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查处首日,全城行动!这些酒楼、商场、个人都被罚了!
重磅消息!
今天起
福州垃圾分类收集违规行为
查处专项行动
转入执法处罚阶段
福州市城管支队
同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
各区城管联合行动
开展专项执法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马尾区:开出本月首张个人罚单!
今天是马尾镇垃圾分类督导执法工作组进驻名城国际小区第11天,执法人员在小区检查时,依然发现了违规行为。
在小区内,执法人员对两名乱扔垃圾的居民开出行政处罚决定单,分别罚款50元。这也是这个月首张对个人开出的罚单。
仓山:签署承诺书却根本没执行?罚!
上午10点,市城管委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仓山区维也纳国际酒店检查时,发现菜叶菜梗等厨余垃圾和一次性拖鞋等其他垃圾混装。
执法人员对其开据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店在3天内整改完毕,并缴纳1万元罚款。
那么
酒店的垃圾分类要怎么做呢?
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陈华
也当场进行了科普
1、客房:按照福州市最低标准,需放两种垃圾桶,分别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2、楼道:需要放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两种垃圾桶。
3、如果有餐厅,需再增加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两种垃圾桶。
4、酒店大堂:原则上需要放4种垃圾桶,分别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外观可以按照酒店装修风格自行选定。
鼓楼区:酒店、小区全面开罚!
上午十点,鼓楼区城管支队在福州环桥大酒楼后厨,发现没有专门投放生活垃圾的垃圾桶,同时垃圾桶没有相应的指示标志。
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处以1万元罚款。
台江区:
一天检查四十多家单位、小区!
台江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茶亭街道中队对八一七路沿线的商铺、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检查。
行动共检查商铺四十多家单位(公司)和1个居民小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比较高,但对垃圾分类的知识不全面,沿街商铺内部垃圾分类的设置不尽完善。
现场,执法人员对市民发放《致市民一封信》和《垃圾分类承诺书》共50多份,分别对1家商铺和1家物业公司发出书面询查函。
晋安区:五四北泰禾责令整改!
在五四北泰禾,晋安区直属中队巡查时,发现地下负一楼存在垃圾未按规定分类的情况,立即开单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提醒:
最新版投放指南出炉!
新的版本中
雨衣、鞋子、玩偶、地毯
不再属于可回收物
而属于其他垃圾
请大家投放垃圾时
以最新指南为准哦!
具体详看下图
↓↓↓
点个“在看”
邀请小伙伴一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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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君、邹燕珠
责编:余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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