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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炼油化工如何发展?一文读懂中国石化代表委员两会提案

中国石化 2021-11-20


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
中国石化代表委员们围绕
能源安全与转型、油气产业发展
成品油市场发展、 绿色低碳发展
炼油化工发展
等核心问题,都有哪些提案呢?

中国石化代表委员两会提案
一文全了解,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政协委员马永生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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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氢能作为二次能源,在世界能源舞台上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布局争取发展先机。大力发展氢能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在氢能相关技术上取得了一些重大进展,但氢能产业总体尚处于试点示范、市场推广阶段,长远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马永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氢能产业发展,在顶层设计、核心技术攻关、标准体系制定和产业政策扶持上加大力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马永生介绍,氢能具有来源多样、终端零排、用途广泛等优势。据国际氢能理事会预测,到2050年,氢能将满足全球18%的终端用能需求,减少CO2排放60亿吨。据中国氢能联盟预计,到2050年,我国氢气需求量接近6000万吨,可减排7亿吨CO2。2020年以来,国家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各地积极出台配套规划和政策,推动氢能研发、制备、储运和应用链条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7352辆,建成加氢站128座,投入运营101座,仅次于日本,位居全球第二。


目前,我国在副产氢纯化等技术上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供氢规模和燃料电池汽车总量仍然很小。我国氢能产业长远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缺乏国家层面总体统筹和顶层设计,已出现产业雷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苗头。


二是在液态储氢等核心技术、高端材料、装备制造方面存在“卡脖子”风险。


三是氢能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行业标准、技术路线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


四是当前“绿氢”(风光水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制氢)成本高,经济性利用较为困难。对此,马永生建议:


一是加强氢能产业顶层设计。坚持绿氢原则,重点围绕氢能交通、绿氢化工产业,超前加大高纯氢制备、加氢站、氢气储运设施、氢燃料电池等基础设施布局。


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氢能全产业链产学研联合攻关,探索并推动氢能从制取、储运到应用全产业链技术提升和突破,尽快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三是加强标准体系制定。氢能全产业链管理涉及国家11个部委,需统筹推动,建立完整、先进的全产业链氢能规范标准。


四是加强产业政策扶持。明确财政、税收等多方面政策支持标准和支持时限,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需要持续强化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需要持续强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当前,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的同时,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仍不够突出。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马永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多措并举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当前,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超过四成企业开展了技术创新活动。其中,2020年中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同比明显增长,研发投入强度提高,有力支撑了天问一号、嫦娥五号、北斗组网、页岩油气勘探开发等系列科技创新工程取得了重大突破。
但需要高度重视的是,我国目前仍存在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还不够突出、企业研发投入不及发达国家、企业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不及高校院所、在国家科技创新平台设置和项目立项上企业参与度相对较低且话语权较小、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等问题。鉴于此,为了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马永生建议:
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针对行业特点,提出指导性研发投入强度意见;持续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落实力度;以允许一次性计提折旧、配套支持资金、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工业试验装置建设;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平台,鼓励企业研究院所牵头承担基础研究项目,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二是支持企业牵头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针对涉及产业应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提出指南建议,以企业为项目决策和组织主体,打造若干行业创新领军企业;鼓励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吸纳更多企业参与,提高大科学实验装置与产业需求的结合度;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联合体、实体型创新联盟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快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鼓励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三是完善科技人才引进、评价和激励政策。拓宽企业高端人才引进渠道,支持企业自建高端人才引进平台,在薪酬、落户、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便利和倾斜;研究制定容错规定,让科技管理干部、科技人员大胆搞创新;建立以市场为主要导向、质量为主要标准、符合创新规律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应用型成果主要采用市场评定方式并适当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加大对国有企业科研机构薪酬总额倾斜力度,对国有企业研究院放宽工资总额限制,实施市场化薪酬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林



推进完善碳交易市场有效促进降碳减排




推进完善碳交易市场有效促进降碳减排
近年来,中国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重要创新。特别是去年中国向世界宣布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时间表之后,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但目前全国碳市场建设仍处于初期阶段,为了更好地推进完善碳交易市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建议,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碳市场管理层级,有效促进碳减排。
李永林介绍,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减少整体减排成本,并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2011年起在7个省市启动了地方碳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此基础上,2017年12月我国启动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工作。2021年1月,我国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但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仍处于初期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发展。“主要是碳交易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配额分配不够科学合理、管理层级不够完备等问题。”李永林说。“比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缺少上位法,目前仍未出台类似《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国家层面法律支撑。”因此,李永林建议:
一是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立法先行,以较高层级的立法来保证碳市场的权威性,尽快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碳市场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另外,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细则,指导企业开展碳交易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建议统一配额分配方法,体现出企业碳排放和减排先进性,通过优化配额总量来有效调节碳价,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实施减排方案,并利用CCER等相关机制推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三是健全完善碳市场管理层级。鼓励集团型企业发挥集团化和集约化管控优势,统筹做好下属企业碳排放配额内部平衡和碳市场平台交易,实现整体推动、先进带动的更大减排力度。
四是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主体。建议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适时将石化、建材、钢铁、有色、航空等行业纳入碳市场,设计更多的交易品种和准入机制,吸引更多的参与主体,提高碳市场活跃度,提升全社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参与度。
五是增加碳交易品种。建议在全国碳市场成熟完善后,探索研究将碳期货、期权、远期产品等金融衍生品引入碳市场。

