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在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后,暂时告一段落。
我们在稍解心头恨之余,却依然觉得这件事情难以结束。
上周五,在河北唐山的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对陌生女性搭讪未果,和几个同行人一起将女子围殴。有人试图找补,如果那个被打的女生伙伴没有一酒瓶砸向男人,激怒了这群人,她们也不会反过来被围殴。不禁想问,为什么总有一些人,会在恶性事件发生后,率先想到挑受害者的刺?这次的事件里,女生没有“穿着太暴露”“深夜走小巷”“去不三不四的酒吧”等等常见的被指摘的前提——她们只是在一条人来人往的街道、一家灯火通明的烧烤店,礼貌地拒绝了陌生人的搭讪。
虽然不想强化“完美受害人”的说法,但她们的确已经毫无“过错”。
最后虽然抢救了过来,却高位截瘫,完全丧失了行动能力。还未展开人生的花季少女,反抗性侵的代价,是自己余生。
是什么让一个小女孩做出跳下7楼的举动,她真的不怕死吗?实际上,就在半年前,镇上也发生了极其类似的一起案件。
17岁的女孩小雨和小珍一样,为了躲避强暴,从9楼一跃而下。不仅得到了及时医治,更有专门的福利基金保证她后续的治疗。
从9楼跳下不仅保住了生命,还能恢复正常生活,这本就是一种奇迹。更何况,事故发生的原因还是女孩勇敢反抗男人的强暴。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故事,自然被媒体大肆报道,更是宣传她为“宁死不屈贞洁烈女”。新闻滚动播放,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了当地每一个同龄的女孩。
小珍面临的不仅是更严重的病情,还有无法承担的手术费用。
以致于根本没有等到外界的支援,她就被家人接出了医院,直接放弃了手术。
在家里,环境简陋破旧,父母更是对病患护理一窍不通。等到福利志愿者发现的时候,小珍已经到了再不治疗就要危及生命的地步。
在小珍父亲看来,两人不可能一起抚养瘫痪的小珍,小珍妈妈要么带着孩子出去照顾,要么就全权交给他,别跑他们家看孩子。
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容身之处的小珍母亲,不止一次想过一死了之。小珍被几个公厕收费员抚养,虽然环境不够好,但至少有了活下去的机会——有那么多的好心人,为她奔波筹款、提供贴身照顾,一个月就几百块工资也愿意拿出来帮助她。小珍住在公厕旁边的一个小屋子里,没有多少机会出门见见阳光。在被遗弃后,照料者们为了方便她排泄,裤子只给穿到膝盖处。不止一个人会在发生悲剧后想象,如果她没有XX会怎么样。其实,去想象受害者应该怎么办这件事,本身就不该是舆论的焦点。一旦开始分析受害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反应,就会不自觉地开始比较、评价。
大多数报道都在渲染她们宁死不屈,用生命捍卫了尊严。而几乎没有人关注到,这两起案件的犯罪者,一个至今没有找到,另一个因为性侵未遂,仅仅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女性重视贞操观念,是必须且值得褒奖的,这是比惩治罪犯更重要的事。用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话来说,“觉得处女膜比断手断脚还难复原”的观念深入每一个女孩心底。第一个选择跳楼的小雨,那一刻的想法是“被强暴可能会疯了”。
疯不是被强暴直接带来的伤害,而是她所处的社会所赋予的次生伤害。
“为什么要穿得这么暴露?”
“为什么要和这么多男人一起喝酒?”
“为什么不早点回家?”
……
为什么在那些男人们的观念里,搭讪不成恼羞成怒是正常的?为什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群熟识的人敢共同殴打女孩,而这其中没有人提出异议?
跳楼的勇敢不应该成为褒奖,用酒瓶砸向男人的勇气也不应该被质疑。
往期精彩内容▾
一个在看=【今天点的人,明天都更美】
千万别随便在文章下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