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7号
桑珠孜区选出的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尼玛次仁,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哈里玛向亚东县人大常委会辞去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江孜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斯朗江措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萨嘎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孙庆利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岗巴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尼玛琼拉、舒伟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定结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李辉、刘吉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仲巴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旦增欧珠、马德彪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斯朗江措、孙庆利、尼玛琼拉、舒伟、李辉、刘吉、旦增欧珠、马德彪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67名。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2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余德平的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舒成坤的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哈里玛的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索朗为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昆红为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2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张晓培的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娄志强的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尼玛次仁的日喀则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郭利顷为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尼玛次仁辞去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2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尼玛次仁本人的书面辞职请求,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尼玛次仁辞去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雷文开、王向虎、拉巴顿珠辞去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2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雷文开、王向虎、拉巴顿珠本人的书面辞职请求,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雷文开、王向虎、拉巴顿珠辞去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