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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通报最新疫情防控情况!“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成果显现!再推15条新措施力促全市经济快速回升向好!

沈小布 沈阳发布 2022-05-07


5月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十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总体情况,介绍“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开展情况,解读最新的政策措施,让政策红利更好惠及市场主体。


市政府秘书长曲向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文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志宏,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向国,市税务局局长孙书润,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金阳,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分别作情况介绍。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刘壮野主持发布会。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
作新闻发布

2022年5月4日0至24时,我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一是密切“三公”协作,全力推进流调溯源工作,快速排查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第一时间安排转运,第一时间隔离管控。截至5月4日24时,本轮疫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33467人,次级密切接触者32942人,已全部落实了分级管控措施。


二是对涉疫场所进行严格管控,实施终末消毒。截至5月4日24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本轮疫情累计划定疫点2635个,累计完成终末消毒面积达965090平方米。


三是经综合研判和风险评估,对达到相关防疫标准的集中隔离人员,有序分批次解除集中隔离。截至5月4日24时,本轮疫情共解离密切接触者33205人,均按规定落实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等要求。


四是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2022年5月4日8时,开展沈北新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共设置采样点位432个,采样台数830台,共派出采样医护人员957人。截至5月5日8时,累计检测63.5万人,结果均为阴性。


2022年5月4日7时,开展除沈北新区的十二个区、县(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共设置采样点位1965个,采样台数2691台,共派出采样医护人员3854人。截至5月5日8时,累计检测334.3万人,结果均为阴性。


在全市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沈阳市疫情防控平稳有序,但鉴于全省及周边省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加有序有力有效防控隐匿性传播风险,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5月5日至5月6日在全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5月5日启动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法库县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共设置采样点位3986个,采样台数6663台,共派出采样医护人员8422人,检测结果待回报。5月6日将启动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区域核酸检测工作。


近期省内及周边城市疫情形势严峻,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从域外输入,特提醒广大沈阳市民朋友,面对疫情不可放松警惕,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一是非必要不离沈、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地区。


二是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放松警惕,做好个人防护,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无接种禁忌症的市民请按照接种程序尽快进行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三是各地区、行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落实域外来(返)沈人员的提前报备、排查及管控等相关措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沈阳人民有勇、有义、有光、有爱,一定能“守家”“护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市政府秘书长曲向军
作新闻发布


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沈阳本轮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4月15日以来,集中开展“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重点推动省“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和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等已出台的政策落实落地,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送政策方面。全市送政策上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3万余人,对接市场主体超过40万户。通过“一联三帮”服务平台、在媒体和官网开设专栏、“12345”抗击疫情专线、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热线电话、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发布政策信息,并采取“点对点”方式精准推送给适用企业,确保政策知晓全覆盖。


二是落政策方面。全市惠企政策累计兑现政策资金超过7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超过20万户。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减免和缓缴医保及中小企业税费超过66.5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38亿元,发放出租汽车补贴1.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降低公积金缴存、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支付中小企业拖欠账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1.42亿元。


三是快速办方面。预付办,人社部门在上级政策未出台前,稳岗返还资金按60%标准预付兑现。提前办,将原计划下半年发放的科技、外贸等专项资金,提前至上半年下达。分月办,将半年返还一次的工会经费,调整为按月返还。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开发“好政策”平台,首批29项政策陆续上线运行,政策兑现“零申报、零审批、秒到账”,惠及企业已超过3000户。


四是助企业方面。市区两级为复工复产企业配备“企业管家”,协调解决原材料、产能、用工等方面问题1700余个、服务企业1500余户。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组织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活动21次,对接融资14.6亿元。截至目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100%,限上商贸企业复工率100%,亿元以上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8.3%。


为进一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减轻经营负担,加快促进全市经济恢复向好,继12条之后,5月4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15条政策措施,涉及减轻企业用能负担、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促进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实施社会保险综合帮扶,加快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方面,共释放政策资金7.64亿元。这些政策措施将继续实行政策上门,“三直一快”落实到位。


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围绕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等方面,陆续出台和实施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将“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形成常态,形成品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金阳
作新闻发布


按照全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省促进工业经济增长27条、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35条和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条政策措施,逐条制定实施细则,“三直一快”推动政策落地,通过“一联三帮”平台及时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从目前政策兑现落实情况来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税负、社保、房租、水电气等多方面经营成本,缓解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交通、餐饮等行业运营压力,助力了企业发展,提振了市场信心。


