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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各省卫计委,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汇总!

2017-04-02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原创发布


卫生服务体系设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省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军队基层卫生机构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属地层级不同,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县办、市办、省办三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等规定,制定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中提到:


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探索成立医师工作室(站)。




新疆今年开始在基层医疗发力,投入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新疆出台2016-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中,提到:民营医疗机构应占总量20%。《规划》提出,社会办医的机构、床位数量应占总量的20%。到2020年,自治区将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3张床位的标准,鼓励社会办医的发展。



《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15张床位数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促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


《规划》还指出: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由政府主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人口设置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小于3万人口的街道办事处,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由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人口规模大于10万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公立医院的盲目扩张,不但增加了公立医院自身的压力,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压缩了民营医院等多元办医的发展空间。


《规划》指出,力争到2018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各占总量30%左右,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从床位标准、设备购置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对社会办医给予支持,明确到2020年按照每千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的限制等。


《规划》不仅对社会办医床位数明确了量化指标,还提出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放宽准入条件等政策措施,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青海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1.1张,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高端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疗机构形成补充。


《规划》还指出:社会办医院在符合区域床位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机构数量与单体床位规模不受限制。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山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规划》还指出:在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放宽社会办医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条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向基层倾斜,科学引导医疗机构配置适宜的装备。



《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1张,其中,医院床位数5.1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95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65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规划》还指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预留一定配置空间。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配置大型设备。



《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控制在29.5万张左右,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0张,公立医院床位控制在3.25张,其中,县办医院1.94张,州市办医院0.88张,省办医院0.33张。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其他公立医院0.10张,社会办医院1.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5张。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


2020年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下图。



《规划》中指出,在县级行政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设置1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等)。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2015年,我省社会办医诊疗人次占比18.07%,入院人数占比10.48%,床位利用率为59.83%,与公立医院相比服务量少、床位利用率低,对公立医院的补充作用不足,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6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到2020年,社会办医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5%。



《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得低于20%,社会办医院床位不得低于25%;市域内的县办医院床位占公立医院床位(不含省办医院床位)比例不得低于65%。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安徽省到2020年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下图。



《规划》中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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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西瓜太后

校稿 | 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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