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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这样申领→

宜昌发布 2022-06-02

宜昌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如何申请?
如何使用?如何兑付?



11月6日上午,宜昌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推动人才安居政策落地,并组织解读《宜昌市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使用及兑付流程》。


《宜昌市人才购房首付款
补贴券申请、使用及兑付流程》要点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实施后,新引进和认定的B至F类人才


2.申请人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4.申请人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


享受标准


➤B至D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10万元
➤E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6万元
➤F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5万元 。 

申请使用程序


1.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凭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3.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申请人提供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及其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款)。

兑付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年的6月、12月集中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市住建部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3.市住建部门在集中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特别提醒


1.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参加和不参加出售人才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同意人才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明示标识。

2.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享受或兑付的补贴资金应全额退还,取消申请人可享受的所有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人才住房管理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3.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6个月满为止





住建部门这样推动

《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落地落实

↓↓↓


保障有效供给,让人才租得到。印发《宜昌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人才公寓的主要筹集方式。明确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人才租住。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用人单位等参与人才公寓、人才住房供给,缓解当前结构性供给不足。


提高保障标准,让人才租得起。有效衔接《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及时调整宜昌城区公租房保障范围及条件、标准,将中专毕业生新增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和中专毕业生),每人每月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540元、540元、480元提高到1000元、800元和500元


落实购房补贴,让人才买得起。另行制定了《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使用及兑付流程》,分类人才签订商品住房合同后,可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补贴标准按人才分类分别为10万元、6万元、5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让各类人才在宜昌安心、安身、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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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宜昌发布

记者丨刘小凡         通讯员丨叶勇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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