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顾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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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公布!事关西藏小区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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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
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发布
《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办法》
(以下简称 《评定办法》)
将全区物业服务质量按等级划分为五个星级
积极探索推进全区住宅小区
物业服务费按“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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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越高,特别是对低层公寓(无电梯)、高层公寓 (有电梯)、别墅收费标准进一步进行了细化,从最低一星级低层公寓(无电梯)收取0.5元/平方米/月物业费用到五星级的别墅最高收取5元/平方米/月物业费用不等,以收费标准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评定办法》指出,物业收费主要由基础部分、物业公用部分、公共秩序维护部分、保洁部分和绿化养护部分组成。
此外,《评定办法》为指导性参考意见,不具有强制性,旨在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质价相符”,加强行业自律。
获得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的,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后,该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自愿重新申请复评,由原评定部门重新组织评定。未申请复评的,由原评定部门注销星级并收回星级铭牌。
新《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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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办法》实行打分制,其中专家50%、区房地产业协会20%,地(市)行业主管部门专家20%,以及业主代表或业委会代表10%,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定的公正、公平与全面性。
在《评定办法》中,对住宅小区内物业企业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电梯安全、二次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同时,对评定结果在信用运用、奖励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对物业企业信用等级、招投标将产生直接影响。
《评定办法》还强化了属地物业管理职权,在评定过程中要求项目所在社区(村)积极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来。
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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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顾万全
编审:嘎娃白玛
编辑:边珍
来源: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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