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纳入报销、可为家人刷医保卡,来看西藏医保这些好消息覆盖哪些人→
2021年12月2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不额外新增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缴费负担,通过改进优化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实现,将在职人员单位缴费中划转进入个人账户资金和调整退休人员划转比例资金统一纳入统筹基金,用于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01
就诊病人 (持身份证)
02
挂号处 (挂号、分诊)
03
前往所要就诊科室
04
医生诊疗(问诊、查体、开单、初步诊断、开处方、处置)
05
前往收费处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或身份证进行持卡结算),达到起付线以上,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窗口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就诊病人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自付部分可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待遇为:起付线为在职300元,退休人员210元;报销比例为二级以下定点医院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80%;三级定点医院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70%;年度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3000元。起付线以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普通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
06
窗口取药或按医嘱进行检查或诊疗
除了普通门诊纳入报销外
还有一个好消息拉萨参保职工可以为家人刷医保卡啦
欲知详情,请看下文
↓↓↓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全力推进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政策在拉萨市落地实施,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记者从拉萨市医保局获悉,目前,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政策已在拉萨市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落地。
绑定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参保职工(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须高于3000元以上;
2
绑定人员(使用人)为参保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且必须是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市民通过个人医保账户支付结算。记者 赵越 摄
绑定渠道
1
可通过“拉萨医保”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大厅进行绑定(具体操作指南见下文);
2
可在各级医保经办部门窗口进行现场绑定。
不管通过何种渠道绑定,须所辖医保经办部门在医保系统中进行审核通过。
绑定成功后,个人医保账户可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费用,或支付共享人员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费。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具体操作如下
↓↓↓
二、输入拉萨医保,点击“拉萨医保”微信公众号;
该工作人员提醒
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
主编:张姝
编辑:高月明 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