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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发布关于做好市内跨县(区)流动事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内跨县(区)流动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功能区,市公安局:
随着全区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各县(区)滞留人员流动意愿越发强烈,因社会面(公共)交通暂未放开,只能通过集中转运或有序自驾等方式流动。为有效解决市内跨县(区)流动问题,现通知如下:
1.坚持非必要不流动、少流动,不聚集、少聚集。
2.对确需跨县(区)流动的人员,出具:①社区(村居)开具的7日内小区无新发病例证明;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阴性证明(出舱(出院)人员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凭出舱(出院)证明);③藏易通健康码绿码。入县(区)第一检查卡口,要严格查验相关证明、核酸报告及健康码。
3.跨县(区)流动取消函件往来,但个人要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单位提前报备。各县(区)无条件接收符合要求的群众返回,并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纳入常态化管理。
4.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自驾方式跨县(区)流动,无个人车辆确需要集中统一转运的,由县(区)精心组织负责转运。自驾或集中转运必须做到“点对点”前往,途中不逗留,不得随意更改目的地。
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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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韬
编审:索朗群培 张姝
编辑:索朗央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