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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出台办法,加强地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西藏出台地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等作出明确,全面加强地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地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明确考核内容,以“5个必须突出”开展年度考核。
必须突出政治标准;
必须突出西藏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
必须突出法治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必须突出作风建设;
必须突出党建工作。
着重考核本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成效;看重个人特点,注重专业能力和担当精神,全面考核本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其中,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把抓党建工作、抓班子带队伍、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挥表率作用等作为重要内容。
坚持考用结合,真正发挥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的作用。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责成其向自治区党委写出书面报告,剖析原因、进行整改;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
地厅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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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索朗群培
编辑:索朗央宗 康洁白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