加快气候变化顶层立法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



加快气候变化顶层立法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
2020年9月,我国首次向全球明确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从全球实践看,制定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是推动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目前国际上有近20 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有的还通过立法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而我国目前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目前尚无上位法。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
李永林介绍,自1997 年《京都议定书》诞生以来,国际上已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有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成果。比如,欧洲于2019 年底出台了《欧洲绿色新政》,并于2020 年3 月初完成《欧洲气候法》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已正式颁布立法成果的还有瑞士、英国、法国、芬兰、德国、丹麦、南非、日本、新西兰、菲律宾、韩国和墨西哥,这些国内法律原则成为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根本遵循。另外,这些国家大多通过立法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的立法工作,不仅可以凝聚社会行动共识,同时可以保障碳中和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李永林表示。另外,目前国内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尚不健全,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缺乏整体协调,专属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碳市场等政策工具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为更好地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李永林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顶层立法,构建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机制。我国应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同时建立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系统性研究、研判和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统筹管理和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二是推动形成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合力。建议从产业、行业、科技、金融、财政、贸易、税收等多方面加快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我国投资方向和投资模式向碳达峰和碳中和调整转移,加速我国绿色低碳转型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张明森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促进油汽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促进油汽产业健康发展
随着原油进口权和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放开,国内成品油市场格局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和经营压力加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专家张明森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能源化工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形势变化灵活调整和完善国家财税政策。
“尤其在当前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提高国内原油自给能力,对支持油气田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油气供应安全有重要意义。”张明森说。我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进口原油依存度一直持续增长,2020年进口原油达5.4亿吨,对外依存度已达73%。因此,张明森建议:
一是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或者提高起征点。国家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目的是调整油气田企业超额收益,目前我国老油田开发已整体处于中高含水阶段,稳产难度加大,新增探明石油储量丰度低、品质差,新建产能稳产期短、递减幅度大,继续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将进一步增加油气田企业开发成本,对国内原油的稳产产生负面影响,建议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或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调整至80美元/桶。
二是加快出台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专项使用的措施。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叠加油价下跌,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资金压力,建议国家根据风险准备金用途,加快出台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对企业提升油品质量、节能减排、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投入的具体措施,有力促进能源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储气库建设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储气库建设
储气库建设是主要的天然气调峰方式。面对每年天然气消费巨大的峰谷差,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储气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专家张明森建议,加大地下储气库建设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张明森介绍,目前全球共有715座储气库,近70%分布在欧美国家。我国地下储气库自“十二五”以来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截至2020年底共建成地下储气库20多座,为我国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地下储气库建设面临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等挑战。为此,他建议:
一是低油价下继续对地下储气库建设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近年来,国内各油田企业全面落实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七年行动计划,勘探开发投入强度持续加大,部分企业在目前中低位油价下现金流入不敷出,如再增大储气库建设投入,各企业现金流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建议从维持油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对地下储气库建设投资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支持。
二是加快研究出台储气库垫底气支持政策。地下储气库垫底气量占到了总库容的一半以上,在储气库运行期间无法销售,造成垫底气对应的增值税长期留抵,占用企业资金,建议国家对储气库垫底气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在核定后全额退还,或将垫底气作为国家战略储备,由财政直接出资。
三是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适时全面放开天然气价格;适当降低天然气管输价格,以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高电耗企业自建光伏发电站风电场




鼓励高电耗企业自建光伏发电站风电场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专家张明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一方面要逐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另一方面要切实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占比。他建议,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动高耗电企业自建光伏发电站和风电场,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现降碳目标。
张明森指出,现在很多的技术性障碍、政策性障碍限制了光伏风电发展。比如光伏、风电的发电成本依旧高于煤电;发的电品质差,功率不稳定,影响电网的稳定;用电部门不愿意接收等等。国家一方面花费巨大投资及补贴建设伏发电站和风电场,另一方面这些绿色电能又被大量弃用。
“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技术上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降低发电成本以外,国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政策,鼓励有关企业接收消纳这些品质较差的光伏和风电。”张明森表示。
张明森建议,国家要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对于通过自建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企业主要电源的,以及自建光伏、风电并就地转化成氢气自用或外送的,可以适度放宽其准入门槛,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及政策优惠。如果是就地自产自用或是发电场与耗电装置之间不超过一定距离的,还可以允许自建自营自发电场到用电生产装置之间的专用输电网。通过这些措施,推动这些高能耗、电耗企业率先使用可再生能源。





全国政协委员达建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做好碳达峰、碳中和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做好碳达峰、碳中和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淄博市政协副主席、民盟淄博市委主委,齐鲁石化公司三级协理员达建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但要在全社会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更要尽快制定和完善二氧化碳减排政策。他建议,加快建立碳排放监控体系,通过政策引导,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等措施,达到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达建文指出,2020年7月份,在欧盟宣布碳中和计划之前,已有30多个国家宣布碳中和目标。全球重要的经济体,也就是占全球GDP75%、占全球碳排放量65%的国家开始碳中和。“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承诺,既为中国的绿色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要实现这两个目标,中国有必要采取新的行动,而“十四五”的新开局显得尤为关键。
“碳中和不仅仅只是能源的事,它与产业链等方方面面都有关系,碳中和目标将深刻影响下一步产业链的重构、重组和新的国际标准。”达建文表示。
达建文建议:国家要建立起碳总量的目标,统筹不同发达程度地区和不同功能区的碳排放政策与指标,充分考虑产业结构调整对减排贡献率的积极影响,抑制高能耗产业扩张。尽快完善二氧化碳减排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体系,使得碳排放的信息能够测量、监测、统计以及核查,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在每个季度公布GDP指标时,公布单位GDP产出的碳排放强度。同时,加快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技术攻关,通过税收、政策、政府攻关计划等鼓励企业为主体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工业化。突出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击创新过程中的学术不端和权力寻租,真正以创新推动高质量低碳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张恒珍



