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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规!事关养狗、车子、口罩...

宜昌发布 2020-09-04

不知不觉间,2020已走过一半

七月份

一些新规将逐步实施

它们将深刻影响宜昌人的生活

……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即将开始实施

7月,《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

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7月起施行,希望全市市民共同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


一、依法养犬。《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请各位市民按照《城区个人禁养犬标准》,不饲养禁养犬,已饲养的请尽快转移到可饲养区域或寄养至犬只收容机构。


二、规范养犬。城区养犬实行登记制度。只要到具有法定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就可以通过网上网下便利流程办理犬只登记,全免费获得电子犬牌(办理流程见背面)。


三、文明养犬。市民外出遛犬务必牵栓狗绳狗链,防止伤人,务必及时清理犬便,保护公共卫生。不要带犬到学校、医院、商场、公交车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得弃养犬只。


四、健康养犬。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全世界每年有55000人死于狂犬病,我国有23个省份、超过900个县市区有狂犬病病例报告。为了健康,请定期为您的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


最后,请大家记住一句话:养狗要登记,定期种疫苗,不养禁养犬,犬只不遗弃;遛狗牵狗绳,主动避他人,狗便要清理,伤人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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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马上实施


宜昌市物业小区防汛

操作指南 (试行)发布

宜昌市住建局发布宜昌市物业小区防汛操作指南 (试行)


●明确防汛职责●


1.物业公司职责

物业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防汛准备、汛期指挥、人员防护、协助抢险救援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汛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督促在管项目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制定应急预案。


●储备防汛物资●


2.常态化物资储备

①设施设备间、地下车位、地下室或人防、首层等出入口,配备挡水板、沙袋、挡水墙等物资;

②低洼处、易积水部位架设抽水泵、管道等设备;

③外立面、道路、散水、围墙等存在隐患周边设置警示标识;

④根据实际配备铁钩、铁丝、清渣网、排水泵连接软管、紧固螺丝、榔头、锤、斧、手锯、电工钳、铁锹、水桶、手电等物资;


3.重大汛情物资储备

①挡水板。选择抗冲击力强、不易腐蚀的材料,安装时可采取侧立式卡槽或后方挡杆方式,阻挡面过宽的,板材之间进行固定连接(紧固夹子)或设置45度角支架。

②防汛沙袋。普通沙袋堆叠错位码放,码放高度超过50CM的,堵水下方增设45度角围堵坝;新型膨胀式沙袋层叠码放,码放高度占孔洞高度3/4左右。

③挡水墙。位于地下室配电房前和易发生市政管网倒灌的部位前,在汛期来临前设置专门挡水墙体,有条件的准备好备用电源。


●抢修设施设备●

4.机房、设备房

①溅水设备再次投入运行前,进行全面擦拭吹干,绝缘值测量达标后投入运行。

②地面淹水的机房,检查地埋电线管内积水情况,积水量大的用气泵清吹,绝缘值达标后投入使用。

③配电柜和控制柜在水退后进行通风干燥,检测达标后投入使用。

④浸水及完全淹没的电动机等电气设备解体烘干,检测情况达标后重新组装,高压设备专门组织预防性实验。

⑤变配电室进水排干后,对夹层、电缆沟和室内进行通风除湿。

⑥机房进水严重时,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


5.电梯井进水

进水后关闭主电源,以溜车方式将电梯停于最高层,当水从电梯底层或以上厅门口、电梯机房进入底坑时,用簸箕、勺子、水桶、潜水泵等清除。


6.电梯轿厢进水

对电梯进行围挡,正在使用的使用紧急呼叫联系使用人,在附近楼层停靠并及时离开轿厢,发生困人的安排人员前往安抚处置,电梯未使用、未困人的使用紧急按钮使轿厢停靠至底层,待电梯维保员到达现场后进行处理。


●防护重点区域●


7.低洼处积水

检查雨污水井及排水管线,视情况打开雨、污水井盖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积水继续增长的,在积水区域加装排水泵强制排水,疏散积水区域周边的人员物资。


