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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开抢!西藏两市发消费券了

西藏日报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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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消费券专场活动4月30日开始:商超、成品油、百货、餐饮


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以“五一”为契机,定于2024年4月30日12:00开展“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消费券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主办单位:昌都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昌都市商务局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二、活动时间  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12:00活动有效期:4月30日12:00至5月6日23:59(过期消费券自动失效,券数量有限,先抢先得,抢完即止)
  三、补贴对象  在昌都市群众(包括市外来昌都人员)均可参与。
  四、补贴标准  (一)消费爽购活动:围绕商超、成品油、百货等消费领域,设立5个档值(五选二),即: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75元;满4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125元。(二)餐饮消费享购活动:设立5个档值(五选二),即:满200元减4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600元减120元;满800元减180元;满1000元减200元。
  五、参与方式  (一)实名认证消费者需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中完成实名认证,认证通过的用户才可参与活动,已完成认证的无需重复认证。
温馨提示:实名认证需进入嘉惠多多小程序中“我的”页面,点击“实名认证”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认证后,需再次进入实名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前后10分钟将关闭实名认证通道,在此期间将无法进行实名认证。(二)参与抢券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昌都市“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抢券,消费者可在小程序“卡券”页面查看实际抢券结果。

(三)核销方式抢到券的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商家指定核销机具的收款码或者出示微信付款码由商家使用指定核销机具扫码收款,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
  六、参与商家  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活动参与商家,消费者也可在嘉惠多多小程序本活动支持商家中查询活动参与商家(建议消费前先跟商家确认是否支持核销)。


  七、领用规则  消费爽购活动(通用消费券)、餐饮消费享购活动(餐饮消费券)每人各可以领取两张消费券(即五选二);消费券可在任何一家活动参与商户处核销;消费券可在任何一家活动参与商户处核销,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八、退款规则  (一)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券金额退回券池。(二)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
  九、注意事项  (一)因政府消费补贴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二)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三)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特别说明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平台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平台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嘉联支付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对用户进行售后服务调研等),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平台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十一、咨询举报  本活动将加强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将对监督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事项的严格保密,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不能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仅限实名举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事件与事实结论,经主办单位核实属实,给予举报者10000元/次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商家承担。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券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嘉联支付客服热线。952005。 
(具体活动细则以执行单位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消费品专场活动4月30日开始:汽车、手机、家居消费补贴


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以“五一”为契机,于2024年4月30日10:00开展消费品系列促消费活动(含汽车消费乐购活动;手机以旧换新活动;家居消费嗨购活动),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主办单位:昌都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昌都市商务局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汽车消费乐购活动




一、补贴对象面向全市2024年4月30日10:00后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燃油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昌都市完成税费及保险缴纳、机动车注册登记且取得行驶证的消费者(自然人)。二、活动时间2024年4月30日10:00至5月17日23:59,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三、补贴标准汽车下乡补贴标准按照全区统一的原则进行设置,对购买乘用车新车(燃油车,不含二手车)的居民,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7个档次,即: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元;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3000元;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9000元;20万元(含)以上2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2000元;2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0元;30万元(含)以上补贴18000元。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元。为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对农牧民购买新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注:活动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主题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活动期间,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四、补贴原则活动补贴资金有限,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由车企负责在嘉惠多多生态运营合作平台页面录入相关资料、消费者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专场活动页面补充相关信息。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注】活动时间范围内指:2024年4月30日10:00至5月17日23:59,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先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办理行驶证;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并可提供监控视频、活动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等佐证资料;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上述释义适用于本通知所有相同词语。五、参与商户

六、申领条件(一)消费者在参与“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汽车消费乐购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二)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三)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昌都市内车牌;(四)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五)同一购车人同一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企业购车用户、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内;(六)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七、申请资料(一)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手机号码;(二)新车购车合同;(三)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四)新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户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五)税收完税证明:由昌都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六)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与购车人一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与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一致;注册日期、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内;(七)购车人的银行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八)贷款合同:如贷款购车需提供此项资料,且合同要素齐全,上传关键页照片:贷款金额明确、贷款人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贷双方签署日期;合同内的经销商必须为开具购车发票的参与活动车企等;(九)昌都市农牧民身份证明资料: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公章名称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若地址不一致的需证明两个地址为同一地;并在证明中注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八、审核流程