4月13日以来,全市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要求提出含金量高、工作举措实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经济回升向好。4月3日,我市制定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12条政策措施,此次出台的《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可以说是前期出台的“12条”政策的延续、拓展和升级,主要目的就是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提效能、增动力,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满产扩产。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注重政策举措精准有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需于企,切实回应企业政策诉求。4月份复工复产以来,我们组织召开了多次行业协会和各类型企业专题座谈会,围绕房租、社保缴费、水电气负担等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堵点、卡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二是注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采取补贴、投资、贷款等支持方式,推出支持力度大的真金白银政策举措,着力为企业输血造血,打好政策组合拳。


三是注重惠及更广大市场主体。此次政策支持对象惠及到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全市104余万户市场主体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政策红利、获得政策补贴。


此次《政策措施》共包括15条,主要内容有:


第1条,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成本。在前期12条对国有产权房租减免的基础上,此次将非国有物业纳入支持范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按照省政策,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服务业情况,比照服务业的免税标准,财政资金以补贴形式给予支持。


第2条,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能负担。对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份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5、6月份可申请费用缓缴。


第3、4、5条,加大企业融资力度。设立盛京征信中小企业纾困专项基金5000万元,对成长性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阶段性股权投资支持;盛京金控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在5天期限内免收资金占用费;对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规定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


第6、7条,加大制造业扶持力度。对产值达到1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标准予以奖励。对上半年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按投资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改项目,按投资的10%给予补助。


第8、9条,促进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上半年,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新兴产业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经综合评价后,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经绩效评价后,按上半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补助。


第10、11条,加大文化旅游行业扶持。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由80%提高到100%。向我市居民发放1000万元文化和旅游消费券。


第12条,实施社会保险综合帮扶。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3个月,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1年。继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中小微企业按照90%的比例返还,大型企业按30%比例返还。


第13、14条,加大稳岗扩岗力度。对于2022年上半年聘用人员增加的企业,按每人500元标准实施一次性扩岗奖励。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五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按月予以补贴。


第15条,加快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涉企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对2022年度各项惠企政策,上半年资金下达进度达到70%以上。


当前,全市正处于加快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回升的重要时期,市发改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企之所难、政之所帮”,全力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在宣传解读上更加深入,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在政策兑现上更加快速,按照“三直一快”要求,推动更多政策“免申即享”,确保惠企资金和举措直达企业。在企业帮扶上更加到位,及时帮助解决原材料、用工、资金等问题,做到有诉必应、有求必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政策效应最大化,推动全市经济加快回升向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文哲
作新闻发布


市委、市政府开展“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以来,市工信局作为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部门,针对受疫情冲击的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加快落实各级各类支持政策,和相关部门一道加紧出台“一揽子”纾困解难政策,让广大市场主体尽早恢复有序生产经营。


一方面,落地落细已经出台的纾困帮扶政策。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和省、市政府密集出台了系列稳增长政策,我们印发了贯彻落实方案,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政策落实情况实施日调度、周通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推进“免申即享”,实施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三直一快”让企业最高效率、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真金白银”到位早一点,企业的生机与活力就多一分,截至4月底累计兑现惠企资金超8亿元。


另一方面,抓紧谋划出台促进复工复产政策。我们坚持目标导向,聚焦促进工业企业全面复工达产,加快增产扩产,深入谋划5项具体支持政策,纳入《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发布,持续降低企业负担、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一是着力为企业降本减负。我们出台3项政策,降低企业房租、用电和资金成本。降低房屋租金方面,在继续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基础上,对当年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出租人,按月免征减免租金对应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或者按免税标准给予补贴。降低用电成本方面,对疫情期间停工停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份电费给予10%补贴,5、6月份可申请电费缓缴,且缓缴期内“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对规上中小企业2021年发生且在2022年4月1日前未结清的单笔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按2022年一季度实际支出利息30%给予贴息。


二是着力提升产业链活跃度。我们通过对产业链拉动作用明显的制造业龙头企业,按上半年产值增幅,给予5-50万的梯度奖励,鼓励企业增加采购量、缩短付款周期,引领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稳产扩产。


三是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们对现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对今年上半年入统投资超1000万元的制造业新建项目,按投资额5%给予支持;对今年上半年入统投资超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支持,补助总额最高可达2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投资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让“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的“春风”化作“及时雨”,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用“真金白银”惠企利企,与广大工业企业同舟共济、共谋未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志宏
作新闻发布


4月13日市防指发布48号通告发布以来,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一天比一天向好。我们企业、我们的员工守望相助,共担风雨。这场战役让我们更加热爱沈阳,让我们更加珍惜彼此。特殊时期,只要我们能够互相珍惜,都能主动担对方之难,再大的困难也阻挡不住沈阳万众一心的步伐。


复工复产以来,全市人社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手撑伞、一手干活”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迎难而上,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五送进校园”网络招聘会、“同心护企 就业舒心”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开发和完善“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不聚集、不见面、不打烊”的招聘服务。下面,我介绍两个方面情况。


