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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闯红灯?我要看监控!”福州这位大姐不服气,结果……

遵守交通的 新闻110 2020-09-11

“我没有闯红灯!

有证据吗?我要看监控!


昨天下午17点45分左右,在福州五四路与华林路交叉路口,一位大姐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民警当场拦下。得知要被罚款50元,顿时情绪激动。


她先是坚称自己没有闯红灯,被揭穿后,又辩解自己是走到一半才变成红灯的,见记者拿出视频,大姐又要求民警必须要调监控才行:“我没有闯红灯,有证据吗?我要看监控!”


小编想说:闯红灯就是违法

不应有任何借口


后座违法载人、乱闯红灯

逆行、不按道行驶......

非机动车这些
“不守规矩”的情况

往往让人猝不及防


针对非机动车的这些交通陋习

昨天下午

鼓楼交警大队屏山中队

在五四路与华林路交叉路口设卡

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在现场

不少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被交警 “活捉”



No.1

非机动车闯红灯

红灯停,绿灯行

不要为几秒的便捷

轻视自己的生命!

载孩子更要注意安全

不能一时贪快

换来终身不幸

外卖小哥送餐辛苦

但为了你的安全

请遵守交规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30条第2款之规定,电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的,处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


No.2

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电动车后座按规

只能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32条第8项之规定,驾驶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以50元罚款。


第28条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No.3

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

各行其道,文明行车

不要在机动车道行驶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处以20元罚款。


福州市五四路与华林路交叉口

地处市中心

当天又正值下班晚高峰

车流量非常大

民警在现场仅仅半个小时

查处了十几起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鼓楼交警大队屏山中队 李筱凯:希望通过教育宣传方式,减少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华林路交通标识明显,如果市民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345”或到路政、交警部门进行反馈。


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36000余起

据了解,今年以来

鼓楼交警大队屏山中队

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36000余起

强大的集中整治声势迅速形成

城区通行秩序也日益规范


鼓楼区交警大队屏山中队副中队长 何源清:交通违法现象在早晚高峰期发现得比较多。昨天上午8点至9点,不到一个小时,就查处了二三十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目前,非机动车査纠已纳入常态化管理,希望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后果很严重

非机动车违法驾驶

看似快了一两秒

不过后果很严重!

可能给自己带来这些麻烦!

不仅会

罚款、暂扣车辆、被曝光 

 屡犯者还将被纳入 

 失信人员“黑名单”

 ▲部分被执行失信”黑名单“骑手


目前已经有24名骑手

上了“黑名单”

他们将在保险费率厘定

金融机构融资授信

从事客货运、危险品运输等方面

受到限制!!!

黑名单认定标准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个季度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2次(不含)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发生5次(不含)以上的。

外卖、快递非机动车驾驶人一个月内发生2次(不含)违法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违法5次(不含)以上的人员,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交通违法行为

就在一念之间 

一时侥幸可能换来终身不幸


福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出品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记者:黄晓思

视频包装:陈立彬

责编: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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