深入推进绿色采购

加速打造低碳竞争力




深入推进绿色采购 加速打造低碳竞争力


绿色采购作为中国石化“绿色企业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一环。然而在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践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社会责任中,单一企业力量略显单薄,“建议深入推进绿色采购,坚持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技能大师、茂名石化首席技师张恒珍接受采访时表示。
张恒珍介绍,近几年,国家一直通过相关部委联合发布的节能节水专用、环境保护专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及环境产品认证等,引导石油石化企业推进绿色采购,但整个社会的合力尚未形成。对此,张恒珍建议:
一是坚持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建议国家相关部委牵头,统一规划、协调指导、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可委托行业协会负责或大型央企联合,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汇聚合力,加快制定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商评价标准与认证体系,全面推进绿色标准化建设与绿色采购,推动疫情后国内经济“绿色复苏”。
二是推行绿色采购减碳降耗。建立行业绿色物资采购目录,引导企业扩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范围,大力推进绿色采购、绿色包装、绿色物流和绿色处置。建立供应链协同采购机制。以供应商、产品量化评价结果应用于物资采购,引导供应商改进完善采购标准和制度,共同打造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总成本分析,加大节能环保产品与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综合评价能耗、物耗、维护、处置、回收等成本要素,致力实现绿色采购总成本最优。



多维发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多维发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技能大师,茂名石化首席技师张恒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产业转型升级,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应用于生产日益成熟,系统性思维、系统性操作、综合性问题判断,复杂性问题解决、创新性工作方式等对技能工人提出更高要求。她建议,要更加重视产教研、政校企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发展,推动企业创新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做好职业技术教育输出高素质人才,多维发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张恒珍指出,作为制造业大国,我国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口总量的比重仅为26%,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重为28%,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如何让技能人才与时俱进快速成长起来,要为此搭建什么平台、创造什么样的条件,需要多维发力共同推进。
“要解决技能人才就业率低,高技能人才占技能总量不高的问题,除了建立政校企合作平台,加快人才培养进程,还要让更多的技能劳动者从重复、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有机会接收更高质量的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张恒珍表示。
张恒珍建议:国家要不断完善职业技工院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技改投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技改投资以及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支持引导企业深化人才培养、使用、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发明专利成果权益分配机制,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工程。继续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培训,指导相对落后地区职业技工院校按标配齐专职辅导老师,提升教学质量,供给高质量人才。





全国人大代表刘宝增


加大地热产业扶持力度

优化能源供给格局




加大地热产业扶持力度优化能源供给格局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刘宝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十年间我国二氧化碳减排压力巨大,地热资源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其高效利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要加强地热能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一方面加大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力度,另一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为地热资源高效开发提供坚强保障。他建议,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增加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力度,促进地热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刘宝增指出,我国地热能资源丰富,但利用程度低,开发利用潜力巨大。近年来,浅层地热能利用快速发展,水热型地热能利用持续增长,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开始起步,地热能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目前,我国地热能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力度不够,相关扶持政策不到位,各地发展地热资源的积极性不高。
“要加大地热产业扶持力度,优化能源供给格局,发展绿色能源战略,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科研支出力度,根据不同区域地热资源类型、市场特点,理顺相应政策,鼓励相关企业加大地热资源开发应用”。刘宝增表示。
刘宝增建议,设立支持地热关键科学、技术及核心装备研发的专项资金,投资建设地热技术研发基地、国家重大实验室及重大示范项目,加强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科研攻关力度。对战略性替代资源干热岩地热能高效开发利用给予重点支持,加速技术研发和产业布局,营造良好产业政策和环境,完善价格机制,发展绿色金融。



完善颠覆性技术创新管理模式




完善颠覆性技术创新管理模式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刘宝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一方面要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加速颠覆性技术培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保障。他建议,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强化资金保障和财税支持,建立小而精、扁平化的科研团队,研发形成有效的颠覆性技术系列。
刘宝增指出,颠覆性技术作为一种另辟蹊径、对已有传统或主流技术途径产生整体或根本性替代效果的技术,是实现国家弯道超车的主要抓手,也是提升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目前,主要大国和知名企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颠覆技术的培育和发展运行机制,引领了一些行业和领域的技术发展,我国颠覆性技术与世界强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要缩小这个差距,除了成立独立研究机构,建立专业化的项目经理人制度以外,国家相关部门要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推动颠覆性技术研发突破”。刘宝增表示。
刘宝增建议,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加强颠覆性技术战略布局,设立并实施专门的颠覆性技术创新计划,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出台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相关办法。鼓励企业积极实施项目经理制,遴选具有产学研背景的优秀科研人员担任项目经理,通过制度松绑、灵活用人、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孔凡群



我国页岩油资源丰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国页岩油资源丰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胜利油田分公司代表孔凡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把页岩油资源作为未来石油接替重要阵地,出台补贴政策,纳入国家油气科技重大专项,全方位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国页岩油勘探开发早日实现战略性突破,进一步提高国内油气自给能力。
孔凡群介绍,当前,我国正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必须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多元化能源供应,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我国页岩油资源十分丰富,初步估算资源量近300亿吨,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页岩气补贴等配套政策,有力推动了页岩气的快速发展,但目前还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和统筹规划部署。
在当前国际油价低位震荡的背景下,孔凡群建议:
把页岩油资源作为未来石油接替重要阵地,全方位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国页岩油尽快实现商业开发,进一步提高国内油气自给能力。出台页岩油勘探开发补贴政策,设立国家页岩油风险勘探基金,从国家层面组织相关企业、高校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将页岩油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纳入国家油气科技重大专项,建设页岩油先导试验区和攻关示范区,同时在用地、用水、资源税费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力争早日实现战略性突破。



综合施政推进节能减排降碳




综合施政推进节能减排降碳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胜利油田分公司代表孔凡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十四五”起步到本世纪中叶,节能减排降碳、实现碳中和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他建议,要努力为减碳、脱碳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多措并举加快碳中和进程,确保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
孔凡群介绍,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也是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向世界做出的承诺。综合我国节能减排现状和面临形势来看,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增幅和总体规模虽然已位列世界首位,且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在化石能源消费持续增长的推动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呈增长趋势并逐步达峰。从“十四五”起步到本世纪中叶,节能减排降碳、实现碳中和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孔凡群建议,要努力为减碳、脱碳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多措并举加快碳中和进程。在衔接现有重点支持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节能减排降碳补助资金覆盖面、出台“绿色信贷”等政策,鼓励产能用能大户主动节能减排。加快丰富完善和全面推开碳排放市场和交易机制建设,引导企业更多更好地依靠市场运作、运用经济手段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力度。加大高碳化石能源低碳化利用、CCS、CCUS等减碳关键技术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激励相关技术及配套装备研发推广应用。





