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社企 I 一起了解北京政策
城市与社企
2021年12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社会企业研究”课题组在《国家治理》周刊上发布 “我国社会企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报告中指出,社会企业是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加快社会企业发展,对优化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供给、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激发经济活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出台市级、区级社会企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成长与发展。城市作为社会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良好的政策基础发挥着关键作用。
「社会创业家」运营团队对于各城市社会企业扶持政策进行了梳理,推出《城市与社企》专栏,希望帮助社会创业者系统、直观、清晰地了解社会企业目前发展的政策环境,抓住政策环境带来的多重发展机遇。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北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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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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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企业认证办法(试行)
*图片来自pixabay
政策背景
申请条件
2.注册信息: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法人单位,并有相应的合格纳税记录。在其他省市通过认证并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企业,其年限不受本条限制。3.信用状况:法人单位及其机构负责人近三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经营管理:有不少于3人的全职受薪团队,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申请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科学规范。5.社会参与:以申请机构自身力量为基础,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形成社会合力。6.社会效益:有可测量的证据显示其创造的市场成果及社会价值。7.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盈利性的商业计划以及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的稳定。8.创新性:运用市场机制、现代信息技术等创新手段和方法,有效推动社会痛点热点难点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9.行业影响:对本领域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得到行业认可;推动本行业发展,开展行业赋能、对接本行业出台政策,发挥行业影响作用,聚焦并解决社会问题。
享受权益
(一)资金支持
获得社会企业促进会对接平台会员资格,享受一定的资金支持或优先得到投资机构的资金扶持。(二)人才支持
1.开展社会企业人才培训,系统性提升社会企业经营者和业务骨干的管理能力;
2.优先参加社会企业国内外考察活动,行业年会或研讨活动;
3.根据社会企业不同需求,推选评审委员会委员库中的导师一名,建立专业导师工作机制,提供政策讲解、党建工作、财务管理、风险评估、社会创业、营销等咨询和服务;
(三)社会企业标识使用
获得认证的各类社会企业被授予相应级别的社会企业证书和专用标识,可将标识用于其办公场地、经营服务场所等,供客户及公众识别。(四)品牌推广
积极在新闻媒介以及北京公益汇等活动中展示社会企业的服务或产品,扩大社会企业影响力。(五)对接社会企业空间
为获得认证的优秀社会企业协调提供优惠且优质的创业、办公空间。空间提供多种使用功能,承接、举办和组织相关主题交流和学习活动,对接资源。(六)其它支持
积极向社会推荐认证社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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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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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
*图片来自pixabay
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就做好社会企业的培育和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北京市社会企业发展提出本意见。认定制度
1.明确认定主体。本市社会企业认定工作由市社会建设工作部门负责,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可委托相关行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市社会建设工作部门要牵头制定认定工作办法。
2.明确认定条件。申请本市社会企业认定的一般应为北京地区依法登记的企业。在使命目标方面,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有具体明确的社会目标指向,且在公司章程或相关材料中有明确表述;在信用状况方面,信用记录良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在经营管理方面,有一定数量的全职受薪工作人员,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内部经营管理科学规范;在社会效益方面,有可测量的证据显示其创造的社会价值,以普惠价格提供民生领域产品或服务;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能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盈利性;在利润分配方面,有一定比例的税后利润用于投入公益事业或企业自身发展。3.明确认定程序。本市社会企业认定每年定期组织,一般应按照申请—评审—公示—确认的程序开展。4.明确认定期限。本市社会企业每次认定有效期三年,期满前可申请连续认定。
培育发展
1.明确社会企业重点扶持方向。重点扶持养老助残、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托幼服务、特殊群体就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区服务等民生保障类社会企业,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家庭、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企业。
2.促进社会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设社会企业。引导具有一定市场经营能力和稳定市场活动空间的社会服务机构转型为社会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实现良性发展。3.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鼓励各类行业、产业发展资金在政策范围内支持社会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领域的初创期社会企业和利润空间较小的社会企业。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社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社会企业。4.完善社会企业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加强对社会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创设专项信贷产品、优化担保增信方式、单列信贷额度、建立授信“白名单”制度等提升社会企业的融资满意度。探索开展社会企业特色支持银行的认定与评估工作,激励社会企业特色支持银行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入社会企业发展,积极创造社会效益。依托北京畅融工程,搭建社会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政银企对接机制,通过股、债、贷、租赁、保理及政策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满足企业需求。支持设立社会企业投资资金。鼓励基金会采用包括股权投资在内的多种方式为社会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5.加大政府购买社会企业产品和服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等领域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重点考虑由社会企业承接。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企业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有序引导社会企业参与服务供给。对于适合社会组织承担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会企业可同等参与。6.加强行业政策支持。各部门、各行业制定适应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特点的社会企业支持政策,推动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7.建立社会企业培育孵化基地。在市、区、街乡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立社会企业培育孵化基地。孵化基地可与现有各级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统筹设立,也可借助现有企业孵化器设立。