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推出这些惠民新举措!涉及教育、养老、住房、医疗……
市政府每年投入1.2亿元,对按普惠标准收费的幼儿园,每生每月平均补贴300元,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为增加公办学位,去年沈阳集中建设与回收了288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使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46.4%,入园难、入园贵有效解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9%。
综合改造农村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控辍保学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7%。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校、省级特色校占全省的20%,中等职业教育创建10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24.5%。特殊群体受教育有效保障,每年政府出资减免学费等,受资助学生达64.5万人次,覆盖幼儿园到大学各类学生,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失学;每年2万余名随迁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就读,实现同城同待遇;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达到100%,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
以开放大学的成立为牵引,继续教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老年人教育,成立276个乡村睦邻学习点,乡村振兴送课进万家活动每年送课1500余节,参与学习活动的市民年均达到3500万人次。
优质资源有序扩增,学前教育围绕优质普惠发展,采取优质幼儿园连锁办园等方式,五星级幼儿园达到141所,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义务教育围绕优质均衡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组建74个教育集团,集团校达400余所学校;通过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创建103所新优质均衡示范校,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7.4%。普通高中围绕优质特色发展,完成新一轮标准化、优质化学校建设,省级示范高中达到33所、省级特色高中达到7所,在校生占比达到52.5%。
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在全国率先制定并推行学生品行培养手册。足球、冰雪、戏曲进校园形成工作机制,经常性开展体育竞赛、艺术展演,中学生足篮排、羽毛球和棒球等在全省、全国比赛中多次获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全面消除82个超大班额、588个大班额,提前一年完成国家规定任务;投入1.7亿元,新建、改造和提质1439个中小学厕所,实现校校有水冲厕所。智慧教育初具规模,建有全国唯一的教育城域网,宽带网络连接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实现千兆进学校、百兆进课堂,城乡校际间优质课远程共享,信息技术在90%以上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广泛应用。
对接沈阳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沈阳振兴做好人才保障。职业教育专业布局持续优化,近三年撤销了83个中职专业,新增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50个专业,基本覆盖沈阳支柱产业;校企合作不断深化,成立18个职教集团,参加企业1000余家,建成2所中德学院,开设宝马、新松等101个冠名订单班,建成20个创新实训基地,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9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高校优质服务发展更加有力,连续两年共安排6亿元,支持17所驻沈高校“双一流”建设,每年召开教科系统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会,推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0余项。市属高校内涵发展,支持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沈阳大学获批省级转型发展示范校,沈阳医学院被评为省级应用型转变示范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入选国家职业教育“双高计划”建设名单,沈阳开放大学挂牌成立。
深化中考改革,建立了全科开考、开闭卷结合、分年度考试制度,义务教育出口评价进一步强化;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投入2233万元,建设了7.4万个储物箱,走班制教学改革全面铺开。推行“史上最严择校令”,严格落实单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阳光分班等入学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现了零择校、零借读。
积极回应百姓关切,针对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在全省率先实行“弹性离校”,每年投入1.4亿元,为学生提供普惠性课后服务,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并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
针对学生负担重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减负提质20条”,全面实行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建立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做到校内、校外负担一起减。
针对校园安全问题,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建立机制,定期集中排查整改,校园安全实现低风险、可控运行。
针对学生健康问题,实施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程,学校食堂科学膳食配餐,大力开展阳光体育,“小眼镜”“小胖墩”比例持续下降。
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成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出台《沈阳教育现代化2035》等系列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发展作出系统安排。规划先行,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农村人口流动情况,编制实施中小学布局规划,严格按照规划保证教育用地和学校建设,近五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76所。教育投入优先保障,过去五年全市年均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36.6亿元,最高达到163.9亿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150元,初中提高到1350元。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力度,在编制和人社部门的支持下,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事业单位中率先打开入口,累计招聘教师1万余人,常态化开展校长教师交流,教师培训突出实效,领军团队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升、配置更加均衡。
围绕促进学生幸福成长,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健全作业管理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外负担;
围绕促进教师幸福从教,进一步加大教师引进力度,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持续为教师减负;
围绕增强群众教育幸福感,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学校,努力办出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
今年沈阳将有30783名考生参加考试,全市设置了13个考区,55个常规考点,1058个常规考场,还设置13个备用隔离考点、165个备用隔离考场。
在做好各项考务安全的基础上,沈阳专门制定了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每个考点建立卫生防疫组,由1名负责防疫的副主考、1名防疫工作人员和1名医务人员组成。
加强了涉考人员健康监测,从5月24日起,对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务人员在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将立即进行调换;考生有发热的,经卫健、疾控等部门综合研判后,将采取启用备用隔离考场等方式合理安排。同时,本着对考生安全负责的原则,各考点的教职员工将在本月底前全部接种新冠疫苗。
