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持续优化法治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法治沈阳!

沈小布 沈阳发布 2022-09-29


十年步履坚实

十年硕果累累

沈阳这十年

政法机关忠诚履行职责

圆满完成重大使命任务

有力维护了

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聚焦持续优化法治环境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

平安沈阳、法治沈阳



振兴新突破 奋进新征程

“沈阳这十年”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优化法治环境专场

今日召开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勇航

作新闻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沈阳政法机关忠诚履行职责、圆满完成重大使命任务的十年,也是沈阳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步履坚实、硕果累累的十年。


在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以舍我其谁的担当、攻坚克难的勇气、克敌制胜的本领,办成了一件件要事难事,防范化解一系列重大风险,打赢了一场场大仗硬仗,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我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关定向,凝心聚力,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头脑,不断强化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完善“1+13+N”配套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等制度,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基层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三项”督察巡查,确保了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我们以护航发展为要务,厉行法治,精诚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发展、乡村振兴和“三大攻坚战”,围绕创新改革示范区、现代化都市圈、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出台法治保障指导意见、加强执法司法区域协作。健全完善涉企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发挥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检察室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了司法保护新高地。健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机制,做实“护企法治联盟”“检察蓝护航创业者”“警企营商论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等载体,形成了企业诉求线上线下闭环办理体系。各级政法机关坚持审慎、谦抑、平和的执法司法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深化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企业对法治环境的满意度持续上升。


三、我们以长治久安为己任,防控风险,固本强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构建部门联动、协手联防,齐抓共管的“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格局。尽锐出战防控疫情,严厉惩治涉疫违法犯罪,组织网格员和平安志愿者实施群防群治,助力沈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综合运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等方式,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实现全覆盖,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扎实推进。研发建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应用平台”,“智慧安防小区”联网运行,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主动防控力进一步提升。依法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防范治理新型网络犯罪,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我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开拓进取、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及其综合配套改革,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逐步健全,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逐步到位,“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深入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政法公共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对政法公共产品的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五、我们以从严治警为主题,铸魂砺剑,正风肃纪,倾力打造全面过硬的政法铁军。持续开展信仰教育、忠诚教育、警示教育,分层分类组织政治轮训,使干部队伍更有理想、更有力量、更有干劲。积极应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对政法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实战锻炼,提升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破大案、诉难案、审疑案”“防风险、推改革、促发展”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执法司法腐败,进一步促进了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2021年以来,动真碰硬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落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整治执法司法“六大顽瘴痼疾”和两大突出问题,在这场政治大考、忠诚大考、廉洁大考中交出了合格答卷。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强化“寻标、对标、达标、夺标”意识,坚持择高而立、向上而行,通过实施“政治引领”“安全屏障”“法治护航”“平安强基”“改革赋能”“党建铸魂”六项工程,力求推动沈阳政法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各项业务工作跻身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努力当好护航发展的“主力军”,维护平安的“先锋队”,温暖群众的“贴心人”。


一是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出台《沈阳市政法系统营商诉求管理办法》《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诉求管理、问题查核、责任追究的工作闭环;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积案化解缓慢、超标的查扣冻、诉讼费未按时退费、执行款超期未返还、刑事保证金取退不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不高七个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党建引领、组织保障、诉求化解、顽疾整治、执法监督、舆论引导为一体的营商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以“两邻”理念为引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零疫情”社区(村)建设,在社区(村)建设信访矛盾化解、事故隐患排查、治安巡逻管控、卫生防疫服务4个工作平台,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双向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平安沈阳建设相关要求在基层治理单元落实落地。


三是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不放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突出“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主题,实施政法系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五大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以案促改,强化政法单位“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监督,聚焦基层“执法司法单元”制定管“长”治警“十个强化”举措,打通从严管理“最后一米”;建立加强政法系统干部监督和执法司法监督大数据平台,推动实现执法司法全链条、全流程智能监督。


四是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持续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开展政法工作“抓实问效年”活动,对纪律作风和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点穴式督查,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砥砺奋进著华章,铿锵前行踏新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沈阳市政法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法治沈阳,为加快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