(一)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购车人在参加活动的车企处完成购车手续后,由汽车经销商将购车人相关信息及购车发票、指定核销机具的POS交易小票、贷款合同等资料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仔细核对系统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二)购车人申请补贴:购车人需在录入白名单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税费、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并登录“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汽车消费乐购活动页面,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释放资格、名额;

(三)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四)资料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复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五)补贴发放: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示无异议的购车人发放补贴资金。

九、注意事项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不可参与活动;

(二)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车企应准确、详尽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四)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报主办单位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车企录入了购车人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应主动提醒购车补贴申请人关注活动信息及时收集购车材料按要求进行补贴申请,如购车补贴申请人在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上传完整购车材料的,默认视为购车人放弃补贴资格,补贴名额将释放,由此产生的投诉及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对应车企与购车人自行协商解决,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非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购车人本人的微信进行资料上传及申报),一经发现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八)严禁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行为。一经查实,报活动主办单位取消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手机以旧换新活动


一、补贴对象以购新产品为基准,对昌都市群众(包括市外来昌都人员)在参与活动的手机经销商处出售旧手机、购买新手机发放额外消费补贴优惠,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二、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0:00至5月6日23:59,活动名额有限,先购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三、参与商户可识别二维码或在“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手机以旧换新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户。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户核实是否支持本次手机以旧换新活动的优惠核销)四、补贴标准(一)旧手机补贴由参与活动的手机经销商出资,企业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确定旧手机残值金额后,换旧企业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将旧手机补贴直接兑付给消费者。(二)新手机补贴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满7000元减1500元。五、补贴方式旧手机残值金额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兑付,新手机补贴则以电子通用券形式发放至消费者嘉惠多多小程序》卡券内,仅可用于在换旧企业购新产品。券有效期仅有1天,逾期未用券,会在使用期限(1天)到期后退回资金池,过期不可使用,且不与补发。同一新产品不限旧物数量,但需与商户协商一致,且仅可享受1次政府补贴。名额有限,先购先得用完即止。非换旧消费者不予单独申领本购新补贴。六、补贴流程(一)消费者自愿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并就旧物残值金额与参与活动商户协商达成一致;旧手机需通过拍机堂、爱回收、鑫机汇、靓机汇、一站收、繁星、闪回收等平台进行评测估值。(二)消费者选定新手机后,由活动商户指定的“工作人员1”将消费者旧手机的品牌型号、照片、评测报告、残值金额、手机串号、换购新手机的相关资料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三)消费者上传个人证件信息等补充资料。(四)活动商户指定的“工作人员2”审核通过后,将新手机相应的电子券发放至消费者嘉惠多多小程序》卡券内,该电子券仅限在回收旧手机的活动商户处使用。(五)消费者使用活动指定核销设备支付新手机费用,自动完成电子券的核销;电子券发放当日有效,券过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不予补发,补贴资金将退回资金池。(六)补贴活动实行总额控制,以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或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不享受相应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活动期间每人仅可申请1个档值的以旧换新补贴,新商品不可拆单支付。七、申报材料(一)消费者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二)旧手机品牌型号、照片、串号、专业平台的评测报告;(三)旧手机残值金额;(四)新手机品牌型号、售价、串号;(五)其他需填写的资料。八、退款规则因活动形式特殊,参与手机以旧换新活动的无法退款。九、注意事项(一)参与商户需对每笔订单开具发票,因政府消费券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二)参与商户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登记好产品名称、型号、销售金额、优惠金额、购买人信息、商品序列号等),并按要求拍照留底。参与商户需确保商品出库单与交易监控视频相符,便于活动执行单位随机抽查及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查工作开展;(三)参与商户需对旧手机去向负责,以保证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尤其需对旧手机的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消费者隐私。在活动开展及后续审计过程中发现旧手机去向不明或与提供交易凭证不符的,取消企业活动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3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同类型消费促进相关活动,行为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四)手机终端销售商需提供新、旧手机的终端串号溯源信息,并完成新手机的现场拆机和激活,便于实名销售追查及审计工作开展,不得出现套现、倒买倒卖等违规违法行为,规避二次销售风险;(五)商品签收时消费者需当面确认商品完好性并签署《消费者不得转售商品承诺函》,配合参与商户工作人员拍照留底,便于审计工作开展;(六)参与商户承诺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品牌官方指导价,如存在借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投诉纠纷、信访舆情等,一经查实,由商户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退回消费者差额部分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退货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通过网络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七)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八)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家居消费嗨购活动