第一,“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开展情况


全市人社系统秉承“有效、有序、有力”原则,精准施策、靠前服务,抗疫情、促发展双向统筹推进,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按下“稳进键”,帮助企业“满血复活”。


一是精准推送政策。为便于企业更快速、更精准获得相关政策,市人社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拓宽政策传达路径,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一方面依托“万人进万企”“一联三帮”等平台和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将政策包“点对点”推送给企业。另一方面利用“职称工作群”“人才服务群”“养老保险工作群”等相关业务工作群,“点对多”向企业发布政策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我们还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进行政策解读,公布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咨询。同时,通过12333热线电话,主动宣传推广政策。全市人社系统还成立了工作专班,深入企业送政策、解疑惑,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和交流,让企业全面了解惠企政策,最快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强力落实政策。一是降。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此项政策已为10.2万户参保单位减轻负担1.86亿元。二是抢。按照“快、准、新、实”工作原则,在省人社厅和市直相关部门协力配合下,创造性采取市财政垫资方式,为在本轮疫情中受到冲击和影响最重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预先拨付60%的稳岗返还资金。从4月18日到20日,仅用2天时间,分两个批次为3.93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资金1.49亿元,稳定就业岗位43.3万个。


第二,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按照责任分工,人社领域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社会保险综合帮扶。这里包括两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水路运输5类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3个月,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1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由于目前“三险”已实行省级统筹,待省人社厅实施细则下发后,我们将以最快速度落实落地,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第二,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 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前期已预返还60%的按30%比例再进行补差,返还方式仍然采取“免申直返”。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申报,通过数据筛选和比对确定拟返还名单,经公示无误后将资金直接返还到参保单位账户。不符合“免申直返”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可到参保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目前,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数据筛选工作已经结束。将分两笔进行拨付,总额为2.2亿元左右。第一笔是预发放60%的企业和参保单位补差额30%,资金在7000万左右;第二笔是大型企业按照30%,社会服务机构和其它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90%(第一批数据筛选没有筛选到的)进行拨付,资金在1.5亿元左右。返还方式依旧是免申直返。下周,市人社、发改、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二是助力企业稳岗扩岗。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沈抚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同时符合3个条件的:2022年6月末用工数较2021年12月末用工数增加,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新招用人员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以申请扩岗奖励。每新增1人奖励企业500元,上限为2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


三是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凡沈阳市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同时满足录用年度或毕业五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条件的,可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按月予以补贴,最长可补贴12个月,每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市人社部门统一认定。企业可携带有效资料,到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请,各区、县(市)人社部门每半年受理一次企业申请。


当前,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呈现出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正处在能量满满、蓄势待发的大好时节。全市人社系统将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速,用心血和汗水服务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用感情和责任回应群众期盼诉求,为沈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出最大的力量。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向国
作新闻发布


首先,我代表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对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关注和支持沈阳金融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借这个机会,向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按照全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部署,下面,围绕金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复工复产,我简要介绍活动开展情况,并做政策解读。


自“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金融发展局协同驻沈金融监管部门,与全市金融机构一道,始终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通过强化政策供给、资金支持、精准对接和服务保障,保持全市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释放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念和强烈信号,对快速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总量上,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疫情突发后,市金融发展局第一时间联合人民银行沈阳营业管理部,印发实施《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序有力、落实落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截至4月末,已提供51.7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同时,要求和督促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理采用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等政策工具,稳定企业和个人融资。截至4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已对 1.2 万户、202.2 亿元贷款本息进行延期还本操作;法人银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余额提高至40.5亿元,比年初增加近6亿元。


二是价格上,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我市出台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后,市区两级金融局加快落实贷款贴息工作,目前已对符合条件的86户小微企业审核贴息174万元。同时,加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效率,进一步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目前已为4.7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拨付贴息资金353万元,惠及266户企业和个人。此外,推动银行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减免手续服务费,目前已对13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1851万元。 


三是渠道上,开展精准银企对接。年初以来,市区两级金融系统建立完善了重点企业名录,组织银企对接200余场,已为176户企业解决贷款29.1亿元。督导银行机构开展“一企一行”精准对接,目前已对接重点企业名单 1327 家,对接率达到100%,累计发放贷款 495.8 亿元。同时,深入开展“春风送暖”金融服务行动,全面梳理惠企金融政策和助企纾困举措,通过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外发布了《“春风送暖”金融服务指南》,企业也可通过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有效实现银企线上融资对接。


四是保障上,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为帮助市场主体获得更好金融服务,市金融发展局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征信保障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和还款安排,合理确认征信情况,保障公众征信权利。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逾期的企业,可给予一定宽限期和手续简化政策,疫情结束后再补充相关手续和资料。线上服务方面,畅通“远程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无接触金融服务渠道,促进“云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业务需求。保险保障方面,推广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同时,引导保险机构创新抗疫产品,在现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扩展新冠肺炎保险理赔责任范围。