作新闻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十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32474件,审执结案件2564720件,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更加有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刑事犯罪111849件。完成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审判白皮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从严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专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助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与国安、信访、公安、检察等机关联合制定危害国家安全、新型毒品、危险驾驶等案件办理意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沈阳。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和量刑规范化,完成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全国法院改革试点任务,庭前会议制度被最高法院予以推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指派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精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牵头设立沈阳都市圈法院司法协作共同体,出台“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二十条”,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075610件。精准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建成全国一流标准的沈阳知识产权法庭,跨域管辖省内13个市知产案件,创新实施“三审合一”、技术调查官、司法区块链工作机制。精准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破产程序化解债务1094.93亿元,实现职工就业26965人,盘活资产315.1亿元,新增投资110.19亿元,“沈阳机床重整案”被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示范样本,“辉山乳业重整案”被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为亚洲最佳案例。精准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五条”,开展“呵护营商环境”“百名法官进百企”“一联三帮”等专项活动,构建“7+5+5+5+1”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框架体系,对涉企案件实行“绿码标识”、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国家发改委去年公布的80个城市营商环境评估中,我市法院牵头的3项指标全部进入前二十,为沈阳6项指标走在前列、评为标杆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更加充分。严格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化解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纠纷,审结涉民生案件526297件。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广离婚案件预立案制度,发出首份家事审判“家庭教育令”。加强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出台《新业态下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马上办、网上办制度,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21年,全市法院立案368991件,其中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超过十万人次。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在东北地区率先建成“金雕查控网”,实现对银行账户、车辆、专利、出入境记录等信息“一网统揽”,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司法网络拍卖、执行转破产等平台和机制,十年来共执结案件252526件。


四是推进法治沈阳建设更加有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45856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发送《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情况通报》、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21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立全覆盖、宽领域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与省委、市委党校联建现场教学基地,为行政机关开展应诉业务培训。深入推动全民守法,通过“两微一网”推送最新司法政策、各类典型案例及法治微视频,与电视台联办“今日开庭”等法治宣传栏目,开展“五进送法”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五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深入。完成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等重点改革项目,建立《司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直至送达、归档、评查等全部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办法,将27个办案节点全部纳入线上平台监管,智能化识别标注“四类案件”,全程跟踪预警。健全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完善案件常规抽查、交叉互评、重点评查机制,对瑕疵案件追究审判责任,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设立全市司法调解指导中心和各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与95个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将104家基层组织纳入线上解纷平台,专兼职调解员增至3278人,2021年诉前化解纠纷52852件,调解案件数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院排名第4位。承担全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任务,被确定为全省改革试点示范单位,多项示范成果列入向最高法院报送的改革中期评估报告。


六是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更加有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审学研”一体化高端审判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运用“名家讲堂”“法官论坛”等线上平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坚持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第一流整改”标准落实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和市委以案促改要求,建立健全司法廉洁常态化机制,倾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


未来五年,全市法院将不断巩固深化“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成果成效,坚持以“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为目标,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两级法院“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聚焦实现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目标,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推动设立沈阳金融法庭、破产法庭,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难点,以法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弘扬忠诚为民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面叫响“党派我来的”庄严承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改革创新永无止境,高质量完成全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司法改革任务,推动司法改革、审判管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构建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是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拓展以案促改工作成效,坚持抓好正风肃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市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孔岩

作新闻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下面,我重点就2013年以来的沈阳检察工作进行介绍。


一、能动履职保障沈阳振兴发展


全力推进平安沈阳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6964件85993人、审查起诉案件87786件107466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和暴恐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专班化办理不良资产清收挽损案件。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持续提升。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严厉打击、精准打击”,着力“打伞破网”、促进长效常治。


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配套制度。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在全国率先获批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成立东北首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立足服务中小微企业,创立17家“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


二、心系人民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市千余名检察干警组成“疫情防控先锋队”等奋战防控一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通过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和解1256件。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查办损害环境资源、食药安全领域案件2762件。在全省首创“律师异地阅卷”系统,探索网上阅卷服务,为省内外律师提供服务1662件。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监督执行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在全省率先实践“职业禁止令”“督促监护令”“事实孤儿认定”等制度。


三、强化担当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以“求极致”精神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42件、撤案797件,依法不捕32963人、不诉4586人。审查刑事判决、裁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307件。开展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减假暂”提请不当3025人。2018年以来,加强监检配合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00人,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43件45人。


以“精准化”目标做强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6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提请抗诉52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5件。


以“促和谐”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86件,提请抗诉13件,发出检察建议578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83件。