沈阳市民政局发布
连续1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0年底,城市、农村低保标准相比2012年底提高了62.5%和146.8%。全市纳入兜底保障贫困人口达6308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8%。特困人员、残疾人和孤弃儿童福利保障进一步加强,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
颁布实施《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大力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扎实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52家,社会化养老床位4.87万张,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02个,100%城市社区和63%以上的农村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
圆满完成第十一、十二、十三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八、九、十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积极创新社区服务供给模式,推行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115项服务事项纳入“通办”范畴,办理时限平均压缩75%。深入开展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专项行动,牵头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16条工作措施。
全市成立社会组织11953个,实现了全市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严厉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活力有效激发,全市累计接收捐赠款物价值5.68亿元。社工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盛京使者”作用日益凸显。
持续完善殡葬公共设施,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超过55%。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审慎开展区划调整工作,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第三、第四轮省、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
组织社区工作者、楼长、物业人员、志愿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大力推行“居民出入通行证”制度。牵头制作了社区疫情防控“五张网”“五张图”模板、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等流程图,指导社区有效落实。建立居家隔离人员“五对一”包保机制,组织安装门磁报警器、视频监控等设备万余套。指导6类民政服务机构分级分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发放消费补贴790万元,为抗疫一线社区工作者发放慰问金和临时性工作补贴每人达到3300元。
大力抓好“两邻”理念的深入践行,确保年度工作安排落细落实。指导各地区做好社区工作者招录,研究重新调整划分社区范围。
持续提升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效率,进一步精减要件,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推动“全市通办”向农村延伸,10月底前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开。
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扩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覆盖范围,创新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实现“基本养老”向“品质养老”跨越。
升级改造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着力强化行权监管功能,进一步实现数据实时交换与共享。加强基层治理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健全人员信息装户图,为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构建分层分类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和指标认定体系,进一步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保障范畴。不断缩小城乡救助保障标准差距,确保到今年底,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3.5%,农村两项标准分别提高13.33%和11.46%。
大力推进民政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改革,进一步提升惠民利民水平。探索建立全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及分领域联合会,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深入推进爱心广场项目建设,巩固发展志愿服务力量。
深入开展我市内部行政区划结构优化研究,进一步提升行政区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扎实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到今年底,新增公墓达到16个。精心筹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确保6月1日顺利启动。
从严落实居家隔离、特殊人群关爱保障等防控措施,用大数据手段构建好疫情防控“管理、责任、数据”三个闭环。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精细化管控,坚决打赢民政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沈阳惠及民生、保障民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市场供应充足,结构基本合理。全市商品房累计入市面积1.38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1.16亿平方米,供销比接近1:1,供需结构基本合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商品房可售面积137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2.6个月,处于合理区间。
二是住房交易活跃,购房需求充分释放。商品住房累计备案面积1.2亿平方米,二手住房累计成交面积7697万平方米。2020年,二手住房成交面积与商品住房备案面积比0.88:1,市场成熟度不断提升。2020年我市商品住房备案面积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4,二手住房成交面积排名第2位。
三是房价运行稳定,与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保持一致。按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以来我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年均涨幅控制在5%左右,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相一致,房价收入比6.7,基本处于合理水平,百姓宜居幸福感较高。
四是住房品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我市大力推广建筑装配式和住宅全装修,提倡使用节能环保材料,新建住宅小区品质不断提升,智能化、园区绿化和美化水平逐年提高。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比达50%,全装修住宅占比超过20%。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2.7平方米。
五是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市场体系更加完善。2017年,沈阳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2020年,沈阳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每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8亿元,3年24亿元)。我市紧紧围绕“搭建一个平台,培育四个主体,着力解决增加有效供给、稳定租赁关系、推进购租同权三个问题”这一主线,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2017-2020年,全市租赁住房年成交量由38.8万套增至49.9万套,人均租住面积由23.7平方米增至25.6平方米。
