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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调整部分地区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区域风险区等级调整如下:
以下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一、于洪区
1.北陵街道赤山路阳光园A1-A2号楼、B1-B13号楼;
2.陵西街道克莱枫丹11号楼。
二、苏家屯区
1.民主街道玫瑰街78-6号楼;
2.中兴街道南京南街1066-36号楼。
三、新民市
1.兴隆镇双庙子村;
2.兴隆镇弓匠堡子村景屯;
3.东城街道顿家窝堡村站前居民小组;
4.罗家房镇赵家村赵家屯;
5.罗家房镇赵家村老牛圈屯。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综合协调组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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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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