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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日喀则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市监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
执行单位:嘉惠多多数智
“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
8月汽车购新促销活动
一、补贴对象
面向全市2024年8月5日10:00后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燃油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日喀则市完成税费及保险缴纳、机动车注册登记且取得行驶证的消费者(自然人)。
二、活动时间2024年8月5日10:00至8月30日23:59。
本次活动补贴资金分为自治区级补贴和市级补贴两部分,各资金金额有限,某一资金提前用完则只可享受另一部分的补贴,直至资金全部用完则活动结束;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具体补贴金额以审核通过后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
三、补贴标准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6个档值,即:
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5000元(其中自治区级补贴2000元、市级补贴3000元);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0元(自治区级补贴4000元、市级补贴6000元);
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3000元(其中自治区补贴7000元、市级补贴6000);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0元(自治区级补贴11000元、市级补贴4000元);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0元(其中自治区级补贴15000元、市级补贴5000元);
30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0元(市级补贴)。
为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对农牧民购买新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元(其中自治区级补贴2000元、市级补贴1000元)。
注:活动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活动期间,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四、参与商家汽车补贴活动参与车企:
可识别二维码获取“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8月汽车购新促销活动商家名单。
五、补贴原则活动补贴资金有限,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由车企负责在嘉惠多多生态运营合作平台页面录入相关资料、消费者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专场活动页面补充相关信息。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注】活动时间范围内指:2024年8月5日10:00至8月30日23:59,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先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办理行驶证;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并可提供监控视频、活动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等佐证资料;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
上述释义适用于本通知所有相同词语。
六、申领条件(一)消费者在参与“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8月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
(二)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
(三)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日喀则市内车牌;
(四)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五)同一购车人同一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仅限享受一次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企业购车用户、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内;
(六)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七、申请资料(一)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手机号码;
(二)新车购车合同;
(三)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四)新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户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五)税收完税证明:由日喀则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六)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与购车人一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与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一致;注册日期、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内;
(七)购车人的银行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
(八)贷款合同:如贷款购车需提供此项资料,且合同要素齐全,上传关键页照片:贷款金额明确、贷款人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贷双方签署日期;合同内的经销商必须为开具购车发票的参与活动车企等;
(九)日喀则市农牧民身份证明资料: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公章名称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若地址不一致的需证明两个地址为同一地;并在证明中注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八、审核流程(一)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购车人在参加活动的车企处完成购车手续后,由汽车经销商将购车人相关信息及购车发票、指定核销机具的POS交易小票、贷款合同等资料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仔细核对系统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二)购车人申请补贴:购车人需在录入白名单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税费、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并登录“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8月汽车购新补贴活动页面,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释放资格、名额;
(三)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四)资料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复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五)补贴发放:复审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购车人发放补贴资金。
九、注意事项(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不可参与活动;
(二)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车企应准确、详尽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四)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虚假交易、高于车辆官方指导价出售、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报主办单位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车企录入了购车人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应主动提醒购车补贴申请人关注活动信息及时收集购车材料按要求进行补贴申请,如购车补贴申请人在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上传完整购车材料的,默认视为购车人放弃补贴资格,补贴名额将释放,由此产生的投诉及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对应车企与购车人自行协商解决,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非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购车人本人的微信进行资料上传及申报),一经发现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八)严禁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行为。一经查实,报活动主办单位取消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8月二手车置换补贴活动一、补贴对象
在活动期间,按活动规则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参与商户处购买乘用车新车,在日喀则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税费及保险缴纳的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时间2024年8月5日10:00至8月30日23:59。
本次活动补贴资金分为自治区级补贴和市级补贴两部分,各资金金额有限,某一资金提前用完则只可享受另一部分的补贴,直至资金全部用完则活动结束;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具体补贴金额以审核通过后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
三、补贴标准1.旧车出售补贴:
以开票金额为准设两个档值:
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辆;
10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元/辆。
2.新车补贴:
①对购买乘用车新车(燃油车,不含二手车)的居民,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6个档值,即:
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5000元(其中自治区级补贴2000元、市级补贴3000元);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0元(自治区级补贴4000元、市级补贴6000元);
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3000元(其中自治区补贴7000元、市级补贴6000);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0元(自治区级补贴11000元、市级补贴4000元);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0元(其中自治区级补贴15000元、市级补贴5000元);
30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0元(市级补贴)。
③为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对农牧民购买新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元(其中自治区级补贴2000元、市级补贴1000元)。
注:活动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同一辆二手车和新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活动期间,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四、参与商家汽车补贴活动参与车企:
可识别二维码获取“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8月二手车置换补贴活动商家名单。
五、补贴原则活动补贴资金有限,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由购新车企负责在嘉惠多多生态运营合作平台页面录入白名单信息、消费者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专场活动页面补充相关信息,但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注】活动时间范围内指:2024年8月5日10:00至8月30日23:59,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消费者先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凭证等资料,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
旧车资料: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凭证等。
上述释义适用于本通知所有相同词语。
六、活动形式消费者完成购车手续并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后,由汽车经销商将购车人信息、旧车资料及新车资料等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购车人需在录入白名单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料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信息释放活动资格与名额;
审核通过的购车人可获得补贴金额;所有申请有一次驳回修改资料的机会,审核不通过的购车人需在驳回后三个工作日内再次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再次提交后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资金使用进度在报名页面进行公开展示,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
七、申领条件1.消费者在参与“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8月二手车置换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