全国人大代表吕亮功



深化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有效发展



深化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有效发展


近年来,全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但消费不均匀性明显增大,再叠加天然气进口对外依存度较高,给我国天然气保供带来了一定压力和风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吕亮功建议,加快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有效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天然气消费达到3170亿方(其中进口天然气1396亿方、对外依存度42.4%),在一次能源消费领域占比达到8.4%。同时,随着煤改气、天然气采暖和发电等项目的实施,天然气消费不均匀性增大,华北地区调峰峰谷差已达3:1,其中北京峰谷差已达到11:1。
吕亮功表示,为了保障天然气供应,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有效发展,推进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亟需国家加快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吕亮功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
二是建设国家级公开透明、公平开放的长输管道管输容量、地下储气库库容、LNG接收站接收能力交易平台
三是加大对页岩气勘探开发支持力度。我国页岩气地质条件复杂、开发成本高,建议保持页岩气现行财政补贴水平并延长到“十五五”,同时免征页岩气资源税。
四是制定致密气田勘探开发扶持政策。建议对致密气田暂不征收资源税,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对致密气田勘探开发企业进口相关关键设备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设立设备国产化的专项研究基金。
五是进一步完善LNG进口退税政策。建议延续进口天然气退税优惠政策鼓励进口,并根据实际进口量实行退税。六是加大地下储气库项目财税政策支持等。



大力支持发展可降解材料




大力支持发展可降解材料
可降解材料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是新材料重点发展领域,得益于我国环保和政策法规的支持,市场需求近几年迎来了高速发展。但仍存在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一哄而上现象,和造成产能过剩、资源浪费风险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吕亮功建议,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加大对发展可降解材料的支持力度。
吕亮功介绍,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降解材料的开发、生产与应用被列入鼓励类产业,市场需求迎来高速发展。2019年全球可降解材料年产能约83万吨,中国年产能约为31万吨。预计2023年全球可降解材料年产能将达200万吨。
据了解,可降解材料尽管目前发展较快,但在产品种类、行业标准、应用规范、回收处理等方面还存在若干问题。可降解材料市场也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比如一些掺杂淀粉的非可降解材料,或添加“光氧降解剂”的不完全降解材料冒充可降解材料,扰乱市场秩序。另外,社会对可降解材料全生命周期认知存在误区。大多数可降解材料需要在堆肥条件下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实现完全生物降解,并非使用结束后就迅速自然降解。
为了加快发展可降解材料,吕亮功建议:
加强可降解材料产业顶层设计,从合成材料发展和应用的全场景考虑,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设计和布局国家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修订完善标准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他表示,要围绕生产、加工、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统筹谋划全产业链布局,综合各方力量研究编制全国可降解发展规划和发展路径,形成可降解材料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可降解材料和塑料循环利用的关系,形成互为补充的合成材料可持续发展产业布局;同时,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从财政、制度、税收等多方面持续加强可降解材料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稳定行业预期。



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港口资源高效利用打造世界级港口群



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港口资源高效利用打造世界级港口群


“在新形势下,研究推动港口资源高效利用对于加快推进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吕亮功表示。
据悉,2020年,长三角三省一市GDP约占全国总量的24%,是我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区域之一。长三角港口群承载了长三角区域乃至其辐射的我国内陆腹地区域对外物流门户枢纽作用,是我国沿海港口分布最密集、吞吐量最大的港口群。长三角港口群中亿吨港口共有15个,全年货物吞吐量占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的35.18%。其中,宁波舟山港是世界上货物吞吐量最大的港口。但从效率来看,长三角港口群离世界级港口群发展水平仍有差距,目前还存在同质化竞争激烈、港口集疏运体系有待完善、整体规划不足等问题。
吕亮功建议,应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宁波舟山港模式,组建跨省、跨市长三角港务局统一管理与规划各港口,建立与长三角港口群发展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管理架构,改变行政体制分割、多头管理的模式,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的高效配置,联手打造世界级港口群。
他表示,应完善长三角区域内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重点港区连接腹地的地下管线和公路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打造跨区域的世界级产业集群,建立与世界级产业集群相匹配的港口产业体系和物流体系,完善长三角港口集疏运规划和体系建设,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多式联运通道建设,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



着力打造浙江高端化工新材料创新平台




着力打造浙江高端化工新材料创新平台


“相比上海、广东等地,浙江高能级新材料创新平台匮乏,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能力与产业发展旺盛的技术需求不相匹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吕亮功建议,“希望进一步向浙江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集聚各类资源要素。”
浙江省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两大国家战略的关键交汇区域。伴随着数字经济等新兴制造产业的兴起,以及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催生了对新材料的重大需求。以中国石化为代表的石化企业正积极推进向化工材料型转型升级,开展全产业链布局。
据悉,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浙江省与中国石化就“高水平推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推进中国石化战略实施和业务布局优化”达成高度共识。“十四五”期间,地处浙江宁波的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站位浙江“三地一窗口”高度,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浙江省、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最终形成6000万吨/年炼油、700万吨/年乙烯的“世界级、高科技、一体化”绿色石化基地。
吕亮功指出,浙江省目前总体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占据世界技术制高点和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核心技术较为缺乏,需要加快推进核心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吕亮功建议,要促进空间规划、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向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集聚,将高端创新平台的功能区块布局统一纳入城市空间规划,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向高端创新平台倾斜,保障平台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要促进高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集聚,聚焦“全球英才”,提升人才生态的磁场效应,集聚大院大所高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相关人才政策以及配套服务体系,持之以恒加大人才资源投入,保障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持续良性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陶光辉



