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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这样申领→
11月6日上午,宜昌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推动人才安居政策落地,并组织解读《宜昌市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使用及兑付流程》。
1.申请人是《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实施后,新引进和认定的B至F类人才。
2.申请人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4.申请人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
住建部门这样推动
《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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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有效供给,让人才租得到。印发《宜昌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人才公寓的主要筹集方式。明确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人才租住。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用人单位等参与人才公寓、人才住房供给,缓解当前结构性供给不足。
提高保障标准,让人才租得起。有效衔接《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及时调整宜昌城区公租房保障范围及条件、标准,将中专毕业生新增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和中专毕业生),每人每月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540元、540元、480元提高到1000元、800元和500元。
落实购房补贴,让人才买得起。另行制定了《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使用及兑付流程》,分类人才签订商品住房合同后,可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补贴标准按人才分类分别为10万元、6万元、5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让各类人才在宜昌安心、安身、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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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宜昌发布
记者丨刘小凡 通讯员丨叶勇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