以“大格局”思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430件,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达到99%。在全国率先研发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为精准有效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四、强本筑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从强化理想信念入手,建设以“厚德崇法、励精守正”为内涵的检察文化。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和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责权明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系统化监督体系。抓实人才培养,22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开展对16个基层院的政治巡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今年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沈阳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提升履职质效,全力推动沈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思想解放实现新跨越。组织“两会”精神学习,开展新任领导干部、青年干警培训,召开检察理论主题研讨会,加大对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检察干警”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二是服务营商环境施展新作为。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等文件;成立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首次对适用第三方机制整改合规的涉案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是加强业务建设推出新举措。率先在全省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促进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作为省内首批试点成立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探索建立对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全过程、各环节检察监督机制;与市民政局会签全省首个民政系统涉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制度,织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网”。


四是建设智慧检务迈上新台阶。升级律师异地阅卷系统,实现律师网上预约全覆盖、“线上线下同行”;完善全市检察机关远程提审、远程送达、远程庭审系统建设,实现检察办案“全业务”“全流程”“云办理”。


放眼未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沈阳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奋力走好新时代沈阳检察“赶考之路”,答好维护公平正义“履职命题”,交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合格答卷”。


要注重擘画长远,精准服务沈阳振兴发展。着眼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依法打击各类犯罪。以“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为着力点,打造更深层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为民司法,促进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持抓纲带目,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引领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强化虚假诉讼、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要筑牢政治忠诚,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设“全国一流”检察机关。



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朱朝键

作新闻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指挥带领下,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平安沈阳建设,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战疫情,护航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训词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实施“让党旗在警营高高飘扬”党建工程,强势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坚决清除政治隐患,公安肌体更加健康、警营生态更加清朗、队伍正气更加充盈。


二、坚定不移深化公安改革创新。以《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创新打造具有沈阳公安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强势启动以“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为核心的扁平化指挥调度“三清”工作机制,实现了“大案有人管、小案有人查、事事有人问”。启动以来,刑事案件破案率达45.84%,同比提升了8.58%;治安案件办结率达47.84%,同比提升了11.73%。经第三方测评,沈城百姓对110接处警满意率达到96.24%,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响了沈阳公安品牌,树起了沈阳公安旗帜。


三、坚定不移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对黑恶势力亮剑宣战,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团伙147个,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33.39亿元;全面打响“反诈人民战争”,电诈警情同比下降42.91%、损失金额同比下降53.62%,坚实构筑起“不敢骗、不能骗、骗不成”的反诈高地;始终保持对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破获毒品、食品、药品案件2.8万余起,经济案件1.3万余起,为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32.9亿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四、坚定不移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扎实推进防控体系国家级示范城市创建,打造“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筑牢“1、3、5”分钟处置圈和“10、20、30”分钟封控圈,健全“水、陆、空”巡控圈,实现了“精准优化警力部署、精细落实巡防勤务、精密实施科技助巡”;将道路交通管理提升至党委政府工程、民生民心工程,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持续推进国省干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全力打造安全、顺畅的城市交通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打赢多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由沈阳公安牵头的流调溯源机制做法得到国务院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五、坚定不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牢扛起护航发展主力军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要求,以“服务、规范、依法、创安”逐一破题作答。专题召开“向人民报告”警民恳谈会,开展“走进商协会·警企直通车”、警企营商论坛等活动,累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2.3万余件,破获涉企案件2599起,切实做到为企纾困、助企发展;投入1.29亿元建成覆盖全域、支撑全警的9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了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至121项,75项实现1日办结,在全省首创15家网办中心,公安网上实办率居全省首位,综合办事便捷度进入全国公安第一梯队。


六、坚定不移锻造沈阳公安铁军。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持续开展“净化风气、鼓舞士气、弘扬正气”活动,不断打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十年来,有39名同志被评为烈士,142名同志因公牺牲,1367名民警、524名辅警因公负伤;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大东分局大东门派出所、“全国优秀公安局”和平分局、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平分局西塔派出所等一大批国家级先进集体;8名同志被授予“二级英雄模范”、3名同志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2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符合新时代特征的警务模式,不断推动公安科技赋能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法治沈阳。


在“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方面。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王会奇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思想解放、文明创建、民生保障等7个重点任务推进专班,全面梳理了问题清单、目标清单和措施清单,并于今年2月和6月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议,确保全局上下牢牢咬定目标、事事真抓实干、人人争当先锋。


