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留住人才!大宜昌也是拼了!
不唯学历、职称论,只要你在企业的工作业绩够牛,就有机会被认定为宜昌市优秀人才,享受购房补助、政府特殊津贴等福利待遇。
解答ANSWER
制定三个新《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的实践探索,同时也是当前宜昌市人才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当前,宜昌市正处在大城建设和“争先进位”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日益迫切,但人才队伍大而不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稀缺,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成为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
三个新《办法》直接聚焦这个“瓶颈”,针对宜昌市产业发展和大城建设对高精尖缺、引领型和技能型人才的渴求,探索构建政府引导、用人自主、市场运作的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新机制,以期充分激发人才和用人主体的活力,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
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根本优势,科技和创新关键在人才。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需要务实管用的人才,因此出台三个办法很有必要。
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
近年来宜昌的发展成就很重要的因素是人才,人才是宜昌重要的发展要素,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体现在对人才工作的重视上,人才工作怎么重视、怎么加大力度都不为过。
三个新《办法》的出台,必将有力促进现代化特大城市人才强市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大城建设集聚各方英才。
解答 answer
《暂行办法》适用于城区的企业、除参公管理以外的市直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了不同的引进条件、方式和激励措施,在引进机制上做了进一步优化创新。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
优惠力度历年最大,较同类城市有较大优势是《暂行办法》的另一个突出特点。资金激励对象包括人才、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
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连续五年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住房补贴和2.4万元人才津贴;
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每人5至10万元奖励企业;
对引才工作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10万元奖励;
对柔性引才项目给予薪酬总额(工资所得)或单个项目报酬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引进人才优先享受位于沿江大道33号的人才公寓示范小区的承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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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前相比,突出了服务的理念,更加注重激励专家发挥作用。在具体修订上:
选拔名额更多,届期更短,专家名额由80名增加到100名左右,届期由四年缩短为三年,辐射面更广,聚英才而用的力度更大。
倾斜中青年和基层一线的导向更鲜明,明确“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注重推荐新涌现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更加强调作用发挥,明确了专家立足本职岗位,发挥科技攻关、决策参谋、创新创业、培育人才四个方面的职责,进行年度考核。
构建梯次人才选拔机制,明确省优秀专家的推荐对象优先从市优秀专家中产生,省及以上优秀专家一般不再参加市优秀专家评选。
服务管理更优,将津贴标准由每届5000元提高到15000元,并将省及以上专家一并纳入市管专家服务管理,同时,设立宜昌市“优秀人才奖”和“突出贡献人才奖”,营造更鲜明的识才用才敬才导向。
解答 answer
出台《暂行办法》旨在吸引、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鼓励他们充分发挥作用,最终成为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主力军。
《暂行办法》注重针对性,突出操作性。
来源|中国宜昌网、三峡日报
记者|高炜 通讯员|宜任才
编辑|晓浪 编审|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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