2021年,沈阳将继续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实施“双向”调控,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虚假宣传、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沈阳已经建立了以公租房、经适房、廉租房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了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毕业大学生及重点行业企业员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十八大以来,沈阳累计投入资金47.27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899个,惠及居民116.2万户,既达到了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的改造标准,又实现了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的改造要求,大大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2021年,沈阳老旧小区改造将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拆除违章建筑;实施“上改下”线缆管线入地改造、建筑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目前已有23个项目开工,有92个项目5月下旬陆续进场,到9月末,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121个项目将全部竣工。
十八大以来,沈阳供热总面积由2.34亿平方米增加至3.85亿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由2.11亿平方米增加至3.64亿平方米,集中供热率由90.5%提高至94.55%,热用户由245万户增至399万户,集中供热水平位居北方地区前列。
2021年,沈阳将全力做好供热“三修”、重点区域整改、旧管网改造、储煤等供热准备工作,确保11月1日热源开栓率达到100%;加强冬季供热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供热运行和服务质量,让市民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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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作为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发挥着全省疑难重症救治、重大疫情防控的门户和屏障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靠前部署,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打响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卫健委全面落实“四防”“五早”“六快”“八条主线”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阻断了疫情传播。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沈阳市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独立设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和中心血站,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有力提升。
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健康沈阳建设高质量推进。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工作重点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79.87岁提高至80.85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18.0%提高至27.1%,大东区、沈河区通过全国健康促进区评估。
创城任务高标准完成,卫健委承担的创卫指标在全市第三方暗访、国家暗访和技术评估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为沈阳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健康沈阳建设全面启动,围绕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等四大方面,实施19个专项行动。爱国卫生工作持续加强,3个乡镇通过国家卫生乡镇省级技术评估,28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通过复审。
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化医改全国领先。沈阳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著,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通报表扬。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市妇婴医院在全国首次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排名全国同类别医院第17位,市四院获得中国医疗质量卓越管理创新奖。综合管理持续加强,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医院创建工作,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被国家卫健委列为表现突出地区,沈阳连续8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完成市儿童医院等15个重点项目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较“十三五”初期分别增长了23.60%、35.48%。
学科建设再上台阶,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中国肿瘤大会、2018医学创新院士论坛等在国内卫生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会议,邀请中外院士50余人共商沈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计。委属医院突出学科特色,打造学科品牌,医疗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完善妇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青少年近视防治联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和在康复医疗中的核心作用。沈阳市及铁西区、大东区、于洪区、沈北新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创新开展延时错峰服务、自助打印交费等3大类181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优化社会办医环境,实施“百人进百院”活动,推进大型民营医院与委属单位“五同”管理。强化急诊急救体系,建立3个创伤中心、4个小儿气管异物救治中心、8个国家级胸痛中心、18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33个卒中救治定点医院,我委被授予“全国脑血管病防治工作优秀管理奖”。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以落实“九不准”为突破口,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
推进委属单位以聘用管理、岗位管理、常态化人才招聘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开通人才招聘绿色通道,为市、区两级卫健中心和市六院招聘473名公共卫生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035名。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一线重点岗位倾斜的激励机制。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库建设,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启用,智慧医院建设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在全国率先制定《智慧医院建设评审标准》,委属医院全部实现手机APP等多路径预约挂号。市四院通过电子病历四级评审并启动5G试点工作,市胸科医院获得辽宁省智慧医疗服务示范单位,市一院、市骨科医院等5个单位建成区域性远程会诊中心,医大一院、医大二院、沈阳兴齐眼科医院等16个单位建成互联网医院。推进中医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和智慧中央药房建设。加强县域“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强化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信息互联、结果互认。建设互联网便民统一服务平台,打造卫生系统独立门户微信公众号,在和平区、铁西区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建设。编制《沈阳云医院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实施云医院项目。
