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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住房公积金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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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
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
正式恢复办理业务啦
此前记者了解到
从今年起
公积金业务实行“网上办理、线上提交”
目前,网上可办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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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集
1.单位:单位职工新增、封存、转移,打印单位每月缴款单、收款单。2.个人:个人基本情况及明细查询、缴存明细查询、提取明细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贷明细查询。
二、提取1.线上申请、中心审核类业务。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二手房)提取、新建(翻建)及大修住房提取、住房租赁提取、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提取。2.线上申请、线上办结类业务。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离职)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三、公积金贷款1.贷前: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二手房)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新建(翻建)及大修住房。2.贷后:个人冲还贷(直冲本息)签约业务、商业住房贷款按月提取签约业务、公积金贷款偿还。
四、跨省通办专区个人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贷款、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开具公积金贷款全部结清证明、提前部分偿还贷款、购房提取、正常退休提取。五、线上办理渠道
1.可在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官方网站:https://zfgjj.zjt.xizang.gov.cn/netface/login.do(复制后在浏览器中打开)(手机验证码是缴存职工网厅登录身份识别唯一号码,请勿将个人手机验证码泄露他人)2. 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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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版
归集、提取联系电话:0891-6655571、0891-6835297、0891-6626953、0891-6835280、0891-6835296、0891-6835307
贷款联系电话:0891-6835362、0891-6655515附件:单位及个人网上业务操作手册
同时
关于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等
相关违规行为
大家也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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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
一、下列5种情形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被严惩:1.以虚假购房材料和其他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积金,包括购买二手房或商品房的名义;2.短期内频繁交易以套取公积金,即使交易信息真实;3.以虚假贷款合同、关系证明或还款明细骗取公积金,包括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名义;4.隐瞒真实婚姻状况或房产持有情况以租赁名义骗取公积金;5.提供真实材料但未真正进行建造、翻建、大修而套取公积金。
温馨提示
请广大缴存职工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与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工作协查机制,实现对缴存职工社保缴费信息、婚姻状况及户籍信息的适时核查;协调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法查处违规提取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将移交公安等司法部门严肃依法惩治。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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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常川
编审:张姝
编辑:索朗央宗
来源:拉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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