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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名单公布,宜昌这29处房屋禁止登记、抵押及变更!

宜昌发布 2019-04-20



铁腕禁违

为民利民


宜昌市对违建房屋实施行政管控

被列入管控名单的房产

将不能变更、抵押和交易

首批名单,51处

第二批名单,44处



最新公布

第三批被行政管控房屋名单


第三批附有违建房屋不予登记名单


西陵区




伍家岗区



高新区



根据《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附有违建的房屋不予办理登记、抵押及产权变更。




顶风违建要不得   铁腕治理没商量


短短1个月内,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14号院内发生了几次变化:先是借旧楼改造之机进行违建,被城管部门拆除后,又侥幸再次顶风违建,然后又被发现再拆。


最后,该违建业主不仅花费了两次搭违建的费用,还要承担拆除违建的费用,同时缴纳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第一次违建

借旧楼改造之机进行外扩



2018年11月底,宜昌美普商务酒店负责人李某组织工人对其在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14号院内租用的一栋2层办公楼进行旧房改造加固,并借机在1楼过道处进行外墙外扩违建。


12月5日,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了该处违建,经查,当事人李某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们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要求立即整改,自行拆除违建墙体。——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万寿桥中队队员肖雪冬


12月6日,城管执法队员来到东山大道314号院内查看时,发现违建当事人李某未自觉履行拆除义务,执法人员遂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并对其进行了《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


心存侥幸

再次原址进行违建被罚


然而,第一次的拆除并未引起当事人李某的重视,其违建气焰也并未因此“熄灭”。


2018年12月14日,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东山大道314号院内时发现,李某又再次在进行外扩砖墙砌体建设。城管执法队员当即叫停该违建行为,再次对违建外扩砖砌墙体进行拆除,拆除面积45平方米。


没想到城管执法队员会再次查看,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听了城管执法队员的介绍,我才知道,看似小小一点外扩,会存在那么大的安全隐患。——违建业主李某


针对李某再次违建的行为,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其作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的行政处罚。


就应该严惩,拆了还敢继续违建,气焰太嚣张。——附近居民


当事人缴违建造价10%的罚款

可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办法》规定,违法建设当事人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确定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若拒不执行,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建当事人开罚单,就是要倒逼违建主体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形象账”,认识到强拆不如自拆、晚拆不如早拆、慢拆不如快拆,促进违建主体成为拆违主体。同时,这也标志着,宜昌违建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下一步,宜昌还将进一步完善违建房屋禁止买卖、交易和抵押的工作规范与流程,并全面推行当事人自担违建费用等相关制度。



来源丨宜昌发布、市城管委

全媒体记者丨徐水仙、郑璐 通讯员丨黄玉莲

编辑丨婷婷     编审丨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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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宜昌大家拍#

《江心一座岛》

拍摄者:@学影像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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