恢复自然保护地非核心区油气矿业权




恢复自然保护地非核心区油气矿业权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油田分公司总经理陶光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石油企业持续有效发展,就要调整自然保护地非核心区油气矿业权保护政策,允许原矿业权人申请恢复油气探(采)矿权。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范围内自然保护区的数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全国3343个矿业权分布在42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其中,155个油气矿业权分布在10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油气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问题比较突出。
为解决这些问题,须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推动矿业权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建立健全矿业权退出补偿制度,妥善解决后续问题;扎实推进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动态调整和差别化准入机制。但在具体实践中,针对油气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地重叠的情况,曾经实行了一刀切的政策,造成了油气矿业权在延续、变更的过程中大面积退减。
例如河南油田2018年在申报“陕西鄂尔多斯盆地南部旬邑-宜君地区油气勘查”项目采矿权时,鉴于当时环保政策要求,避让了陕西省太安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边界范围不清晰、坐标不连贯),造成已探明含油面积25.98平方千米、探明地质储量1801.94万吨无法通过采矿权审批流程,使得已建成的128口油井和49口水井无法利用,每天直接影响原油产能110吨。
陶光辉建议,根据《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精神,从保障我国中长期能源安全和石油企业持续有效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于曾经因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政策,避让自然保护地非核心区而缩减的油气探(采)矿权区域,尤其是有油气三级储量的区域,应允许原矿业权人申请恢复油气探(采)矿权。



明确尾矿资源减免政策适用于油气行业




明确尾矿资源减免政策适用于油气行业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陶光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延长油气行业开发周期,必须在国家层面调整资源税法,把油气行业纳入尾矿资源税减免政策中,减轻油气行业负担,推进油气行业可持续发展。
2019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其中增加了“尾矿”资源税减免政策,并将尾矿“免征或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陶光辉指出,由于资源税法没有明确尾矿资源税减免政策是否适用于油气行业,在各省制定的资源税减免具体办法中,大部分省没有明确尾矿是否适用于油气行业,部分省份明确尾矿减免政策不适用于原油、天然气。目前,油气行业享受尾矿资源税减免优惠政策很困难。
2018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石油行业标准《SY/T7432—2018石油尾矿评价方法》,该标准于2019年3月1日实施。由于该标准发布时间短,专业性强,在石油尾矿评价认定上需要国家层面的权威部门牵头,地方矿产资源部门参与,石油行业配合进行。这样才能拿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石油尾矿评价结论,有利于石油尾矿资源税减免优惠政策落地。
陶光辉建议,在资源税法中明确尾矿资源税减免政策适用于油气行业,由国家层面的权威部门牵头进行石油尾矿认定,使石油尾矿资源税减免优惠政策落地,使油气行业能够享受国家资源税优惠政策,支持油气行业油气开发生产,延长开发周期,增加油气产量,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加大国内陆相页岩油勘探开发支持力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加大国内陆相页岩油勘探开发支持力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随着我国在松辽、渤海湾等盆地取得陆相页岩油勘探开发重大突破和积极进展,陆相页岩油成为我国近期原油增储上产的重要接替资源。但其总体还处于前期研究和先导试验阶段,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总经理陶光辉建议国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产业扶持等政策,加大政策支持,推动陆相页岩油规模增储上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页岩油是指蕴藏在富有机质页岩层系中的石油资源,由于岩石致密,需采用大规模压裂改造才能实现商业化开发。目前,我国页岩油勘探开发成本较高,与北美50美元/桶下实现经济开发有较大差距。陶光辉建议:
一是制定页岩油勘探开发扶持政策。页岩油属于低品位的规模资源,勘探开发难度大,在当前中低位油价下难以效益开发。为尽快实现规模增储上产,可类比页岩气,出台鼓励支持页岩油勘探开发的补贴、税收减免政策;对从事页岩油勘探开发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页岩油关键工具、装备国产化给予政策支持;对国有石油公司的页岩油勘探开发投入产出效益单独测算,考核时予以剔除。
二是加大页岩油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针对我国陆相页岩油的特点,迫切需要加强基础理论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建议:将页岩油基础研究列入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计划,并给予优先安排;将页岩油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纳入国家油气科技重大专项。



延续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后财政支持




延续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后财政支持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陶光辉在接受采访时希望,继续加强对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后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加大对独立工矿区所在地政府的政策支持,确保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后发展可持续,促进和谐稳定,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移交后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的(国资发改革〔2017〕85号)、(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2019〕19号)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接收部门为地方人民政府;移交的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等经费需求纳入接收部门相关预算。同时,对于接收国有独立工矿区企业办社会职能任务特别重的城市,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厅发改革[2018]8号)文件规定,移交企业可与当地政府协商,采取过渡期补助部分费用缺口的办法,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陶光辉指出,从企业办社会职能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分离移交后的运行情况来看,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到政府后,增加了属地政府财政支出,特别是给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带来较重财政负担。国家政策中明确将移交后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运行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但没有明确费用来源、支付渠道和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2021年底三年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属地政府在对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建设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存在不小的压力,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
陶光辉建议,国务院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后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加大对独立工矿区所在地政府的政策支持,按照事权与财权对等原则,制订完善移交业务纳入当地政府预算管理的各项政策,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三年过渡期后,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确保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后发展可持续,促进和谐稳定,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



 