下一步,市金融发展局将密切跟进企业金融需求,推动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持续加大抗疫纾困支持力度,切实惠企利民、共克时艰。


接下来,针对《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中的两条金融政策措施,我做政策解读。

 

第四条: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提升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便利度,降低转贷费率,7月31日前,在5天期限内免收资金占用费,对征信状况较好的企业,简化审批要件和程序。(责任部门:市金融局、财政局,盛京金控)


(一)政策背景。根据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14号)及《沈阳市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沈政办发〔2017〕48号),设立沈阳市应急转贷资金,旨在解决我市企业融资转贷环节中存在的“资金筹集难、成本高”问题。对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企业能够按期还贷、续贷的短期资金。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应急转贷提前落实有效担保,缩短银行续贷周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资金收费按照每日0.4‰计算,使用周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


(二)支持方式。应急转贷资金适用对象为诚信经营且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取得金融机构续贷授信且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自《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用款周期在5日期限内免收资金占用费,超出5日的部分按照每天0.4‰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责任部门:市金融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


(一)政策背景。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扩大社会就业、创新创业发展和保持经济活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小微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2020年人民银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创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两项直达工具延续实施至2021年末。为了继续做好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工作,从2022年开始,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同时,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鼓励增加普惠小微贷款。


(二)支持方式。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内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金融机构积极性,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扩面。一是工具支持的机构范围为符合要求的地方法人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六类。二是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资金。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资金,资金金额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即本季度末比上季度末增量)的1%确定。资金按季度审核发放,当季余额增量为负的,后续季度补足后再计算增量,推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进行激励,既有利于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市场化持续支持原客户信贷需求,也有利于促进地方法人银行挖掘新客户普惠小微贷款。三是坚持稳健原则。相关贷款的信用风险仍由金融机构承担,以防范道德风险。鼓励经营稳健、有潜力的地方法人银行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市税务局局长孙书润
作新闻发布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沈阳经济的影响,市委市政府开展了“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沈阳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好,发挥更大效应。截至5月5日,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9万户,退税金额42.4亿元;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0.8万户,缓缴税费3亿元,有效缓解了各类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最近,通过税收大数据观察,“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实施以来,特别是“五一”期间,全市经济整体呈现回暖迹象,从发票开具量来看,个别行业已经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政策落实的效果初步显现。


在4月16日第七十五场新闻发布会上,我已向大家介绍了今年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可以说,本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内容丰富,覆盖主体多、涉及金额大、含金量高,特别是今年留抵退税额度超过前三年总体退税规模,社会各界十分关注。


为保证每项政策落实落细,我们在宣传辅导上下力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区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以来,我们共计举办线上培训105次、培训21万余人次,发布政策辅导、图文解读420条,实现了宣传辅导全覆盖。


为推动政策的直达快享,我们着力在政策落实便利化上下功夫,比如,协助省局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为纳税人提供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填单的智能服务,大幅提高了政策落实的效率。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推广自主开发的“智能查询”小程序,只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就能一目了然看到可以享受的全部优惠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开发优惠政策计算器,让纳税人快速了解享受优惠政策的种类和额度。实行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对稳就业、保民生等12个方面的政策,企业不用提交申请,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即可直接享受优惠。同时,我们做好兜底服务,升级“税事通”工作室,开通远程视频辅导功能,实行7×24小时全天候在线服务。在各办税服务厅开设“资料预审专区”“简事快办专区”,对频次高、复杂程度低的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开设“不满意、请找我”专线专岗,对纳税人缴费人有疑问的事项,“一站式”负责到底。


为了实现政策落实的综合效应,我们与市工商联、团市委、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线上惠企政策解读直播活动,专设70余名税收联络员,为全市各商会、行业协会提供个性化服务,更好地推进政策落实。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依托省税务局“银税互动”平台,帮助1.59万户小微企业利用纳税信用申请贷款48.7亿元。


我们从政策落实伊始就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骗取优惠政策的行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送达符合条件、合法经营的企业。


对于市政府刚刚出台的《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税务部门承担的有2项内容。第一项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出租方在疫情期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我们已将该项税收优惠纳入“免申即享”范围,房屋出租人自主判别、自行申报,即可直接享受优惠政策。第二项为社保优惠政策。一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时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总费率保持1%。二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大家如有政策疑问、业务办理等各方面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事通”工作室电话进行咨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的有关部署,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把今天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与前期出台的政策一并组织落实,助推沈阳各类市场主体尽快复工复产,实现恢复发展。在此,恳请各位记者朋友们继续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也欢迎大家对税务部门进行监督,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更好地推动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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