被认定的社会企业或符合社会企业发展方向、尚未被认定的初创企业,可入驻孵化基地。社会企业入驻孵化基地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尊重市场规律,重点关注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社会企业。孵化基地在办公场地、人力资源、培育培训等方面对入驻企业给予支持。8.拓展社会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途径。鼓励物业、养老、家政等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具有成熟商业模式的企业逐步向社会企业转型。支持社会企业入驻街道(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动员中心等,参与地区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按照“公益+市场化”理念,支持社会企业参与街道(区域)相关服务管理平台的运营管理。搭建社区和社会企业交流对接平台,通过举办社会企业推介会、社会企业项目进社区等方式,推动社会企业服务项目、产品落地社区。鼓励社区为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提供活动场地、宣传等便利条件。使用社区公益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有重点地支持社会企业开展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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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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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地区社企认证与扶持试点办法(试行)
*图片来自pixabay
政策背景
申请条件
1.合法登记注册: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即可申请。同时鼓励具有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转型为社会企业。企业经营状况存在失信、经营异常等记录的均不纳入社会企业认证范围。2.清晰的社会责任与使命:以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民生需求为导向,以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首要目标或宗旨,每年区社发中心将根据回天地区的实际明确限定认证社会企业的领域和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环境保护、物业服务提升、社区文化、社区养老服务、青少年发展等。3.具备团队经营管理能力:有不少于2人的全职受薪团队,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科学规范。4.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与商业能力: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盈利性的商业计划以及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的实现。(二)品牌社会企业认证1.成立年限及经营情况: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登记注册且成立不少于两年,并有相应的合格纳税记录的企业可申请进行回天地区社会企业认证。企业经营状况存在失信、经营异常等记录的均不纳入社会企业认证范围。2.经营管理能力较强:有不少于5人的全职受薪团队,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科学规范。3.收入来源稳定:收入来源不低于40%来自于商业收入(包含竞争性政府采购部分)。4.社会效益明显:有可测量的证据显示其创造的社会价值。社会企业应能够明确阐释其项目年度受益人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员工保障、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数据。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创新引领性。5.品牌社会企业中应有1名以上党员,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党建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经常性开展组织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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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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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应急管理领域社企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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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营造培育发展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良好氛围1.制定配套文件。形成以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培育和评估细则为核心的文件体系,按照观察企业(申请参与认定的企业)、认定企业(通过市社会建设工作部门认定的企业)、示范企业(综合评估得分较高的社会企业)三个层次,为社会企业的申报认定、能力提升、业务开发等明确方向要求、规范流程标准,为促进全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培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2.健全工作机制。由应急管理、社会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培育发展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协同机制。其中,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社会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评审认定和评估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发展支持和监督管理。3.树立基本导向。引导从事应急管理领域工作且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法人主体按照社会企业的定位转型发展。围绕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以加快提升城市基层应急能力为核心,重点扶持从事城市区域性安全评价、应急与安全技术培训、应急与安全科普宣教、应急与安全技术咨询、应急志愿服务、应急演练与救援等业务的社会企业发展。(二)加强服务引导,提升建设发展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功能效果1.加强培育孵化。加强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观察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育服务,引导其逐步达到认定标准。各区、街道(乡镇)统筹利用现有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或企业孵化器,为被认定的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或符合发展方向、尚未被认定的初创企业提供培育孵化服务。孵化基地在办公场地、人力资源、培训条件等方面对入驻企业给予支持。社会企业入驻孵化基地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2.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以倡导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协作网络、优化经营环境为目的,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便于社会企业开展对外宣传、能力提升、业务拓展、交流合作、金融对接等工作,提升社会企业品牌度,增强社会认可度。3.支持能力建设。借助具有应急管理、社会管理等专业优势的在京高校、职业技术学校、高技能人才基地等资源,形成专家库和师资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服务和交流活动,提升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指导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团队建设、需求对接等工作。4.拓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途径。支持社会企业入驻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动员中心等并有序参与属地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村)和社会企业交流对接,通过举办社会企业推介会、服务项目进社区(村)等形式,推动社会企业服务项目、产品落地基层。鼓励社区(村)为社会企业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活动场地、便利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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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下期将梳理成都政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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