实施“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沈北新区推进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4个县区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康平县作为国家、辽宁省和沈阳市试点地区,经验做法被省卫健委推广并作为我省代表参加国内交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全市城乡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实现全覆盖。基层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我市注册全科医生2827人,我市全科医生配备情况总量靠前,且分布均衡合理。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30种,慢病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人民网、新华网等近30家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检查5.5万人次,完成妇女“两癌”免费检查43.4万人次。和平区、浑南区、大东区获评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深入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实现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我市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国家级双试点城市建设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开展医养结合标准化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建设37家医养结合机构、2720张医养结合床位,以及13个安宁疗护机构、180张安宁疗护床位,年服务老人1万余人次,医养结合“沈阳模式”被国家卫健委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推广。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多措并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正负面清单。围绕疫情防控设立党员先锋岗226个、党员责任区219个、共产党员工程85个,1621名党员奋战在抗疫一线,百余名党员荣获国家、省、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加强监督和治理体系建设,以沈阳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依托,强化廉政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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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事业主要取得四个方面成果
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为重点,在提升就业的质和量上下功夫,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一方面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另一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倍增工程、百千万创业工程、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程、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工程和就业失业预警监测工程的“五大工程”,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全市就业工作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534083人,超额完成“十三五”城镇新增就业累计35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低于省、市指标范围,沈阳就业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
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重点,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持续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年,我们一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参保缴费,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了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此基础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全部建立,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连年实现不同程度提高,工伤伤残职工享有基本的职业康复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步入正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统筹将于年内部署实施。特别是去年,为应对疫情影响,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95.13亿元,率先实现“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通过大数据对比,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免申直返”被企业称为有温度的措施,为全市4.4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9亿元,受益企业数在全国领先。
树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思想,统筹实施人才“引育留用”工作,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十三五”时期,对60个团队给予14.075亿元资助,带动项目投资38.352亿元,对87名高层次人才给予1.587亿元奖励。全市聚集高层次人才6980人,新增技能人才16万余人,新增院士3名。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加快培养符合沈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截至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7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在30%以上。5年来累计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6 个、省级4 个,市级12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7个、省级15个、市级32个,100名一线工人荣获“盛京大工匠”称号。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市场导向,着力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着力构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省率先组建非公领域高级职称评委会,开辟非公领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全市共有2818人参评、1375人取得副高级职称。积极鼓励和支持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目前,我市已有13家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以根治农民工欠薪为着力点,全面加强维稳维权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些年,我们把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以落实“三金三制”为重点,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源头治理、实施联合惩戒,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十三五”时期,我们立案查处农民工欠薪案件1565件,涉及金额12.6亿元。同时,我们面对日趋复杂的劳动关系形势,积极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化解过剩产能、国企改革改制等影响,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力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62 %,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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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形成了以沈阳为中心辐射周边的沈大、沈盘、沈彰、沈哈、沈抚、沈丹、沈康7条交通走廊,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路方面,完成沈海线等110项干线公路和5515.3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全市公路总里程达13128公里,公路网密度达101.14公里/百平方公里,初步构筑起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干线公路为大通道、农村公路为脉络,干支相连、城乡互通的公路网络体系。铁路方面,京沈高铁、西部出海铁路建成通车,沈白客运专线全面启动建设,沈丹外迁项目前期进展顺利,沈阳站、沈阳北站、沈阳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功能进一步强化。航空方面,桃仙国际机场空港国际枢纽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航线拓展至273条,通航城市达127个。
