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来源:昌都发布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2年第3号】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近期“外防输入”工作措施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在查验“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返昌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2.即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暂缓入昌,如确需入昌,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健康监测(已在昌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即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旅居史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和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绿码来(返)昌,并在抵昌后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目的地人民医院或各县(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和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带*)来(返)昌人员,进藏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藏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所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并在居家/集中隔离观察的第1天、第4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上门采样,不具备上门采样条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就近就便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将在“藏易通”上把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落实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转为绿码。
5.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6.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集中隔离观察应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相关要求,并在此期间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居家健康监测应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不聚集、不流动,且每7天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进藏后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查验行程卡后,持健康码绿码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需提供第一入藏地证明)。
8.所有从区外拟来(返)昌都人员,除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外,必须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报备,对无法通过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报备的可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如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各单位、村居(社区)要严格查验报备人员来(返)昌后的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9.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如存在故意隐瞒、造假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11.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并制定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控制人员数量和时长,并由组织(承办)单位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12.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来返(昌)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13.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藏;不得前往有疫情散发地区,特殊情况须前往,需经单位或社区同意,由单位或社区向辖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中登记报备。
14.本公告自3月15日起施行,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第2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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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央金
编辑:嘎娃白玛 拉巴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