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这些服务窗口全面对外开放!
4月18日起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57个服务窗口
全面对外开放运行
市营商局组织各审批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项目建设、用电用水用气、物资运输通行等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加强部门协同,实行联合服务,帮助复工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供应、流动资金、物流运输、市场销售、防控物资保障等问题,建立要素供需对接机制。
开通复工复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办理和预约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最大便利。
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并联实施、缩短时限,开展政策辅导、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时跟踪项目进度、组织协调会议、解决梗阻问题,帮助企业加快办理审批手续,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底线”。
开放下线窗口服务的同时
市营商局还制定了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疫情防控管理指南》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细化中心场所分类管理
全面落实“防疫四件套”
织牢织密政务服务窗口防控工作体系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疫情防控管理指南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防范后续风险,现制定市营商局疫情防控管理指南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
1.市营商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是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即:应急预案到位、全面消杀到位、教育培训到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位、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到位),在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及办事企业群众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加强工作场所管理
2.对出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员实行分流管理。中心东门作为市营商局及驻厅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出入专用通道,中心北门作为办事企业群众出入专用通道。进入中心人员须主动出示盛事通通行证,配合安保人员测温、登记。
3.干部职工用餐暂停堂食,采取分时分批、持卡取餐,分散就餐、单独就餐方式。
4.加强会议管理,提倡召开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举办50人以上会议等线下聚集性活动,防止人员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
5.做好工作场所清洁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增加消毒次数。工作场所应配备洗手液或免洗消毒用品。
(三)加强干部职工管理
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每日反馈在岗人员疫情防控统计表。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等症状时,立刻报告情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医。
7.强化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尽快接种。
8.落实防疫“四件套”(盛事通通行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戴口罩、测温),禁止不必要的集聚活动,任何排队、交流、会议等情景,均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
9.提倡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单位—现居住地”两点一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离沈。
10.做好常态化管理,掌握人员流动情况,对局机关、派驻中心单位、后勤服务、外包服务和第三方协助等人员实行无差异防疫管理。
11.强化返岗人员管理。在沈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行程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健康情况、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等情况;外地返沈人员返岗前,要提前24小时线上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沈,并在抵沈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所有人员返岗时均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要求。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报告,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2.加强电子屏、展板、宣传画等宣传教育形式,强化科学防控意识,实行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常态化培训。
1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怀关爱,解决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保持干部职工良好状态。
(四)加强上下班途中和外出公务办事疫情防控
14.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15.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到单位或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五)加强停车场及车辆检查管理
16.加强对中心停车场及内部车辆、外来车辆的检查管理,督促司乘人员落实防疫“四件套”(盛事通通行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戴口罩、测温),严防人员聚集,每日对停车场及停靠车辆进行喷洒消毒。
(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17.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采购储备防护口罩、免洗洗手液、测温仪、防护服、一次性医用手套等物资。
18.防护物资要合理储备、分配和使用,尽量减少消耗。用过后应集中丢弃到专用点位或容器,按要求安全处理。
(七)做好值班工作
19.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严肃值班纪律,确保通信畅通、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20.组织物业部门对楼内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供电、供热、供水、燃气等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局机关及派驻中心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保密等安全工作。
(八)强化应急准备
21.完善《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2.推行“线上办”“不见面审批”。疫情期间,引导企业群众选择在网上申报办理相关审批业务(沈阳政务服务网、辽事通APP、沈阳政务APP、沈阳政务公众号),采取“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等非现场、非接触办理方式,减少往返窗口次数和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23.开设12345抗击疫情专线。增设2号键物资保障专线、3号键心理咨询专线、5号键远程医疗咨询专线、6号键游子热线以及8号键企业复工复产专线,实现7×24小时不打烊,帮助企业群众解决诉求问题,打造疫情防控社情民意“感知器”,向广大市民郑重承诺做到“12345,有困难找政府”。
24.及时汇聚发布惠企政策信息。依托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营商数据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广泛宣传《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实现政策一网知晓。梳理惠企政策措施清单,制定惠企助企“政策包”,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点对点”“三直一快”精准推送企业,加大对财税、金融、社保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复工复产各项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增强信心、稳定预期、促进发展。
25.优化审批服务。组织各审批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项目建设、用电用水用气、物资运输通行等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加强部门协同,实行联合服务,帮助复工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供应、流动资金、物流运输、市场销售、防控物资保障等问题,建立要素供需对接机制。开通复工复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办理和预约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最大便利。同时,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并联实施、缩短时限,开展政策辅导、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时跟踪项目进度、组织协调会议、解决梗阻问题,帮助企业加快办理审批手续,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底线”。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左右滑动浏览海报
关注“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在首页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即可查询以下内容:
回复【入沈】查看最新入沈、来(返)沈疫情防控要求
回复【离沈】查看最新离沈疫情防控要求回复【入境】查看沈阳最新入境疫情防控政策回复【疾控电话】查看沈阳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回复【核酸】查看最新沈阳市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医疗机构名单回复【疫苗】查看沈阳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名单回复【中风险】查看沈阳最新中风险地区回复【美图】看看沈阳春夏秋冬有多惊艳
END
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记者:吴妍焱美术设计:夏爽编辑:刘莹运维支持:沈阳网转载请注明: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沈阳这项补贴申领,人社局权威解释来了!
关于复工复产,沈阳发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