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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由香港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


为妥善应对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保障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通关秩序,经粤港双方沟通协商,现通告如下:


自2020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起,由香港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重要公务商务人员、跨境货车司机、跨境学生以及符合粤港两地隔离医学观察互认政策的人员,继续执行现行规定。


特此通告。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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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诸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运营:晶报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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