我们紧紧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与“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平安一号”至“平安六号”攻坚战役,从政治安全、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社会防控、风险防范、交通整治六条战线集中发起冲锋攻坚。截至目前,已排查整改治安隐患209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6.3万件,破获带有夏季特点的违法案件2585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792人;全市2482个社区(村),已有1833个实现“零案件”;由市公安局牵头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溯源组临时党总支,被推荐为第12赛道第2季度典型单位。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继续保持“勇突破、争先锋”的奋进姿态,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市司法局副局长穆雷

作新闻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持续改善法治环境,践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忠诚履职,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根本转变和明显成效。


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启新篇章。统筹推进“一规划两纲要”不折不扣在沈阳落实落地,我市获评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代表辽宁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从全国120个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晋级实地考核阶段,近期圆满接受了国家考核评估。


坚持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行政立法强化制度保障展示新作为。10年来完成立法项目80余件,一大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美好生活必备的重点立法项目取得突破,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市司法局立法处2019年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基础,行政执法打造法治良好取得新进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可网办率、实际网办率100%,31项即来即办,44项省内通办,实现企业群众“登录一张网、办通所有事”。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十百千”工程(十家行政执法标兵单位、百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千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助企护企专项行动,全力解决企业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坚持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要求,刑罚执行助力平安建设彰显新担当。筑牢安全发展理念,纵深推进刑罚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全力维护刑事法律权威和执法司法公正。市司法局所属监狱、戒毒场所持续保持辽宁监所最长安全周期纪录。疫情防控以来执行全封闭执勤模式,累计时长两年6个月,确保监所疫情防控绝对安全。


坚持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导向,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治素养得到新提升。普法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推行、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浓厚,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三连冠”,1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坚持以法治为民为宗旨,公共法律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加快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三大平台建设(实体、热线、网络),“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等建设覆盖城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统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继续打造了一批阶段性的成效亮点。


打造制度体系建设“沈阳经验”。以“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精准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难题。如审办《沈阳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让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走稳走实;出台《沈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听证办法》等5项制度,选聘20家立法联系点、20名立法咨询专家,鼓励人民参与地方立法,畅通公众利益表达渠道。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近年来审查政府法律事务1136项,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914件、出具法律意见1844份,为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打造法治监督方式“沈阳样板”。着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2.2万项行政执法事项、2.3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基础信息,配备1.5万部执法记录设备,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37.6万阶次,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4月出台1725项《沈阳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清单涵盖范围、涉及领域、免罚数量均处全国第一,当年就免罚个人33万余人次、企业845家,合计免罚金额4100万余元,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让市场主体感受有温度的监管,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沈阳名片”。着眼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2637个,累计化解矛盾纠纷4.8万余件,解答法律咨询8.8万余次,打通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最后一公里。全市共建成人民调解中心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651个,市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个,个人调解室279个,推动诸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深度融合。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上半年应诉率98.3%,用行政机关的态度和诚意,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沈阳工程”。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要求,2600余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覆盖城乡,“12348”热线平台接线能力省内率先达到10万+,接通率和满意率达到95%以上。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便捷度,27项特殊群体和特定事项纳入免于核查经济状况范围,受理审查全域通办,2021年成为东北首个办案量过万的城市。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全面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全市14个产业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今年继续向企业密集的商务楼宇延伸,为企业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


打造全民普法“沈阳品牌”。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出台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以高质量法治宣传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阵地载体,打造6台次“法治号”沈阳普法公交,让普法工作动起来活起来。适应“指尖普法”新趋势,“盛京说法”抖音号累计发布普法短视频600余期,总播放量破亿次大关,在政务抖音号司法榜名列前茅,2021年获得抖音平台年度大奖。采取线上、线下、实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期间,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千余场,推动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践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积极开展1个系列5个专项行动,采取10项重点举措,展示司法行政队伍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沈阳振兴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开展五个专项行动。聚焦促进乡村振兴和“两邻”社区建设,贯穿全年开展5个专项行动。一是“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组织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主动走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法律有约、护航沈城”专项行动,围绕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等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专项行动,护航企业发展,为楼宇经济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律师基层服务年”专项行动,让群众享受便捷、普惠、优质的法律服务。五是“‘两委’建设法治会诊”专项行动,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推出十项重点举措。一是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二是深化行政执法“十百千”工程,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三是出台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强化行政执法纪律刚性约束。四是创建省级行政复议法治示范项目,推进行政复议为民服务提质增效。五是实现五星级司法所数量翻倍,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六是大力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七是推进沈阳都市圈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实现沈阳经济区公共法律服务联合通办。八是开展“忠诚保平安、护航二十大”监所百日安全活动,确保绝对安全稳定。九是加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提供制度支撑。十是深化法律援助全域通办,让群众少跑路、援助更便捷。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沈阳市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孔岩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近年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加减法”,打好“组合拳”,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


