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月亮节,这个部门捎话给你啦

2016-09-13 了解宜昌☞ 宜昌发布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宜昌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规聚餐、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充分利用《中央纪委通报五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性变异“四风”,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编辑|李傲圈  编审|水仙


点赞宜昌,感谢有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