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检察官最喜欢看到的举报信是......

2016-10-25 联系我们→ 巴南检察

“村主任侵占了大家的集体山林”

“某某局的副局长滥用职权”

“高速公路的征地款不翼而飞”

“前两天办事被索贿了”

……

当上述类似的情况发生时,很多人会想着要向检察院举报,帮助国家”打老虎、拍苍蝇“,但是,你真的会正确的举报职务犯罪吗?



 来来来,

今天小编就请到了我院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怡君

以及控告申诉科科长陈彬

来告诉你举报职务犯罪的正确姿势!







哪些情况可以向检察院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村干部呢?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他们在从事这些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 



举报事项的范围


公民对于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可通过现场、书信、电话、网络、传真等多种形式向检察机关举报。以巴南区检察院为例,

写信: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举报中心收

电话:12309(全国统一),根据语音提示进行举报。

当面举报:请于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巴南区检察院控申科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网址:http://www.12309.gov.cn/



如何写举报材料


镇里的某干部

独霸一方

他家特有钱

不知道贪了国家好多钱

你们来查查就知道了

一个有良心的人


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信中,

有不少类似这样的,


从内容上而言,这样的举报
并没有指出关键有效的线索,
也没有较为明显的证据,
也没有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看到这样的举报信,

检察机关往往无法下手。



如何书写举报材料呢?

一、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尽可能多的提供具体内容,如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主要情节等。

二、简明扼要。开篇就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尽可能注明人证、物证的地点和知情人的姓名、住址、年龄、身份及有关票据等事实材料、主要线索,可留下联系电话和住址,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核查。

三、突出反映问题的特征,重点从时间地点、人员关系、具体情节、标的数额、职务影响、涉公涉私等方面反映出其犯罪事实。

一封举报材料,对有关人员的犯罪事实写得越具体、详细,就越有价值。

另外,我们鼓励举报人进行实名举报,一方面,我们对于实名举报一般优先处理,且会及时答复;另一方面,实名举报可以架起检察机关和举报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方便后续工作的推进。

听说举报会有奖励?

根据最高检的规定,举报内容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哦~

举报奖励规定:

荣誉奖励:颁发奖旗、奖状、奖章、证书等。

奖金奖励:根据所举报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

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最后,

我们还要强调一点,

我们日常收到的一些举报材料,

全是“我听说。。。。。”

这样的表述。

所谓“三人成虎”,

当我们的网友如果不能辨别

“听说”的事件真伪时候,

不要盲目跟风,

等掌握了切实有效的证据再来举报不迟。

诬告更是要不得,

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举报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如实举报,

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大家都在看  ↓↓↓

多地已中招!小区门口这件"好事"让多人损失惨重
个人信息频频泄露,你身边可能潜藏着这些窃密的“奸细”!

责编 | 黎林   卢颖



54 28348 54 15536 0 0 3527 0 0:00:08 0:00:04 0:00:04 3526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