8.市政道路积水反灌

安装挡水板或码放沙袋,检查涌入点周边区域排水设施,积水深度增大时,使用水泵向外排水,疏散积水区域周边的人员物资。


9.排水管网反压喷涌

在涌水点码放沙袋,对反压喷涌点周边的雨水井、污水井的水位进行检查,疏散涌水点周围的人员物资。


10.供电、供水、热力、通讯、燃气等管井积水

在涌水处四周、机房门口、井口码放沙袋,打开的管井口处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时,关停设备并撤离人员。


11.绿地、墙裙、道路塌陷,树木倒伏,线杆断折

现场进行围挡,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排专人看护,避免人员及车辆接近。


12.地下空间积水

设置危险标识,用沙袋、木板、厚木板水渠闸等物拦住进水,进行排水,排水不及时的立即通知业主将置于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中的财产转移至高处,水已淹到高压柜(屏)的拉闸停电。当积水深度超过30厘米时,实行局部断电,组织人员撤离。对市政排水不畅或周边排水堵塞的,报告相关部门、单位。


13.屋面排水堵塞

及时清理屋面杂物,确保屋面排水口畅通并进行标记。检查屋面排水并及时疏通。


14.阳台地漏反灌

当暴雨持续、主排水管出现故障,发生多层反灌水时,及时打开最底层屋面排水管检修口泄流。


15.山体边坡漫水

小区周边山体因暴雨漫水时,迅速疏散周边的车辆和人员,并用沙袋引导水流流出。


●其他事项●


16.信息预警

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小区服务人员全部进岗,加强对地下空间、低洼地段、高边坡及围墙附近等重点区域,电梯、配电等重点设施设备巡视巡查值守。


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全部下沉一线,实行24小时防汛应急值守,在小区入口、单元楼栋入口处设置警示提醒,提示业主做好人员疏散、财产转移等应急准备。


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在属地防汛办公室、街办社区指挥下封闭隐患区域,视情况做好人员、财产疏散转移。


17.后续处置

水位退完之前,带水清扫主干道,清理淤泥,基本清理完后,对主要排水管网进行疏通。小区发生水浸的设备房、生活供水池、地下室、室外雨污水井、化粪池,道路、绿地、公共场地和积水严重低洼地段等区域,水位退后清理前进行卫生防疫消杀,清理完后按照卫生防疫有关要求对小区进行全面消杀。


发生绿地、墙裙、道路塌陷,围墙、堡坎倒塌和山体滑坡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隔离带(栏),有可能继续发生危及安全的部位安排专人看护和监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处理消除危险。


及时处置灾害给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耐心解释,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


18.信息报送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项目公示栏或者明显位置公布24小时应急电话,各类险情和突发事件时,30分钟内分别向项目属地的防汛指挥办公室和辖区主管部门报告,辖区主管部门在30分钟内上报至市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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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

今起全面实施

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修订后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推出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改革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


6月30日在北京、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西藏、青海、新疆等11个省(区、市)推广实施,实现全国全面覆盖。


随着新政全面实施,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大大方便了驾驶人处理异地交通违法,减少群众两地奔波。当事人明确接受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并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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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养老保险政策有新调整

日前,湖北省人社厅重新修订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将于7月1日起实施。《规程》规定,参保人员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一般信息变更,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服务窗口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该法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新出台的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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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起施行


国六排放标准落地实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公告,自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买新车可选装原厂ETC

2020年2月11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的通知,其中一项提到: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


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7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更改和删除农村土地承包数据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损毁或丢失。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复制、更改和删除数据。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承包农户、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资料。


口罩新标准正式实施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自2020年7月1日实施。新标准中,过滤元件级别根据对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水平分为KN100、KN95和KN90,对于0.075微米以上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分别达到99.97%、95%和90%,防护等级与过滤效率越高的防尘口罩安全性越高。


饲料禁止含有促生长类药物添加剂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生猪收购贩运须实名登记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指出,各地要完善产地检疫信息管理,自7月1日起,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登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政府采购需提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除采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各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出台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仍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制。国家发改委在向地方下达投资计划时,具体到项目的,应当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打捆、切块下达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分解投资计划时,应当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



来源丨宜昌发布综合编辑丨杨杨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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