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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拉萨、山南查处117起!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明显增多,酒驾醉驾风险尤为突出。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月20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夜查酒驾醉驾行动。
在重点区域和道路,各部门通过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实行“白+黑”24小时联动联查,做到每天有检查,每天有行动。期间,民警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酒驾的可疑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
酒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拉萨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
请文明驾驶
守法安全出行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山南市春节期间查处82起!
春节假期,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学部署警力,在辖区各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酒驾醉驾、无证、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驾驶员及乘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驾驶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960余人,警车300台,设置交警执勤点16处,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2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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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韬
编审:侯广臣 嘎娃白玛
编辑:何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