一、补贴对象家电家具下乡活动补贴对象为在昌或来昌消费者。二、活动时间2024年4月30日10:00至5月6日23:59,活动名额有限,先购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三、参与商户

可识别二维码或在“幸福昌都·乐享生活”“五一”家居消费嗨购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户二维码:(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户核实是否支持本次家具家电促消费活动的优惠核销)四、补贴标准按照满1000元减150元、满2000元减300元、满3000元减450元、满5000元减750元,发放家居消费补贴。鼓励家电家具销售企业通过降价促销等方式,促进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销售。 五、补贴方式采取实名支付定向减免模式,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名下任意银行卡到活动商户选购消费,达到补贴标准的,可享支付立减。六、补贴规则(一)活动期间同一用户每人每档可享一次优惠;同一订单仅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可叠加使用;同一用户在同一商户处核销次数不得超过2次,核销3次及3次以上的视为违规参与活动,参与商户需全额退回已享受的优惠金额。消费者通过实名支付时,可同时享受企业、银行等其它优惠;(二)符合条件的优惠档值名额用完后,将自动顺延下一有名额的档值;(三)消费补贴只可由消费者本人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到店消费使用,不得虚假交易、远程交易,不可套现、拆单、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七、退款规则(一)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如该笔订单享受的补贴档值仍有名额的可再次使用;该档值优惠名额使用完的不可再次享受同档值优惠,可顺延享受下一有名额的档值;(二)如退款时消费补贴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三)退款时商户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八、注意事项(一)参与商户需对每笔订单开具发票,因政府消费券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二)参与商户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现场验证消费者携带的是否为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店进行实名消费,不得有代为购买行为。参与商户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登记好产品名称、型号、销售金额、优惠金额、购买人信息等),并按要求拍照留底。参与商户需确保商品出库单与交易监控视频相符,便于活动执行单位随机抽查及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查工作开展;(三)商品签收时消费者需当面确认商品完好性并签署《消费者不得转售商品承诺函》,配合参与商户工作人员拍照留底,便于审计工作开展;(四)参与商户承诺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品牌官方指导价,如存在借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投诉纠纷、信访舆情等,一经查实,由商户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退回消费者差额部分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退货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通过网络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五)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六)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说明:(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户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咨询举报:
本活动将加强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将对监督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事项的严格保密,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不能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仅限实名举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事件与事实结论,经主办单位核实属实,给予举报者10000元/次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商户承担。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户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嘉联支付客服热线。952005。 (具体活动细则以执行单位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日喀则市2024年“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5月消费券补贴活动从5月1日开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消费促进年”的安排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繁荣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喀则市定于2024年5月1日10:00开展“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消费券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主办单位: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日喀则市商务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市监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执行单位:嘉联支付二、活动时间
第一轮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10:00活动有效期:2024年5月1日10:00至2024年5月5日23:59。第二轮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9日10:00活动有效期:2024年5月9日10:00至2024年5月12日23:59。第三轮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16日10:00活动有效期:2024年5月16日10:00至2024年5月19日23:59。第四轮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23日10:00活动有效期:2024年5月23日10:00至2024年5月26日23:59。(过期消费券自动失效,券数量有限,先抢先得,抢完即止。期间如活动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结束)三、补贴对象
仅限手机定位在日喀则市的用户。特别注意:凡在“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消费券活动中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抢到券但未消费的消费者,将被加入抢券黑名单,无法参加本次及之后日喀则市的消费券活动。“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3月消费券活动中连续两次未核销的消费者已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参加5月及以后的消费券活动四、补贴标准
(一)商超促销活动:设立5个档值(五选二),即: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75元满4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125元(二)成品油促销活动:设立3个档值(三选一),即: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三)餐饮促销活动:设立5个档值(五选二),即: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600元减150元满800元减200元满1000元减250元五、参与方式
(一)实名认证消费者需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中完成实名认证,认证通过的用户才可参与活动,已完成认证的无需重复认证。

