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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发现!《人民的名义》没提的这地方,原来可以改变大结局……

2017-05-11 翔安检察 巴南检察



五一前,

火了一个月的反腐大剧终于大结局了

然后大结局后翔检君再去看了遍小说

幡然醒悟


原来《人民的名义》根本就可以更名为

一场股权之争,引发的血案


不信请看


我们来捋一下关键信息:

1、这是一部贪污腐败教育片

2、这是一部股权争夺的贪污腐败教育片

3、这场股权争夺由政商两界联袂主导

4、政商两界都因股权弱肉强食


发现了吗,

这中间的核心导火索就是——

股权!







再捋一捋剧情就是这样的

 

蔡成功未经职工持股会的同意,把工人拥有的股权拿给山水集团去质押,之后蔡成功因断贷,质押的股权要不回,蔡成功及职工的股权被转移到山水集团。而山水集团通过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清泉的关系拿到大风厂股权的判决后,又决定要把工厂拆了,准备在地块上建房地产项目,还准备遣散工人。工人丢了股权,又丢了工作。因此,职工们才不惜一切发起“护厂”行动。

 

也因为“护厂”的行为才引发了检察院反贪局、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省委书记沙瑞金的关注,从而逐步发现拆迁腐败、司法腐败的问题。而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离真相越近的人,要么死、要么伤、要么被调查,这场大戏就这样上演着。我们顺着看这方面看,不就是刚说的:“股权纠纷引发的“血案”!

 


在重新看小说的时候,翔检君突然脑洞大开,发现这么一件事儿:

假如,大风厂工人的股权被老板蔡成功质押股权给山水集团并断贷后,工人们没有“护厂”,而是直接来找咱们检察院的民行部门,那整部片子接下来的剧情就应该是


开个玩笑。但是,在回顾下剧情,大家就会发现,咱们检察院民行部门真的跟剧中大风厂的这场股权纠纷有很大联系哟。持股工人想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那来找咱们检察院民行部门稳没错!


认为法院判决不合理?

可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在《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中,大风厂持股职工认为法院判决不合理,达康书记听取了顾问律师的意见,引导持股的职工从法律的途径上,要回合法的股权。京州市还引导持股职工方面,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帮助维护合法权利。假设法院也启动再审了,再审完持股职工仍不服法院的民事生效裁判,是可以到生效裁判法院所对应的检察院申请监督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的民事生效裁判,且经过再审后仍不服,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这就是民事行政检察的重要工作范围:依照当事人申请“对生效裁判监督”!


需再审致维权时间太长?

检察院可以依职权监督

 

持股职工的合法维权,需要经过申请再审,还需要不服,才能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所以就有这些担心:取证没到位怎么办?官司输了怎么办?况且,还要经过再审,案件才能到检察院!这维权时间不是很长吗?



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

(三)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的。



而剧情中,山水集团通过法院陈清泉副院长的关系拿到大风厂股权归其所有的判决,同时陈清泉又去山水庄园“学英语”,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情形,因此,京州市检察院可以根据侯局长他们调查取得的关于陈清泉在该案的腐败证据,及时开展立案、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属实的话,可以依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四十一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向京州市法院提出再审建议,也可以提请汉东省检察院提出抗诉。这就是我们说的“依职权监督”。



另外,翔检君再跟大家补充下,咱们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还有哪些职能吧!

 

检察院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的监督主要有三大法定职能,分别是:

1

对生效裁判的监督

2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3

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此外,检察院民行部门对有关单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干预人民法院办案工作等问题进行监督,还结合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上面的这些监督职权都是法律要求我们民行部门做的,另外,按照党的十八届三全会的要求,我们检察院将探索以“公益诉讼”为载体、以行政权运行是否合法的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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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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