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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1000万元
今年,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推进“擦亮小城镇”工作,根据《宜昌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评价办法》,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结果以及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议讨论,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宜昌市对成效明显的全域推进示范县、示范型乡镇、基础型乡镇予以奖励。
宜昌市全面打响“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攻坚战,谋划项目521个,投资152亿元。每年设置奖补资金1000万元,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季一拉练,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基本实现全域“擦亮”,14个乡镇达到示范型乡镇条件,小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逐步走向“安全、高效、健康”新层级。
兴山县(150万元)秭归县(150万元)
示范型乡镇
秭归县归州镇(100万元)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80万元)夷陵区龙泉镇(80万元)秭归县水田坝乡(50万元)枝江市董市镇(50万元)
基础型乡镇枝江市顾家店镇(80万元)秭归县屈原镇(60万元)兴山县黄粮镇(60万元)秭归县磨坪乡(40万元)兴山县峡口镇(40万元)
秭归县
秭归县归州镇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
夷陵区龙泉镇
秭归县水田坝乡
枝江市董市镇
枝江市顾家店镇
秭归县屈原镇
兴山县黄粮镇
秭归县磨坪乡
兴山县峡口镇
来源丨宜昌发布记者丨刘小凡 通讯员丨叶勇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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