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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 | 笔试面试第一不要,反招第二第四夫妻,公务员招考的自由裁量权也太“自由”了

2018-01-18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来源:四川日报川报论见

文 | 邓也


“公选”考试成绩下来的那一刻,“80后”公务员李自阳觉得“稳了”——一个要求“3年及以上园林工作经历”的副科领导岗位,他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第一。然而事情随后的发展出乎意料:组织部门以“工作经历”不等于“岗位经历”为由,将这个具有园林工程师职称、负责过多个绿化项目的园林专业研究生拒之门外。据了解,最后该单位录用了“具有园林岗位工作经历的第二名和第四名”,两人还是一对夫妻。


放着堂堂双料“第一”不取,反而录用第二名和第四名,这不是不可以,但是需要非常充分的理由,来说服“第一名”和社会舆论。这项工作非常考验录用单位的“智慧”,否则这么敏感的事件,肯定会被质疑“因人设岗”“暗箱操作”等等。


怎么办呢?急煞人也!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还是让他们“想”出来一个问题。报名条件中有一条:“3年及以上园林工作经历”。而“第一名”虽然是园林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虽然在从2014年起单位就负责某镇区绿化工作,虽然也分管绿化项目建设,但是他所在的“党政办”是搞综合协调的啊,明显不属于“园林岗位”啊。于是,“组织”上不认可“第一名”的“3年及以上园林工作经历”;于是,第二名和第四名的“夫妻档”笑呵呵地进入了新单位。


由此联想到近年来,多地曝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考生因“专业不符”“岗位不符”“工作经历不符”被拒绝录用的事件。“世界史”属不属于“历史学”?“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属不属于“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算不算“新闻学”。这种“咬文嚼字”式的选拔录用在舆论中争议不断。我们暂且往好的方向想,假设其中没有猫腻,什么“因人设岗”“暗箱操作”“萝卜招聘”统统没有,对于这种招录单位主观空间巨大的、直接可以决定最后结果的“自由裁量权”到底该怎么算?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显而易见,三项录用标准中,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是客观的,考察情况是主观的。


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可以看出,这些考察标准有的已经体现在笔试面试之中了,剩下的都是一些极其主观的选项,完全属于考官“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的范畴。对于公务员招考这么严肃的、对于用人单位和考生本身影响深远的事件,放着客观的考试成绩标准不用,完全由两人的考察组来决定去留,是不是也太“自由”、太不严肃了。这不光体现了某些部门工作机械教条,也为一些“因人设岗”“暗箱操作”“萝卜招聘”创造了条件,也难怪社会舆论质疑。自己都不严肃,还怪他人苛刻?


选人用人是一项技术性极高的工作。在没有“暗箱操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和考生交流不多、认识不深,即使最专业的HR人士也不敢保证,自己选的人就优秀、淘汰的就差劲。因此,有关部门在招录人员都时候,就不要那么“勇敢”的给人下定义、扣帽子、打包票了,还是要多以客观条件为依据,少些主观想象。但是最根本的,还是要减少甚至剥夺相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招录公务员全程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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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公务员参加公选:笔试面试第一却被“刷”


新华每日电讯消息:“公选”考试成绩下来的那一刻,“80后”公务员李自阳觉得“稳了”——一个要求“3年及以上园林工作经历”的副科领导岗位,他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第一。然而事情随后的发展出乎意料:组织部门以“工作经历”不等于“岗位经历”为由,将这个具有园林工程师职称、负责过多个绿化项目的园林专业研究生拒之门外。


“报名资格审查时都没问题,现在把我刷掉究竟原因何在?”李自阳认为自己遭到了不公正待遇。专家提醒,应警惕人才选拔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避免为“因人设岗”“暗箱操作”留下解释空间。


被淘汰的“第一名”


生于1985年的李自阳,2011年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具有园林工程师中级职称,现任河南省新郑市孟庄镇党政办公室主任。2017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称郑州航空港区)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李自阳报了名,“想趁年轻努把力,单位的领导也非常支持我。”


李自阳报考的是“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副科领导职位”(岗位代码201720),并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于2017年10月参加了考试。