一是着力保市场主体。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25条意见,制定防止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17项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以及3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个服务提升“五大法治工程”子方案,健全“1+17+N”制度保障体系。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对涉案企业家“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监督清理各类涉企“挂案”“积案”,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建立涉企申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民事行政案件办案时限平均压缩20%。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与市工商联等九家成员单位共同出台系列第三方评估考察机制,组建专业人员名录库,揭牌成立“沈阳市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依法监督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二是着力助转型升级。助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刑、民、行三合一改革,以专门化、专业化、科学化办案模式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在全国率先获批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成立东北首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企业“知识产权风险1号检察提示”,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立足法治沈阳建设,撰写《关于成立高新中央法务区的建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市委建言献策。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向在沈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发出类案风险提示,以担当的精神承担起沈阳企业上市无犯罪记录查询任务。


三是着力抓精准服务。立足服务中小微企业,创立17家“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覆盖企业7000余家,组建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订单式服务企业,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配合建立“企业家会客厅”,定期发布“法治营商天气预报”,以“小切口”为企业提供“微服务”。适时出台《沈阳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围绕涉企涉疫案件办理、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精准检察保障。积极推行控告申诉“互联网+信访”工作机制,利用12309企业服务热线,提升线上解答咨询时效性,对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三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答复”,精准助力企业生存发展。



沈阳公安推出“三清”工作机制后,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能否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朱朝键:沈阳公安强势启动“三清”工作机制,是新一届市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三清”的主要内容是“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就是依法、规范、高效处置警情、案情,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同时,通过“三清”工作机制这个“小切口”“小抓手”,做好为民服务这篇“大课题”“大文章”。
具体讲:一是规范警情处置,明确对每日新发治安、刑事警情的处置流程和查清、办结标准;二是加强指挥调度,每天扁平化指挥调度,不仅点调分、县(市)局,还要抽查基层所队,这项制度雷打不动,可串不可占;三是严格督导评查,督察、法制部门对每天受理的治安、刑事案件全程跟进、实时督导,对检查出的问题,值班领导与办案民警共同担责;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手段,多警种协同作战,提升打击处置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三清”工作机制运行以来,62.5万起110警情当日全部达到查结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万余起,有力推动了各级公安机关做到“大案有人管、小案有人查、事事有人问”,维护了沈阳社会面大局持续稳定。



刚才高院长介绍了全市法院在优化法治环境的诸多举措,那么我想重点了解一下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今年有哪些具体做法?

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全市法院深刻把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充分认识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定位,坚持立足司法职能,推动打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今年以来,市法院聚焦市委明确提出的全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估中“沈阳三项司法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前十”的目标要求,重点开展了三项举措。


一是拓展司法保护广度。在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构建以七个专项整治、五项法治工程、五个护企行动、办好五件实事,以及实施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为主要内容的“7+5+5+5+1”法治化营商环境框架体系,对10个方面、44个立审执关键环节逐项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市法院组建工作专班,固定人员、固定机构、固定职责,实现了营商工作专事专办。同时,以“清单式+责任制”的模式,建立涵盖40项具体措施的营商环评司法指标台账,对涉企案件实行“绿码标识”、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对涉营商环境案件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完善营商诉求办理机制,规范诉求移交、转办、答复、评价工作流程,上半年共接收和办结诉求132件,期限内办结率、反馈率均为100%。


二是强化司法整治力度。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立案不及时”问题,排查两级法院立案台账12万件,发现问题案件13件,全部进行了整改。针对“结案不及时”问题,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加强审限管理解决拖延审判执行问题的规定》,累计清理长期未结案件982件,并通过审限跟踪预警、督办通报、建立台账、“面对面”研讨审判质效等方式,强化均衡结案,巩固清理成果。针对“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我们建立了7个方面整治清单,累计返还执行案款14.14亿元。


