1400万亩。


3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013年,全省重点开展农药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结合6大专项行动,对例行监测合格率较低、波动较大的地区和产品品类开展专项治理,对农产品商品基地特别是蔬菜基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强化监管执法,集中整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抽检蔬菜(食用菌)样品1780批,1747批样品所检项目农药残留量合格,合格率为98.1%,比上年的97.5%提高了0.6个百分点。2013年,省质监局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4070人次,抽查农资产品总量683批次,合格630批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32起,封存扣押假劣农资300余吨,涉案货值520万元。全省农资合格率为92.2%,比去年提高4个百分点。湖南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案速查,坚决打击,全年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4
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快速推进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制订了《2013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开展试点,每个试点县选择1-2个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按照县域内本产业行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全覆盖的要求,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通过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生产经营档案、严格产地准出、推行诚信承诺、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促进了农业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5
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强化

省农业厅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地全面部署开展应急演练,建立舆情监控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即情快报制度,强化监测数据研判,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推进风险应急工作常态化。2013年上半年,全省及时妥善处置了“湘江流域乱抛死猪”、“未检疫猪肉盖章出售”、“毒药姜”等舆情应急事件,积极应对“镉大米”事件,最大限度控制负面影响。特别是“南山奶粉”、“湘潭化工厂污染鱼塘”、“蔬菜甲醛”、“望城等地农药使用”等4起应急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永远在路上。当前,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

生产环境安全隐患较多

湖南是我国有色金属矿产的集中产区之一,矿产开采带来的矿毒和重金属污染危害较重。根据第2次土壤普查(19781986)结果统计,湖南共有矿毒污染型稻田6700hmZ,包括金属(如铁、锰、铅、锌、锑、钨、汞、锅、铜)矿毒田、放射性矿毒田和非金属(如硫磺、砷、煤炭)矿毒田。随着采矿业的发展和洪水携带传播,矿毒污染面积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废水、废气、废物污染日益严重,农药和化肥污染等也十分突出。当前,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为了保证产量,无可避免地要使用到农药、化肥、激素等,农户在使用农药时大都不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随意丢弃用过的农药包装物及剩余农药瓶子,这些化学物质会在原材料中有所残留,从而大大影响农产品的安全性。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保障不足

湖南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省级财政力量不强,财政投入有限,农业标准化发展受到资金的限制,检验检测体系因为资金问题基础设施跟不上,还不能将负责管理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等等,限制了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例如,2010年,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年度工作经费为5万元,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检测和例行监测年度工作运转经费要超过30万元。如此大的资金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只能保人头经费,难以投入监测等设备建设,势必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人才短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与监控需要技术人才,当前县乡基层人才吸引力不大,有技术的相关人才难以留住,因而,造成县乡基层的检验检测人员相当短缺,有些地方受编制限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受阻,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在乡镇基层难以落实。例如,目前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员正式上岗为3人,而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检测和例行监测工作需要检测编制人员12人。如此多人员缺口,再勤奋的队伍也难以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监控任务。


4

农产品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

湖南地理环境为丘陵多平原少,土地分布零散,没有大片的土地,因而农产品生产过于分散,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低,加之,联产承包责任制责任制后,农民土地细碎化更加严重,一些地方的农产品生产既形不成规模,又无法按标准化组织生产。例如,湖南的茶叶有60%是由农户分散经营的,难以实施统一的茶叶生产标准。由于湖南当前农业标准化规模偏小、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各地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监管体系特别是基层监管网络还不健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监管手段还比较薄弱。


5

农产品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缓慢

当前,湖南作为全国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农村整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很滞后,如宽带传输网络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信息有形市场和虚拟市场建设等,还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同时,农民的总体知识水平和科技素质不高,农业信息服务人员中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知识结构也不能适应当今信息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农产品流通的需要。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增加了安全农产品安全保障的信息成本,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


6

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道德风险

农产品生产者对安全农产品的认识能力和生产技术消化能力有限,导致部分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见利忘义,违规添加一些违禁物品,农资供应商向农户提供假农药、劣质种子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的销售商违法生产和销售农产品的现象多,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违法生产和经营农产品的个人和组织面临的投机成本很低,并不能从根本上控制他们的不安全生产行为。

三、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牵涉城乡,关乎性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湖南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前提。为此,要采取强而有力措施。


1

强化安全意识倡导农产品质量诚信

要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法经营宣传教育,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制度,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质量安全承诺情况进行诚信评价,对诚信度较差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重点监控,对诚信度较差的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三品”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及时惩戒失信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氛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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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

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强行政部门的法律监督体系建设,通过规范行政部门的职责和行为,防此行政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进行利益勾结从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发生。继续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来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会商调度制度,制定年度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检打联动,全省上下配合、联动执法,查处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建立工作联接、大要案移送等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制机制,充分运用执法手段,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3

强化农产品认证和监控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验检测和例行监测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工作,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保证。要加强已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地和企业的管理,全面实施无公害化生产全程监控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好的典型要推介,工作差的要通报批评。进一步加强监管单位管理,理顺工作机制,全面取得合法资质认定,做到运行管理规范、质量控制严格、技术队伍稳定、技术技能过硬、检测能力提升、检测结果可靠,充分发挥质检机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为监管工作服务。


4

稳步推进农产品“三标”体系建设

逐步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农产品进销台帐查验与档案制度,健全农产品追根溯源体系。逐步实行规范化交易和标识化流通,从农业标准化、自律守信、全程监管入手,集合行政力量、社会力量、市场力量,探索新办法、摸索新路子,通过示范引导,全面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从过程、机制、保障等各方面,构建科学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5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加投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监管、商贸、新闻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6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属地处置原则,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科学处置的工作机制。抓紧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

作者系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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