我们坚持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成功创建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基本形成地铁、城市公交为骨干,多种出行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格局,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轨道交通方面,有轨电车开通6条线路,运营里程97公里,地铁已开通1、2、9、10号线4条运营线路,运营里程达117.04公里,形成了“一横一纵双L”的网格化运营格局,有效缓解城市拥堵,提升市内出行效率。常规公交方面,新开线路91条,调整优化线路117条,增加线路里程952.9公里,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有效填补新建开发区产业带、大型居民小区公交空白,开通微循环公交线路70条,填补城市道路毛细血管,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解决。多样化出行方面,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定制公交、共享单车等新型出行方式不断增加,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更多选择。
“互联网+交通”等新模式快速发展,通达性和保障性显著增强。旅客运输方面,以道路运输为基础,高铁、民航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出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客运结构持续优化,中长距离客流逐步从公路转向高铁和民航。积极打造零距离换乘,将铁路、公路客运、公交、有轨电车等多种运输方式进行了一体化设计,沈阳北站、沈阳站、沈阳南站先后启动了综合枢纽优化工程,实现便捷换乘。深入推进城乡公路客运一体化,长途汽车通达12个省份和省内其它13个地级市,全市100%的乡镇通客车。货物运输方面,全市道路货运企业1.4万户,载货汽车19.9万辆,形成了四通八达的物流网络体系。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不断提升铁路运能,2017年9月至2020年底,累计开行中欧班列778列,居东北第一。积极发展航空物流,推进多式联运,加强物流园区建设,形成国际物流港、沙岭、沈北、大东、浑南电子商务、苏家屯、自贸区7处物流产业集聚区。
“十三五”期间,通过改革创新释放技术和市场活力、提升治理效能,促进了交通高质量发展。
智慧交通建设方面,升级完善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四好农村路”管理信息系统及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网上申报系统,积极推进各项行政业务的信息化、规范化,升级改造了公交智能指挥调度系统、出租车安全管理系统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为行业监管提供重要助力和技术保障。
平安交通建设方面,制修订《沈阳市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6个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出台公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突发事件3个《应急预案》,建立起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30.7公里,维修改造老旧桥梁387座,在全省率先完成8600余台“两客一危”营运车辆智能监控安装,主城区运营在籍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防护隔离设施车辆数4862台。
绿色交通建设方面,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2017年完成所有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与新能源车辆,“十三五”期间,新增更新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4154台,更新清洁能源出租车18177台。
治理体系建设方面,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一网通办”,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缺项受理”服务承诺制,加快网上审批,“承诺件”事项压缩审批时限70%。以“三站一场”等地区为重点,实施全市网格化执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疫情防控方面,按照“人物同防”原则,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运输工具、人员的各项防护和防控举措,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出行环境,扎实做好境外人员转运、进口冷链及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
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围绕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际性邮政快递枢纽城市、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中欧班列枢纽节点等国家规划赋予的交通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国家现代综合交通枢纽。通过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强化国家铁路枢纽、建设现代物流枢纽、完善邮政快递枢纽来畅通综合运输大通道,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东北振兴增长极。
一是打造国家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围绕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际性邮政快递枢纽城市、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中欧班列枢纽节点等国家规划赋予的交通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国家现代综合交通枢纽。通过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强化国家铁路枢纽、建设现代物流枢纽、完善邮政快递枢纽来畅通综合运输大通道,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东北振兴增长极。
二是完善互联互通都市圈交通体系。围绕全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以沈阳为核心,以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阜新、沈抚示范区为支撑的现代化都市圈,强化沈抚、沈营、沈丹、沈哈、沈康、沈彰、沈盘七大交通复合走廊,强化都市圈“核心区”交通衔接,率先形成“1小时”生产组织圈,逐步构建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超前谋划沈阳-大连-烟台战略性高速走廊,实现海陆无缝衔接。探索中心城市引领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和提升区域辐射能级的新模式。
三是建设绿色宜行城市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建设轨道上的城市为目标,探索枢纽站城开发新模式,提高公交、慢行等绿色交通出行吸引力,降低交通出行对小汽车的依赖。
四是打造高品质运输服务体系。以加快运输业转型升级、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为主攻方向,引导现代物流业向枢纽经济区集聚,促进枢纽经济发展。
五是推进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坚持科技创新赋能交通运输发展,打造先进实用的交通运输装备体系,发挥好“交通+”优势,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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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摄影:孙壮、陈一雄
美术设计:徐才雅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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