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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宜昌再加力…

宜昌发布 2023-11-04

以检察之力守牢流域安全底线

护航绿色发展


11月2日,宜昌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在宜昌灯塔广场召开,介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许一鸣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华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章雪松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俊峰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   驰  宜昌市人大代表、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持人

王   贤  宜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近年来
宜昌检察机关
聚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和
“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依法能动履职
协同推进流域多元共治
6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9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长江大保护十大专项行动”获评“宜昌市第四届法治建设十件大事”,“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省媒体推介报道200余次,为长江流域司法治理提供了“检察样本”。

坚持高起点谋划探索流域司法治理新路径


一是系统部署,主动融入党委工作大局。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制定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十二条”措施,部署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二是一体推进,全面融合履职。建立“长江三峡生态检察官”制度,设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行“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的工作模式,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不断提升流域司法治理专业化水平。


三是能动履职,做实交叉巡回检察。成立12个交叉巡回检察组,对辖区内的清江、沮漳河、黄柏河、三峡库区四个流域片区开展专项检察,通过线索大排查、案件大检查、问题大调研,办理涉流域刑事案件192件、公益诉讼案件267件、民事行政案件26件,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高质效办案展现流域司法治理新担当


一是筑牢水安全底线,畅通荆楚水网“大动脉”


聚焦河湖安全保护,办理案件39件,消除江河“肠梗阻”,畅通河湖“微循环”。针对沮漳河枝江段河道内2200余亩林木影响行洪安全问题,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通过行政磋商、公开听证共同商定整改方案,促进涉案土地合理利用,实现双赢共赢。


二是筑牢水环境安全底线,绘就秀美峡江“新画卷”


聚焦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办理案件143件。宜昌是长江航运重要节点,船舶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在全国率先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实现船舶污染物闭环处置,该案被《今日说法》深度报道。针对船舶拆解污染问题,推动出台规范船舶拆解工作意见,在全市25家船舶修造企业和100余家航运公司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船舶拆解行业规范化,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


三是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织密基本农田“保护网”


针对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树木等突出问题,办理案件44件,以诉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农村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补齐耕地保护监管漏洞。


四是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守好三峡物种“基因库”


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办理案件259件,加强对中华鲟、中华秋沙鸭、疏花水柏枝等珍稀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持续改善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环境,筑牢三峡生态安全屏障。


在宜昌,人与江豚同游长江,和谐共处。周学森摄


坚持高标准推进扩大流域司法治理新成效


一是坚持惩治并举,推动从“治罪”向“治理”转变


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依法办理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2件,促使企业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在办理某旅游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通过“企业合规+公益诉讼”,督促修复被毁农用地、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从“治表”向“治里”转变


对办案中发现的流域执法监管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4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在办理龚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赃挽损1200万元,对未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该案被写入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


三是坚持点面结合,推动从“治点”向“治面”转变


坚持以案促治,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出台管理制度20余项。畜禽养殖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版块,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养殖污染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地方出台畜禽养殖管理规定,促进源头治理、全域治理。


坚持高水平协作共建流域司法治理新格局


一是加强检政联动,促进流域共治。联合水利湖泊等五部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建立“行政执法+司法监督”协作机制20余项,定期会商交流,联合办理要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司法协同,实现同向发力。会同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意见,三峡库区检察机关联合签订《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合作协议》,打造流域司法治理履职共同体。


三是推动社会参与,凝聚保护共识。发布《长江三峡流域司法治理宜昌实践》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与三峡大学共建“长江流域司法治理研究中心”,建立生态环保警示教育基地25个,与公益组织共同发布《长江大保护倡议书》,营造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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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提问
“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请介绍一下主要做法和成效?
答:今年4月,省委政法委出台《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具体措施》将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四化同步发展提供政法保障明确为全省政法机关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是在法治轨道服务上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是宜昌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定位,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科学运用系统的观念和统筹的方法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的具体举措。
主要创新3项做法:一是创新办案组织。成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以办案队伍专业化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司法专业化。二是创新办案模式。探索践行“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的系统办案模式,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提升流域综合治理司法效能。三是创新检察模式。以“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为抓手,深入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修复、系统治理。
经过近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探索出一套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办案经验和做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成效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二是为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干支流不统一的跨区域治理难题提供了检察治理样本。三是通过发挥检察监督一线串珠作用,打通了部门壁垒,推动流域执法从“九龙治水”向“协同共治”转变,切实提升流域执法司法效能。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
流域综合治理具有整体性、协同性、复合性特点,极易造成“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问题,在凝聚合力、协同共治方面,枝江市检察院有什么好的做法?