三是提升司法服务温度。开展“呵护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措施》,深入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制定实施《“服务暖企”工程方案》,召开企业家“面对面”座谈会,聘请首批法院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联合省证监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协,先后开展了“民间借贷纠纷法律问题”线上交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益讲座、“涉疫商事纠纷法律适用解答”网上直播等助企活动,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一联三帮”企业家走进法院活动,向企业赠送“百问百答”司法助企服务手册100余册,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践行和发扬“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精神,找准站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定位,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以制度创新为牵引形成更高标准的司法护企体系,努力实现营商环境“提标进位”目标,切实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刚刚的发布中提到了《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想请问一下《禁令》涵盖了哪些具体内容?沈阳市司法部门将如何保证实施?


市司法局副局长穆雷我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是落实市委常委会提出的“呵护营商环境,严厉惩治打击破坏法治环境行为”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旨在以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抓手,建设法治沈阳、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禁令》作为我市行政执法领域工作纪律的刚性约束,对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纪律观念、红线意识、锤炼过硬作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积极意义。


《禁令》用十个“严禁”表述,表明了我市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立场、明确态度。《禁令》涵盖了十项内容,一是严禁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二是严禁对市场主体失信违诺;三是严禁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四是严禁干扰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实施检查;五是严禁以罚代管滥用行政处罚权;六是严禁随意使用行政强制措施;七是严禁不按裁量基准使用裁量权;八是严禁以罚代刑纵容违法犯罪;九是严禁以权谋私寻求部门利益;十是严禁简单粗暴损毁执法形象。同时,对规范执法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关责任。


《禁令》发布后,市司法局将强力推进《禁令》落实。一是扩大社会面宣传。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宣传刊栏、展板、政府官网、官方公众号等方式,加强《禁令》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禁令》纳入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内容和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范围,强化刚性约束,确保入脑入心。三是推进执法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指导督导执法单位对照《禁令》,结合执法特点,细化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禁令》落实落地。四是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行“零容忍”,对违反《禁令》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请问沈阳市政法机关作为法治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


市委政法委副记张勇航:省委和市委提出明确要求,要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来抓。全市政法机关是法治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释放法治效能,守护营商环境,回应企业期盼,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一要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践行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严格区分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责任,统一规范涉企刑事犯罪案件执法司法标准,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措施。坚持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建立政法部门和企业商会定期沟通制度,畅通企业涉法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解决影响地区营商环境的企业涉法涉诉问题。


二要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涉企领域虚假诉讼违法犯罪、侵害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权利违法犯罪。依法办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强化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司法保障,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加大对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服务保障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三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坚持把“办事方便”作为衡量服务环境好坏的最直观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户籍、交通、出入境、司法鉴定、公证等方面再出台一批便利措施,最大限度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走出“重审批、轻监管”的误区。加快推进在线诉讼平台建设,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序衔接、多元共治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高效解决涉企纠纷。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知识产权获得、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提供司法鉴定和公证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纠纷、抵御风险。


四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深化实地督查、检察监督、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对破坏营商环境的政法干警严肃查纠。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对于市场主体反映有案不立、久拖不办、久侦无果、久审不决、久执不结等损害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案件线索,两级检察机关要主动承担监督职责。强化社会监督机制,运用向人大政协报告、新闻发布、直播庭审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左右滑动浏览海报

关注我们,读懂沈阳,爱上沈阳
关注“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在首页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即可查询以下内容:
回复【61】或点此查看沈阳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回复【报备】 查看来(返)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回复【核酸】或点此查看最新沈阳市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医疗机构名单回复【疫苗】或点此查看沈阳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名单回复入沈查看最新入沈、来(返)沈疫情防控要求
回复离沈查看最新离沈疫情防控要求回复【入境】查看沈阳最新入境疫情防控政策回复疾控电话查看沈阳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回复【中风险】查看沈阳最新中风险地区回复【消费券】点此查看沈阳文、商、体惠民消费券领取办法回复美图看看沈阳春夏秋冬有多惊艳






























END



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摄影:吴易泽

美术设计:夏爽

编辑:刘莹

运维支持:沈阳网

转载请注明: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8月底全部完工!沈阳口袋公园又上新啦!
央媒聚焦:沈阳财政“惠”出振兴新图景
今天最高35℃!热热热……沈阳闷热天啥时候结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