全国人大代表尹兆林



免征特定种类消费税提升化工企业竞争力




免征特定种类消费税提升化工企业竞争力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执行董事、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中国石化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组长尹兆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进口石脑油和外采石脑油的消费税先征后退模式,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他建议,将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的进口石脑油、外采石脑油纳入定点直供石脑油适用范围,直接免征消费税。
尹兆林介绍,目前,用做生产乙烯、芳烃原料的进口石脑油,需先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2105.2元/吨,然后再办理退税;大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用做生产乙烯、芳烃原料的互供石脑油,经过国家税务机关核实后纳入定点直供计划,可以免征消费税;从大企业集团以外采购石脑油(以下简称“外采石脑油”)用作乙烯、芳烃原料,先由供方企业缴纳消费税2105.2元/吨和相应的税金及附加252.62元/吨,再由需方企业办理消费税退税。
“事实上,进口石脑油和外采石脑油的消费税先征后退模式,均占用了企业资金,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同时,外采石脑油只能办理消费税退税,税金及附加无法退回,不利于降低原料成本。”尹兆林表示。
为切实提升化工企业竞争力,尹兆林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将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的进口石脑油、外采石脑油纳入定点直供石脑油适用范围,直接免征消费税。

建立更加科学的能源消耗“双控”考评体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更加科学的能源消耗“双控”考评体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执行董事、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中国石化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组长尹兆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用作原材料(而非燃料)的能源消耗量纳入“双控”统计考核范围,使以能源为原料的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他建议,国家完善化工行业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耗量统计办法,建立更加科学的能源消耗“双控”考评体系。
尹兆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重视绿色发展和节能降碳工作。目前,国家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耗强度“双控”指标管理。其中用作原材料(而非燃料)的能源消耗量纳入“双控”统计考核范围。如,化工企业以石脑油、尾油、轻烃等为原料,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非能源化工产品,其中的石脑油、尾油、轻烃等消耗量就纳入了“双控”的统计考核范围。这就使以能源为原料的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从炼油向化工转型、延长化工产业链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尹兆林建议,国家完善化工行业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耗量统计办法,建立更加科学的能源消耗“双控”考评体系,将用作生产原材料的能源消耗量不列入“双控”考核范围,或者将作为原材料使用的燃料油资源和所生产的化工产品抵扣对冲,为直接以能源为原材料的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松绑。



加快完善全国碳排放市场交易机制全面从严管控企业碳排放



加快完善全国碳排放市场交易机制全面从严管控企业碳排放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执行董事、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中国石化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组长尹兆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困难较大,从现在开始就要运用市场化机制和相关政策对碳排放进行全面、严格的管控。他建议,运用市场化机制将碳排放指标向先进企业倾斜,高度重视节能这个“第五能源”,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标准,并适时开征碳税。
尹兆林指出,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根据国家统计年报,2010年至2018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平均年增长3.43%。要兑现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困难较大,从现在开始就要运用市场化机制和相关政策对碳排放进行全面、严格的管控。
尹兆林建议:一是运用市场化机制将碳排放指标向先进企业倾斜。首先,尽快分行业建立万元GDP碳排放量、万元利税碳排放量等碳排放水平衡量指标,按先进企业碳排放水平发放碳排放基本指标。同时,国家根据“减碳”目标,每年对先进企业标杆值和每年投入的碳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各企业超出先进标杆部分的碳排放指标全部从碳交易市场购买。
二是高度重视节能这个“第五能源”,尽快出台支持节能降碳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的一揽子政策,全方位提高全社会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尽快出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有序开展降碳技术研究及其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尽快出台相关标准,从源头严控新建项目能耗物耗和碳排放,推动清洁能源新技术的加快开发和利用、洁净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持续提高。
三是加快研究并开征碳税,切实调动地方政府、企业节能降碳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地方政府、企业加速打造低碳竞争力。



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激励高层次人才

到三四线城市服务和发展



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激励高层次人才到三四线城市服务和发展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执行董事、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中国石化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组长尹兆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一二线城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很强。为促进三四线城市发展,他建议,国家出台三四线城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
尹兆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特征和作用更加明显”。目前,一二线城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很强,而且,广州、深圳、重庆等一些一二线城市已开始实施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虹吸效应”进一步凸显。与一二线城市相比,三四线城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则远远不够。
为促进三四线城市发展,弥补三四线城市在吸引人才方面的先天不足,尹兆林建议国家出台三四线城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吸引和激励更多高层次人才到三四线城市工作,为当地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020年以来,受疫情和低油价冲击,石油石化企业肩负了极大的生产经营压力。为进一步推动行业复苏,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执行董事尹兆林建议,继续坚持减税降费大方向,细化完善政策措施,让减税降费与国家产业发展同向同步,将政策优惠向实体经济倾斜,给予困难企业更多帮扶。尹兆林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对地热资源税予以减免或从低征收。由于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目前各省对地热资源税普遍执行较高的征税标准,地热开发公司面临严峻的经营压力,为支持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议对地热资源税给予减免或从低征收。
二是深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建议在现有75%加计扣除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研发加计扣除比例,同时扩大政策适用的行业范围,进一步落实“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自主创新效能和研发投入强度。
三是返还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加大国内上游勘探开发和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四是出台新建石油储备基地资金支持政策。建议国家对新增商业储备建设项目,比照原建设资金100%、收储原油采购资金30%的比例专项支持政策,继续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吴惜伟