答:枝江市“一江两河八湖百库”的水乡特色突出,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守护辖区江河安澜、护卫一江清水东流的责任重大。今年来,按照省、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部署,统筹考虑局部和全局相协调、治标和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等多重关系。一方面加强检政联动,深化多方协同。着力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等多种手段,打好流域协同治理的“组合拳”。如,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长江岸线保护、防汛备汛、河道采砂管理、长江禁捕、化工园区污染治理等的联合检查、线索移送、谈判磋商、修复治理等工作。今年7月,在办理督促整治沮漳河2200亩滩涂违规种植高秆林木案件时,坚持从“法”上晓以利害,从“理”上探寻方法,从“情”上支持助力,协调枝江市公安、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发力,在清除林木的同时,为后续的农业发展找好了出路,实现了以“我管”促“都管”。另一方面,推动全民参与,激活共建共治。探索建立“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广泛发展社会各界人士成为志愿者,在线索发现、提供专家意见、生态修复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办案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圆桌会议、公开宣告等,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流域综合治理的内生动力,打造全民共建共治的保护新格局。


三峡晚报记者提问
灯塔广场五年前还是繁忙而杂乱的货运港口,如今这里成为了市民休闲娱乐的“网红”景点,众所周知猇亭是长江大保护岸线治理的重点区域,请问猇亭区检察院在岸线保护方面是如何履职的?

答:大江奔涌、百舸争流,岸上苗木成林、风光旖旎。不仅仅这里如此,在猇亭区17.2公里的长江岸线上均是水清岸绿、风景如画,灯塔广场、长江大保护公园、织布街依次布局,形成了长江沿岸绿色生态廊道,成为市民和游客争相打卡之地。

杨曦 摄

五年前,灯塔广场的原址还是喧嚣的货运港口。大量煤炭露天堆放,下雨天含煤污水沿江漫流。转运煤炭的大型货车穿梭往来,抛洒的粉尘四处飞扬。彼时的猇亭,经济是高速发展了,但也对我们的母亲河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参与岸线整治工作,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涉及煤炭露天堆放,含煤废水污染长江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多次与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磋商,积极督促职能部门形成履职合力,全面推进沿江码头集中整治。先后拆除了沿江成林砂场、磨盘港码头、中石化磨盘溪码头、中石油油库码头等,复绿岸线,修建公园。2018年至今,猇亭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岸线码头污染专项整治。结合猇亭区位于长江黄金水道中转站的区位优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谆谆嘱托,依法办理了码头废水直排长江、岸线生态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 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开展“回头看”13次,一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沿江码头步入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为猇亭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先导区、打造宜昌工业经济发展主引擎,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检察监督”的新路子。


三峡日报记者提问
作为市人大代表,您对检察工作一直比较关注,请问您对宜昌检察机关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答: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对宜昌绿色产业发展进行了阐述,而茶产业作为宜昌重要的富民绿色产业,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大局中也备受关注。今年9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在宜昌调研时走进五峰高效生态茶园,他强调要把保护、发展、富民统筹起来。10月,市委书记熊征宇调研茶产业发展时,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提升茶叶品质。


近年来,宜昌检察机关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履职,为茶企、茶农提供了很多优质的检察产品。特别是创建的“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充分履行打击与保护、监督与协作、预防与教育的检察职能,在保障茶叶质量安全、保护茶园自然生态、维护茶产业知识产权、护航茶企绿色发展、保护古茶树物种等方面,在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比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古茶树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推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古茶树资源普查,新增一批挂牌保护,严格实行“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并落实看护责任,推动保护古茶树资源成为共识。作为一名茶企负责人,我也深深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暖商护企的为民情怀,在公平竞争、诚信守法、创新发展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宜昌茶文化底蕴深厚,茶产业链前景广阔。今后,希望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关注支持宜昌茶产业发展,围绕茶农、茶企、茶生态、茶遗产全面依法履职,有效解决茶产业发展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为提升茶叶品质、保护茶叶品牌持续保驾护航。



来源丨宜昌发布
记者丨李好         通讯员丨李洁
摄影丨林潇
编辑丨晓浪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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