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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通知来了

西藏日报 2022-12-22

来源:区人社厅


关于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我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前往我区地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西藏成办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填写《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由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三、资格复审及派遣

(一)资格复审材料

1.体检表(详见附件3);2.政审表(详见附件2);3.身份证;4.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5.服务期满证书(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6.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1,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直各公开招聘单位负责。考生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发送,无需到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原件,报到时提交招聘单位。


(三)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0日。资格复审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


(四)派遣

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派遣,具体派遣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考生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报送资格复审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的,需及时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方文字下载查看):

1.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docx
2.政审表.docx.docx
3.体检表.doc.doc
4.资格复审单位联系电话.xls.xls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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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韬

编审:侯广臣 高月明

编辑: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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