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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改革开放40年之市人大篇】依法履职开新篇

依法履职开新篇

——庆祝改革开放40年之市人大篇

文/记者 易善任 通讯员 李晶

30年栉风沐雨,30年春华秋实。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推动依法治市,立法工作稳步发展、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张家界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不忘初心、坚定前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两个梦”建设贡献力量。

从第一届到第七届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从第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到第七届市人大常委会,从首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杰兵(市委书记兼)到第七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虢正贵(市委书记兼),时间跨度已达30年。其间,市人大常委会变的是领导班子,不变的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30年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被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摆在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首要位置,成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保证,这确保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历届市委高度重视和关心人大工作,积极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市委权威,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善于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实际行动,确保了市委重大决策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性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确保了市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了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确保了人大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许多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发展了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为新时期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指明了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时俱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实践证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依法履行法定职权


3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人大工作的重点放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放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上,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放在加强法治张家界、平安张家界建设上。把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以及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问题解决落实,较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推动依法治市,立法工作稳步发展。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不断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批准了七个全面实施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决议,促进了法治张家界建设。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以立法质量为中心,实行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立法水平显著提高。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积极做好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各阶段的组织工作,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和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高度重视立法质量。综合运用立法论证、听证、座谈、协商、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以严格的程序确保立法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先后制定实施了《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立法质量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抓好抓实法规实施。听取和审议了我市第一部法规《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对城镇绿化工作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城镇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全社会爱绿、护绿、管绿的浓厚氛围形成,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31次,审议、批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07次,审议讨论了事关全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方面的有关议案,依法作出关于依法治市、科技工业园建设、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确定、变更市树市花等144个决议、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加强跟踪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食品卫生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提出了修订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贯彻实施;认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组织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有关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社会保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报告515次,并提出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建立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表决制度;开展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活动,对市“一府两院”相关工作进行评议,连续两届对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增强了被评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适应新预算法需要,重点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着力推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高了监督实效;高度关注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规划建设、社会保障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健康服务业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等民生要事,加强调研、视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敢于并善于监督,坚持把信访作为加强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共受理群众来信8000余件,接待来访2万多人次。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建立完善《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健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就职宣誓等多项制度。累计选举、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6人次。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精心指导各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工作机制,采取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坚持向代表通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定期向代表寄送相关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拓宽代表参与渠道;建立健全集中交办代表建议制度,坚持实行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重点建议处理制度,每年确定重点督办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强化跟踪督查,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向办事转变,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实效,共督促有关方面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3178件;建立和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辞职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完善代表活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阵地建设,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履职登记,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履职保障水平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保障水平。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及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建立和完善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制度,坚持会前学法,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办事、工作机构,不断完善工作规则,积极推进人大工作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举行区县人大工作座谈会、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学习、讨论、交流人大工作。积极开展“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等系列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规范机关管理,工作效率不断提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与此同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和社区联建等活动,真心诚意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实效;积极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总体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新的定位,对人大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这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自觉、更加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不忘初心、坚定前行,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部署安排,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两个梦”建设贡献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有的力量。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名单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杰兵(市委书记兼)

任职时间:1989年7月-1994年3月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燕北雄

任职时间:1994年3月-1999年3月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严高明

任职时间:1999年3月-2003年8月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金华

任职时间:2003年8月-2007年12月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国军

任职时间:2007年12月-2012年12月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国军

任职时间:2012年12月-2017年3月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虢正贵(市委书记兼)

任职时间:2017年3月-至今

现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虢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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