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商超满200抵60,加油满400抵60!快来抢拉萨消费券
来源:拉萨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挖掘大型优质行业如超市、百货、加油站、家电、家具、餐饮、数码销售等消费市场潜力,进一步促进消费、助企纾困、惠及民生,经市政府批准,拟向全市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助企惠民·悦享消费”消费券送不停。
一、发放、领用时间
第一轮:6月11日-6月25日
6月11日20:00开始发放,领券后15天内使用,过期消费券自动失效。
第二轮及以后:
每月1日和16日20:00开始发放,领券后12天内使用,过期消费券自动失效。
截止时间为全部资金使用完毕或至2022年12月31日。届时请以消费券发放平台公示为准。先抢先得,抢完为止。
二、发放对象
在拉萨个人消费者(包括市外来拉人员)均可参与本次抢券。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账号参与,多个微信号同属一个身份证时,视为同一用户。企业用户不能参与领券用券。
三、发放平台
微信是本次消费券发放及核销平台。
四、领券须知
1
消费券类型
2
领取方式
微信小程序码领取
消费者打开微信APP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
扫描领券小程序二维码
进入“拉萨市消费券”页面
进行抢券
↑↑↑
领券小程序码
3
查询方式
消费者可在领券小程序“我抢到的券”页面或在微信卡包内,查看已领取到的消费券。
4
领用规则
1.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不可转让、转赠他人。
2.每轮每人可领取6张消费券(每个券种限领1张)。消费券可在任何一家参与商户处核销,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3.消费者通过消费券支付时可与商户自身提供优惠叠加使用,不含其他第三方优惠,单天不限制消费券使用次数。
4.消费券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到期自动失效。
5.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券金额退回券池。
6.出现主办方和合作平台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虚假交易、作弊、刷单、恶意套现等),主办方有权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记录诚信档案,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举措由拉萨市商务局举办,关于实名问题、消费券领用等相关问题,请联系嘉联支付客服电话:95200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消费者投诉热线:0891-12315。
(二)主办方可根据开展情况调整频率及具体安排,调整事宜将及时在页面公布。
(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举办方可根据实际举办情况对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布在抢券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四)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将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五)参与者点击领券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消费券的相关规则。
注:本通告的解释权归属拉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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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韬
编审:赵江丰 倪曼
编辑:拉巴卓玛 裴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