2.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
3.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日喀则市内车牌;
4.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5.同一购车人同一活动仅限享受一次补贴,同一辆二手车和新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企业购车用户、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内;
6.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八、申请资料1.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手机号码;
2.二手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
3.新车购车合同;
4.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5.新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家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6.税收完税证明:由日喀则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7.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与购车人一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与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一致;注册日期、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内;
8.购车人的银行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
9.贷款合同:如贷款购车需提供此项资料,且合同要素齐全,上传关键页照片:贷款金额明确、贷款人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贷双方签署日期;合同内的经销商必须为开具购车发票的参与活动车企等;
10.日喀则市农牧民身份证明资料: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公章名称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若地址不一致的需证明两个地址为同一地;并在证明中注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九、审核流程1.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二手车置换的个人消费者需出售本人名下持有超过6个月(即2024年2月6日之前)的二手车至活动车企并在车管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后,参与新车销售的活动车企负责将该二手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凭证;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购车发票、贷款合同(如有)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车企需仔细核对运营平台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2.购车人申请补贴:已录入白名单信息获得补贴资格的购车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8月二手车置换补贴活动页面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释放资格、名额;
3.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4.资料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复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5.补贴发放:复审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购车人发放补贴资金。
十、注意事项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原二手车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不可参与活动。
2.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各车企应准确、详尽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4.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高于车辆官方指导价销售、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报主办单位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5.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车企录入了购车人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6.参与活动的换旧企业需对旧货去向负责,以保证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应主动提醒购车补贴申请人关注活动信息及时收集购车材料按要求进行补贴申请,如购车补贴申请人在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上传完整购车材料的,默认视为购车人放弃补贴资格,补贴名额将释放,由此产生的投诉及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对应车企与购车人自行协商解决,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7.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非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购车人本人的微信进行资料上传及申报),一经发现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8.严禁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行为。一经查实,报活动主办单位取消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特别说明(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家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咨询举报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嘉联支付客服热线:952005。
温馨提醒:
政府消费补贴发放,是一项福利性措施,名额有限,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并不意味着可以成功获得补贴资金,需严格遵守活动规则,特别是时间先后顺序。请消费者特别注意“嘉惠多多”小程序专场活动配置页面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则注释,如在活动期间,出现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撤销活动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纳入系统黑名单,取消未来3年参与类似消费促进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具体活动细则以执行单位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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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主办单位: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木林县商务局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嘉惠多多数智
二、活动时间
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8月3日10:00
活动有效期: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9日,活动有效期内每天的优惠时间段为10:00-23:59。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结束。
三、补贴对象
手机定位在日喀则市且完成“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的个人消费者的用户(包括外来日喀则市人员)均可参与,企业用户不可参与。
四、补贴标准
餐饮、商超促销活动,设立3个档值(3选2),即:
满100元减20元
满200元减40元
满300元减60元
五、参与方式
(一)实名认证
消费者需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中完成实名认证,认证通过的用户才可参与活动,已完成认证的无需重复认证。
温馨提示:实名认证需进入嘉惠多多小程序中“我的”页面,点击“实名认证”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认证后,需再次进入实名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前后10分钟将关闭实名认证通道,在此期间将无法进行实名认证。
(二)参与抢券
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南木林县“幸福湘巴·悦享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页面进行抢券,消费者可在小程序“卡券”页面查看实际抢券结果。
(三)核销方式
抢到券的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商家指定核销机具的收款码或者出示微信付款码由商家使用指定核销机具扫码收款,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
六、参与商家
七、领用规则
消费券可由消费者本人在任何一家活动参与商户处到店消费使用,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八、退款规则
(一)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券金额退回券池。
(二)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
九、注意事项
(一)因政府消费补贴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
(二)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符合同一身份证号注册微信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微信账号亲自到店参加。
(四)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享受一次优惠,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五)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微信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六)本活动发放的优惠和权益仅限用户本人使用,如用户以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定位、使用外挂工具、与商户进行虚假交易等),嘉联支付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撤销相关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冻结用户账号,并拒绝该自然人用户今后参加嘉联支付的任何优惠活动。
(七)仅限经指定活动参与核销商户机具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且只能消费使用,不可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
(八)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嘉联支付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嘉联支付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九)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嘉联支付反映,嘉联支付将积极协调解决。如对商户积分、会员卡、商品、商户发起的其他活动有疑问,请咨询活动商户。
(十)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嘉惠多多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十一)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特别说明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平台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平台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嘉联支付/嘉惠多多数智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对用户进行售后服务调研等),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平台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十一、活动咨询与举报
本活动将加强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我们将对监督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事项的严格保密,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不会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仅限实名举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事件与事实结论,经主办单位核实后属实的,给予举报者10000元/次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商家承担。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券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嘉惠多多数智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嘉联支付客服热线:952005。
信息来源:南木林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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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常川
编审:丹增朗赛
编辑:边珍
来源:嘉慧多多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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