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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个月,福州交警启动联合整治!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千万要注意!

新闻110 2020-09-12


 紧急提醒!

福州有这类车的人注意了

接下来5个月福州交警有大动作!


福州启动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

联合整治行动!

对无牌、无证的三轮车

依法予以公告销毁!

▼▼▼


为有效遏制三轮车(含残疾人轮椅车)从事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即日起,福州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四城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整治行动。

台江开展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整治,十几辆三轮车被扣


本次联合整治行动由市交通局牵头制定整治方案,由四城区政府负责落实整治行动,成立整治工作小组,组织辖区内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公安治安、城市管理、残联、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对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等线索进行摸排、调查取证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依法查处联合整治行动中发生的暴力抗法或其他阻碍执法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严肃查处制售不合格三轮车及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三轮车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 

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集中联合整治阶段,以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主

11月为巩固成果阶段,结合前期打击成果,深挖违法违规行为根源

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


发生下列情形

一律将顶格处罚


●驾驶三轮车(含利用残疾人轮椅车)从事非法营运的

●驾驶拼装、加装、改装三轮车的

●驾驶无牌、套牌或使用伪造、变造的三轮车号牌、行驶证

●三轮车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占用人行道、公共场地的


现场处置时,一律将违法车辆搬离至指定地点,进一步核查,并一律顶格处罚。对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三轮车的,或者销售上述3种类型三轮车的执法对象,一律从严处罚


▲无牌电动三轮车被暂扣审查


那么有小伙伴会问

被扣留的车辆要怎么处置呢?


现场核查后的车辆

3类进行处置


●有残疾人轮椅车合法号牌、行驶证,车辆非法改装的,对其拼装、加装、改装的部分,采用切割的措施恢复原状

●对无牌、无证的,依法予以公告销毁

●对持有残疾人证及合法车牌、行驶证,从事非法营运的,当事人应与残联签订不再从事非法营运的承诺书,持承诺书取回涉案车辆,再次从事非法营运的,由残联依照承诺书处理


▲电动三轮车违法通行福湾高架桥被交警拦下


注意!!

除开展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外

福州还持续开展

路面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

对多次违法的行为人

纳入失信“黑名单”



2018年10月至今年7月

全市已有1000多名非机动车

外卖、快递多次违法人员

被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比如他们

陈某钦,男,45岁,于2019年5月至6月期间,在五一北路、北大路等路段发生13起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陈某,女,29岁,于2019年5月至6月期间,在闽江大道、首山路、白马路等路段发生11起不按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起,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严重超员超速等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基础上,将非机动车,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有以下行为的,违法人都将被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失信“黑名单”。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1个季度内发生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2次(不含)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发生5次(不含)以上


●外卖、快递非机动车驾驶人1个月内发生2次(不含)以上违法行为或者1年内累计违法5次(不含)以上


“黑名单”人员信息将在信用中国(福建福州)网站(网址:http://credit.fuzhou.gov.cn/)进行公示。


交通违法被扣车

取车地点变了!


从7月1日起,所有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扣留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领取地点统一调整为:闽侯县尚干镇新榕路1号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东侧)。


根据相关规定

从车辆被扣起

半个月后

骑手才能前往取车


要想不被处罚

最好的方法就是

 遵守交通规则!



福视悦动转载自东南网、福州日报、福州新闻网等

如有侵权请联系

编辑:王金鑫

责编:余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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