考试结果公布,李自阳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第一,“当时感觉稳了,这个岗位招两个人,第一名的把握非常大。”但12月30日拟录用名单公示时,李自阳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名字。“当时就傻眼了,录用了第二名和第四名,反而把我刷了下来。”


李自阳打电话向郑州航空港区组织部门询问,“对方说必须要有园林岗位的工作经历,而‘党政办主任’不是园林岗位,不符合条件。”


“报名条件只要求有‘园林工作经历’,并没有要求工作岗位,有的话我肯定不会报了。我是园林专业的硕士研究生,2014年起单位就安排我负责镇区绿化工作,先后分管新孟路廊道、古枣公园等绿化项目建设,单位的工作台账以及园林规划建设单位均可证明。怎么能说我没有园林工作经历?”李自阳说。


李自阳认为自己在报名、面试等环节均如实上报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并通过了资格审查。“考察组来对我进行考察时,单位也出具了我的工作经历证明,当时他们并未提出异议,之后也没有相关回复,直到公示后我才知道落榜了。”


同时,李自阳也对组织部门的用人选择提出质疑。“据我了解,被录用的两人是夫妻关系。同一个岗位,夫妻两人是否构成任职回避?组织部门在考察时有没有考虑?”


“工作经历”还是“岗位经历”?


记者查看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副科领导职位”的报名条件为“专业:建筑类、林学类;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他条件:1、3年及以上园林工作经历;2、与专业和职位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并未对报名人员现任或曾任职的岗位提出明确要求。


郑州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部干部处处长潘景辉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潘景辉强调,“3年及以上园林工作经历”的意思就是必须在“园林岗位”上至少工作3年,“我认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是有符合园林工作的业务,但组织上不认可。党政办就是综合协调的,不能说你有园林工作经历。”


采访中,潘景辉也同意,今后岗位要求的表述可以更精确。“下一步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歧义,如果再有招聘或者公选的时候,我们会注意一点。但这次的结果不会更改。”


李自阳认为,既然能通过资格审查报名考试,就说明自己符合条件。潘景辉说,“这次公选报名人数超过2500人,工作量非常大,前期并没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只是要求报考人员在网上承诺,对自己的材料负责。但资格审查是贯穿始终的,包括最后的考察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随时淘汰。”


针对选拔“夫妻岗”的质疑,潘景辉表示,“因为第一名李自阳不符合标准,第三名又因故放弃了这个机会,所以我们就录用了具有园林岗位工作经历的第二名和第四名。两人的确是一对夫妻,但所报考的‘副科领导职位’并未明确具体岗位。录取以后,两人不会在同一个单位内使用,不构成任职回避。”


警惕人才选拔滥用“自由裁量”


李自阳很难接受组织部门的说法。“同一岗位代码,同一岗位要求,怎么可能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到底是要求‘岗位经历’还是‘工作经历’,为什么一开始不写清楚?这中间弹性空间太大了,对报考人员有失公平。”李自阳表示,将会继续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


近年来,多地曝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考生因“专业不符”被拒绝录用的事件。“世界史”属不属于“历史学”?“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属不属于“中国语言文学”?“咬文嚼字”式的人才选拔在网上争议不断。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分析,这种现象不光反映了某些部门机械教条的工作方法,其中一些案例中还存在“因人设岗”的嫌疑。


具体到本事件,汪玉凯表示,虽然当事人没有倒在“专业审查”上,但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大同小异:“3年及以上园林工作经历”的岗位要求表述模糊,给资格审查留下很大的解释空间。“这对我们的选拔工作提出警惕:相关部门手握自由裁量的权力,可以随时提出报名阶段没有涉及的资格要求,一是对报考人员不公平,二是为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


同时汪玉凯认为,选人用人,更应该聚焦在其实际工作能力上,从专业背景、工作业绩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一些选人单位怕担责任,过于依赖教条,过度设置选用条件,反而限制了人才选拔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务员考试、干部公选等,必须坚持每个环节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如果出了问题,不仅增加选人用人成本,更会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汪玉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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