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生活、社保都有补贴!@高校毕业生,来沈创业就业有这些优待!
首次购房补贴、生活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才公寓……
@高校毕业生
来沈创业就业有这些优待
5月18日,沈阳日报社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人社部门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高校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优待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问:我是去年毕业的本科生,一直自己缴纳社保,有什么优待政策?
答: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沈阳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经区、县 (市) 人社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问:我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在沈高校本科生,打算留沈阳自己做新媒体,家是鞍山的,毕业后户口暂时不打算落沈阳,但想自己在沈阳交社保,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否有户籍要求?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吗?
答:没有要求。外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也可申请。
问:我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打算租个门市自己创业开奶茶店,有什么补贴吗?
答:符合首次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未进入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等申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租赁期给予每年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 (其中困难家庭大学生给予每年12000元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2年;享受补贴期间,每带动1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月增加500元,每月最多增加1500元。
问:我是即将从重庆一所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家是铁岭的,打算毕业后到沈阳找工作,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 本科毕业生符合不大于35周岁、 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2年条件,可通过人才身份租赁人才公寓。如同时满足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 未享受公租房(含租赁补贴)政策以及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条件, 可申领人才公寓补贴。
问:我是去年毕业的大专生,家是朝阳的,今年年初在沈阳一家企业工作,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吗?
答: 按照现行政策, 大专毕业生符合不大于30周岁、 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2年条件,可通过人才身份租赁人才公寓。如同时满足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 未享受公租房(含租赁补贴)政策以及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条件, 可申领人才公寓补贴。
问:我大学毕业后经考试在沈阳工作并买房,发票和购房合同都已办理,但由于开发商迟迟未办理交工手续,不能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能不能领取购房补贴?
答: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之前不能申领。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要求毕业后在沈就业创业,在沈近期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在沈首次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经申请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且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之后,须根据现行政策进行申领。
问:我今年研究生毕业想留在沈阳工作,有什么优待政策?
答:目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为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我市户籍,毕业超一年的须毕业时非我市户籍,毕业后由外市迁入至我市;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沈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满足以上条件可登录“盛事通”App 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享受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问:我是今年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家是沈阳的,打算自己买房,能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满足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申领条件: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并且近期在沈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于2017年1月1日后在沈首次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经申请,符合现行文件要求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另: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满足上述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问:我是今年即将毕业的本科生,家是外地的,已考上沈阳某区的公务员,即将入职,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吗?
答:公务员不在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范围内。
问:我是2021年毕业的本科生,家是黑龙江的,今年报考了沈阳某市直事业单位,要是考上的话,打算在沈阳买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吗?可以入住人才公寓吗?
答:购房补贴申领条件为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并且近期在沈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于2017年1月1日后在沈首次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经申请,符合现行文件要求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为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毕业超一年的须毕业时非沈阳市户籍,毕业后由外市迁入至沈阳市;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沈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人才公寓按照现行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的申请人不在补贴范围内。
✔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相应层次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2万元;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4万元、博士毕业生7万元。
✔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毕业后在沈缴纳养老保险未超过2年;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注: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可享受沈阳市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盛事通”App,或前往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补贴标准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注:“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沈“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符合多重提标条件的,不重复提标。
✔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与注册地一致)首次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补贴标准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按照实际租赁期给予每年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其中困难家庭大学生给予每年12000元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2年;享受补贴期间,每带动1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月增加500元,每月最多增加1500元。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其他人才,要求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2年。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内免租人才公寓住房,免租补贴上限为A类人才5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3000元/人/月。对D类和其他人才发放人才公寓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享受面积范围内实际房租的50%。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注:A、B、C类人才在申请人才公寓项目无房源的情况下可享受轮候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3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1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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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记者:徐佳婷
编辑:逄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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