温馨提示:实名认证需进入嘉惠多多小程序中“我的”页面,点击“实名认证”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认证后,需再次进入实名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前后10分钟将关闭实名认证通道,在此期间将无法进行实名认证。(二)参与抢券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日喀则市2024年5月份“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抢券,消费者可在小程序“卡券”页面查看实际抢券结果。

(三)核销方式抢到券的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商家指定核销机具的收款码或者出示微信付款码由商家使用指定核销机具扫码收款,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六、参与商家
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活动参与商家,消费者也可在嘉惠多多小程序本活动支持商家中查询活动参与商家(建议消费前先跟商家确认是否支持核销)。

七、领用规则
同一个消费者商超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各可抢两张券,成品油消费券可抢一张券,消费券可在任何一家活动参与商户处核销。特别注意:凡在“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消费券活动中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抢到券但未消费的消费者,将被加入抢券黑名单,无法参加本次及之后日喀则市的消费券活动。八、退款规则
(一)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券金额退回券池。(二)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九、注意事项
(一)因政府消费补贴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二)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三)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特别说明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平台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平台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嘉联支付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对用户进行售后服务调研等),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平台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十一、活动咨询与举报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券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嘉联支付客服热线:952005。特别说明:本次活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日喀则市商务局所有。

日喀则市“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5月农特产品专场活动5月1日10点开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消费促进年”的安排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繁荣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喀则市定于2024年5月1日10:00在市人民医院斜对面 4号公园开展“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农特产品专场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主办单位: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日喀则市商务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市监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二、活动时间

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10:00活动有效期:2024年5月1日至5月7日每天的10:00-20:30可享受优惠,其他时段不支持核销。补贴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提前用完则活动结束。

三、补贴对象

在日喀则市“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5月农特产品专场活动现场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包括市外来日喀则市人员)均可参与。

四、补贴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微信支付立减模式,消费者无需领券,在日喀则市5月农特产品参与活动的商家处到店消费时使用指定核销机具微信支付,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立减优惠。

五、补贴标准

农特促销活动,设立5个档值,即:
满100元减25元
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75元满400元减100元(以上档值同一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不可叠加使用)

满500元减125元(此档值同一消费者可享受四次,不可叠加使用)
六、活动地址市人民医院斜对面4号公园

七、补贴规则

(一)活动期间,消费者使用微信支付,满足条件的实时进行立减优惠;同一订单仅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可叠加使用;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二)符合条件的优惠档值名额用完后,将自动顺延下一有名额的档值;(三)消费补贴只可由消费者本人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到店消费使用,不得虚假交易、远程交易,不可套现、拆单、售卖、转让、转赠他人。八、退款规则(一)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如该笔订单享受的补贴档值仍有名额的可再次使用;该档值优惠名额使用完的不可再次享受同档值优惠,可顺延享受下一有名额的档值;(二)如退款时消费补贴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三)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九、注意事项(一)因政府消费补贴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二)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三)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特别说明(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平台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补贴、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平台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嘉联支付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对用户进行售后服务调研等),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平台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十一、在线问题咨询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取补贴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嘉联支付客服热线:952005。

注:本次活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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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顾万全

编审:赵江丰

编辑:丹增朗赛

来源:嘉联支付西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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