支持茂湛炼化基地发展

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




支持茂湛炼化基地发展

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科炼化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吴惜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石化致力于炼化基地化发展战略,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世界领先发展方略,确定了建设“4+2”世界级炼化基地。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对茂湛炼化基地进行支持,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对接“一带一路”范围市场需求,加强政策供给、服务指导,打造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
吴惜伟指出,茂湛地区临近珠江三角洲,两地均拥有天然深水良港和独特的地缘优势,特别是湛江三面环海,是全国唯一能为东中西三大地带共用的沿海主枢纽港,其航运条件独具特色优势,均可接卸30万吨级油轮,公路、铁路、航空线路成熟,供水、供电条件优越,拥有完整的长输油气管线网络,具备长期发展的优势。在茂湛地区发展石化产业,建设炼化基地,符合我国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吴惜伟介绍,中国石化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世界领先发展方略,确定了建设“4+2”世界级炼化基地,地处茂湛地区的炼化企业纳入其中的粤港澳大湾区炼化及新材料基地,目的就是不断发挥区域整合、协调、共享发展效能。
吴惜伟说,目前茂湛地区的发展迎来了良好机遇,特别是广东省确定把湛江东海岛加快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工业岛,投资百亿美元的巴斯夫已全面启动建设,陶氏化学等先进产业已落户,东海岛已成为多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的主战场,正发展成为华南地区现代化临港重大产业的集聚基地。同时,中科炼化与宝钢湛江钢铁的循环经济合作取得初步成果,氢气、氧气、氮气互供,公用工程合作共用不断推进、深化,做出了石化-钢铁跨行业循环经济试点。建议从国家层面对茂湛炼化基地进行支持,加强政策供给、服务指导,全力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



规范国内碳交易市场

提高企业节能减排主动性




规范国内碳交易市场提高企业节能减排主动性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科炼化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吴惜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多年的碳交易试点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企业并未能在节能减排上取得效益,主动性不高。建议加强碳交易市场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加强政策供给,引导企业主动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提高企业节能减排主动性。
吴惜伟介绍说,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全面推进,一系列关于减碳减排的政策加紧实施,对能源企业节能减排的任务逐步加大。1月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了规定。该办法将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并印发了配套的配额分配方案和2225家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化工等能源行业也将在“十四五”期间加入其中。
吴惜伟指出,据世界银行预测,未来我国碳市场交易额将超8000亿元,规范碳交易市场意义重大。实施碳排放交易是推动碳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国碳市场自2011年在北京、上海等七个省市启动试点以来,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实践。此次一系列文件的正式发布,是我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向前迈了实质性一步。
吴惜伟指出,从确立碳交易试点至今已过去10年,全国碳交易市场筹建已有3年,并在探索交易成果上见到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说,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推进并未达到预期目的,企业未能在节能减排上取得效益,主动性不高。一方面,已试点碳交易市场仍存在规则不统一、政府干预过多、无法形成市场机制、企业信息不透明、市场参与者单一等问题。一方面,一些市场的乱象抬头,投资机构参与碳市场的炒作,成为金融机构逐利的工具。
吴惜伟建议,加强碳交易市场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加强政策供给,引导企业主动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真正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全国人大代表黄河



健全完善成品油打私打非综合治理体系




健全完善成品油打私打非综合治理体系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与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然而近年来,成品油市场出现一些走私、黑加油站等乱象,给“平安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带来挑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黄河建议,健全完善成品油打私打非综合治理体系。
“成品油打私打非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营造高水平开放环境,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黄河说。从全国打击成品油立案侦办数据来看,高幅增长的成品油犯罪案件数据,一方面彰显了我国政府坚决打击成品油走私和非法经营的坚定决心和坚决举措,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成品油走私和市场乱象仍需加大治理力度。黄河建议:
一是从实现成品油犯罪的全链条、全覆盖闭环打击考虑,建议两高出台非法经营成品油和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犯罪行为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对未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过驳、运输、储存、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达到定罪标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性。
二是从规范国内成品油市场秩序及立法权限、立法效率等综合考虑,建议国家层面统一制定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制和惩处成品油不法经营行为。
三是从打击成品油等大宗商品走私实际需要和各打私部门力量实际情况考虑,建议调整非设关地涉税商品走私刑事案件侦查管辖分工,赋予地方公安机关相应的刑事侦查管辖权,满足打击成品油等大宗商品走私和非法经营的现实力量需要。



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监管




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监管


近年来,国内成品油市场化步伐加速推进,市场活力显著增强。但成品油市场化改革的“放”,与市场监管的“管”没有完全同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黄河建议,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为突破口,建设高标准成品油市场体系。
“这对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河说。他建议:
一是强化成品油生产环节税收监管。以原料、装置确定企业应税油品收率,掌握企业合理税负区间;实施缴纳消费税额与进口原油配额联动监管,按照行业平均收率测算并核定下一年度的原油进口和使用配额;定期对地方炼厂进口原油的实物流、资金流、票据流进行监管核查,堵塞偷逃税款行为。
二是强化成品油流通环节税收监管。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常态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走私和“自建罐、流动加油车、黑窝点”等非法经营行为,加大对偷逃税企业及个人的司法惩处力度;完善进口产品税收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各类变换税则号、品名等逃税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对进口稀释沥青、轻循环油和混合芳烃征收消费税;强化社会加油站税收监管,加装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对加油站的进货、销售进行在线实时监测,防止地方炼厂逃税油品通过社会加油站流入成品油市场;研究制定“互联网+税收”征管办法,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数据“三流合一”,并与税务监管部门实时互联互通。
三是推进消费税分配体制改革。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部署,及2019年9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作出的“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安排,将成品油消费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同时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由生产环节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实现税收在地区之间的合理分配,营造公平的成品油市场竞争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张春生



鼓励废弃油脂国内利用促进碳减排




鼓励废弃油脂国内利用促进碳减排


目前,我国的废弃油脂及由其生产的生物柴油大部分出口到欧盟,助力欧盟达到了碳减排的目的,而废弃油脂处理和生物柴油生产过程排放的二氧化碳留在了国内,不利于我国实施碳减排。“建议国家鼓励废弃油脂国内利用促进碳减排。“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金陵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春生接受采访时说。
张春生介绍,2020年我国食用植物油消费量3289万吨,约占全球植物油脂消费量的六分之一。由于饮食习惯等因素影响,这些食用油消费时有超过10%转化为废弃油脂,能够回收的有300多万吨。此外,我国还有其它废弃油脂及其生产的生物柴油出口。
鉴于生物柴油公认的碳减排效应,张春生建议:一是建议国家鼓励重点城市 (或地区)借鉴上海市推广生物柴油的经验,畅通国内应用渠道,促进废弃油脂留在国内加工后应用,杜绝流向餐桌、保障食品安全,并发挥碳减排作用。同时建议取消“工业混合油”出口退税,维持外交主动。
二是建议按照生物柴油碳减排的效应制定“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鼓励生产企业、销售和消费者开展废弃油脂能源化利用。生物柴油在全球很多个国家推广使用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政策激励经验。已有的经验证明,补贴能够彰显国家对碳减排的重视,引导社会共同促进碳减排。
三是建议制定配套优惠政策,鼓励废弃油脂和生物柴油深加工生产高端聚合材料单体,填补国内市场需要,提高废弃油脂的利用价值。废弃油脂分子中含有丰富的官能团,具有深加工发展的潜力,生产的多种产品具有生物降解性好,性能突出,比从石油加工生产工艺简单,碳减排效应更加显著。



