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减免!沈阳3月1日起全面推行!
市民政局拟于3月1日起实施
《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
2月2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沈阳市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相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2009年,针对低保对象出台了免除遗体接运费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惠民政策;
2015年和2017年,对上述政策进行两次扩面增项,将政策惠及对象扩展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7类困难群体,增加了骨灰寄存费减免项目,一次性减免5年共600元的寄存费用。
今年,为有效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进一步实现我市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市民政局就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了《方案》。
按照有关规定,《方案》已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和13个区县(市)政府的意见并达成一致,履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内部集体讨论程序。
根据《方案》内容,沈阳市将政策惠及对象,在原有基础上将本市户籍无丧葬补助逝者、生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逝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减免范围,通过分类施策,实现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全民覆盖。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现役军人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在异地领取丧葬补助的人员及通过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补助费用的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丧葬补助费用予以保障。
上述人员参照《方案》规定的减免项目及价格标准选择服务,如不选择其他延伸服务项目,仅需2065元即可满足基本殡葬需求。
生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逝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原有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等7类人员,在最高限额2065元/人以内,按实际发生项目、发生金额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生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逝者,按照目前相应政策可领取519元丧葬补助(173元/月,共3个月)。由于此类人员丧葬补助费用较低,我们将对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差额减免,在最高限额2065元/人以内,以实际发生项目、发生金额扣除519元丧葬补助后,按比例减免相应费用。
通过非正规程序进行的
基本殡葬服务
将不予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方案》实施后,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各殡仪馆工作人员在受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过程中,将对殡葬服务承办机构情况进行精准核实,未选择由各殡仪馆提供或通过非正规程序进行的基本殡葬服务,将被即时筛查出来并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减免。
通过对《方案》的从严从细落实,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基本殡葬服务定价标准,合理设置服务项目,公开公示收费标准,使用经过备案的专业遗体运输车辆接运遗体,进一步规范基本殡葬服务价格,加强遗体运输车辆使用管理,让治丧流程更加透明、市场秩序更加有序、殡葬服务更有温度。
在这里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
遇有丧事请第一时间拨打
沈阳市遗体接运指定电话96144
务必选择正规机构承办丧事
不要轻信其他机构或个人
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方案》具体什么时间开始实施?《方案》实施后,我市惠民殡葬政策的减免标准在全国处于什么水平?答
《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拟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实施后,以逝者死亡证明登记时间为准,凡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去世的逝者,如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条件,均可获得相应费用减免,对2022年3月1日零时以前去世的逝者将执行原有政策。
据了解,《方案》中规定的最高2065元/人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标准,在国内副省级城市中属中等偏上水平。在民政部规定的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寄存及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基础上,我市将治丧必需的纸棺及骨灰盒费用纳入减免范围,并按照殡仪馆环保建设要求,将遗体火化服务全部升级为高档捡灰炉火化服务,在实现兜底保障的同时适度提升了基本殡葬服务标准,切实做到惠民利民。
市民该如何申请及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相关事宜?
答根据《方案》,如遇有丧事,逝者家属应第一时间拨打96144,按照语音提示选择户籍所在地殡仪馆接运遗体。遗体运送至殡仪馆后,逝者家属可持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殡仪馆窗口直接申请办理,经核验符合减免条件的,即时减免相应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在沈阳以外死亡并就地办理丧事的,家属可持相应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报销,其中,逝者户籍在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的,在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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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摄影:孙壮、吴易泽美术设计:夏爽
编辑:张一弛
运维支持: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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