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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关西藏乡村振兴专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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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西藏的乡村振兴专干待遇相关问题。网友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西藏的乡村振兴专干待遇方面有什么新的政策吗?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专干待遇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通知》(藏组发〔2019〕241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的通知》(藏组发〔2020〕213号)文件执行。具体待遇共分3个方面。
一是岗位待遇。根据所在村类区、在村工作年限、担任村职务等级、年度考核、学历等情况,乡村振兴专干享受职务等级工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通讯补助、社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休假路费补助等岗位待遇,以上合计每人每月享受岗位待遇最低5900元左右,担任村“两委”正职、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四类区工作的优秀乡村振兴专干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岗位待遇11000元左右。在此基础之上,在边境地区村任职满1年后享受边民补助(2024年边境一线村、边境村边民补助每人每年13800元、6800元),试用期满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三、四类区和边境地区安家补助6000元)。
二是驻村待遇。把年度考核合格且工作在村的乡村振兴专干纳入驻村工作队,根据驻村类区情况每人每月享受驻村生活补贴2100—3600元。
三是其他待遇。对领办创办或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乡村振兴专干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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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常川
编审:嘎娃白玛
编辑:索朗央宗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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