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金陵石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春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年初,国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平台虽然清零,但网贷给我国的金融环境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众多普通投资人一夜之间血本无归,监管部门后续仍然面临艰巨的工作需要处理。
近年来,“e租宝”“善心汇”“钱宝网”“唐小僧”等金融骗局事件连续发生,问题P2P网贷平台大量爆雷,居民财富流失,金融风险加剧,教训十分深刻。张春生建议:
一是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要深化完善网贷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模式,使各平台募集到的客户资金不能进入企业或高管个人账户,相应托管机构对转账账户进行全面监控,按时出具托管报告,发现异常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避免托管“走形式”和新的风险产生,提升托管实效。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借款用途,减少平台审查、鉴别借款信息真实性的难度,保障借款人资金安全。要严格网贷平台借款利率设定,这不仅是对投资人利益的保障,也是维护整个行业正常运营的有效手段。
二是严惩金融犯罪行为,关注清退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法规出台,网贷风险整治取得重要进展,但是清退风险仍然值得关注,建议政府部门更加准确区分非法金融活动与合法金融创新的区别,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严格依法办理各类金融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以及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资金清退等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减少投资人的损失。
三是继续推进建设及完善征信系统。建议继续推动将互联网金融数据纳入银行金融征信系统,通过科技信息化手段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在政策上,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整合资源,建立相对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数据库,使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和购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安全。在技术上,依托电子商务、物流信息、资金信息等大数据资源,逐步破除线上线下、新型金融与传统金融、社会与政府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的高度共享,从而最终实现交易双方信息沟通充分、风险管理和信任评级完全数据化,保障金融领域的安全稳定。





全国人大代表韩峰



减免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资源税




减免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资源税


“建议加大地热清洁取暖项目财税政策支持,减免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资源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安全监管部总经理韩峰建议。
2019年国家发布了新的《资源税法》并于2020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地热被列入资源矿产税目,从价征收税率为1%-20%,从量征收标准为1-30元/立方米。然而,较高的资源税税率对地热开发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将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作为清洁能源的中深层地热供暖产业,由于产业本身的公共服务属性利润率相对较低,资源税的征收将会进一步压缩行业利润,影响地热供暖产业的良性发展。
韩峰表示,《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六条已规定: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地热供暖产业兼具清洁能源和公共服务双重特性,建议针对地热供暖行业补充出台退税办法,或通过先征后返、提供清洁能源项目补助、适当调整暖费及贴费价格等措施,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同时,他还建议对于实现100%回注的地热项目实施免税政策。地热用于供暖时,在100%同层回注的前提下,地热水仅作为能量载体,回注后并不存在水的消耗问题。建议政府通过规范管理,为做到完全回注的地热开采企业进行认证,以此作为免税或退税的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马少斌



让高技能人才既“得利”又“扬名”




让高技能人才既“得利”又“扬名”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韩石化炼油二部班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技能人才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我国高技能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产业工人的占比远低于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水平,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迫在眉睫,他建议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的氛围。
马少斌说,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通过持续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平台、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还存在体系不健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完善,人员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等问题。“就高技能人才结构而言,我国高级技工在产业工人的占比仅有6%左右,远低于德国(50%)、日本(40%)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国高级技工缺口近1000万人。”马少斌建议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强化工匠精神的培育,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收入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力度,激发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能人才、尊重劳动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让高技能人才既“得利”又“扬名”。


 


全国人大代表吴娟



建立完善解决离婚时藏匿孩子问题的法律法规



建立完善解决离婚时藏匿孩子问题的法律法规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胜利油田采油工首席技师吴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稳定社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亲权保障缺乏有力规定,所以落地情况并不理想。她建议,尽快完善解决离婚时藏匿孩子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吴娟介绍,中国离婚率已连续15年攀升,起诉到法院的离婚纠纷,多数涉及孩子抚养权、探视权问题,也经常发生抢夺、藏匿孩子等行为,“夺子大战”很容易演变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同时,离婚本身就会给未成年子女造成内心伤害,而藏匿孩子的过激行为,更加会使孩子产生恐惧、焦虑情绪。在人为阻断亲情的情况下,孩子情感缺爱、监护失管、学习失教,很容易造成人格缺陷,甚至会误入歧途而变成“问题少年”。
吴娟指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稳定社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亲权保障缺乏有力规定,所以落地情况并不理想。
吴娟建议,尽快完善解决离婚时藏匿孩子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父母离婚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如导致未成年子女身心损害的,应受到法律制裁。修改相应法律条款,将“抢夺、藏匿孩子”规定为法定离婚和损害赔偿事由,将抢孩子一方行为纳入“家庭暴力”范围。
“为有效阻止抢夺、藏匿孩子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由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吴娟表示。
吴娟建议,强化法律保障,在离婚起诉期,强化父母双方监护权和探视权的法律保障,让离婚双方都有平等的机会与孩子相处,否则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加强普法宣传,设立专门的家事调解员机构、未成年子女会面交往中心,及时化解家庭矛盾,防止“抢夺、藏匿孩子”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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