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辽宁森林覆盖率将达42.5%
日前,辽宁省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就全省“十四五”期间林草事业发展作出部署,明确要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在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到2025年,辽宁省森林覆盖率要由2020年的42%提高至42.5%;森林蓄积量增加0.34亿立方米;治理沙化土地10.5万公顷。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完成造林77.07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3亿株,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6.26万公顷,各类草原生态修复7.4万公顷,落实禁牧草原33.37万公顷,完成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区管护维修46万公顷。至“十三五”期末,辽宁省林地面积713.6万公顷,确权草原面积102.68万公顷。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66.05%,湿地保护率为40.3%。
《规划》指出,全省林草事业发展必须把保护生态环境、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的美丽辽宁。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重大发展机遇,在森林经营、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等方面下功夫,大规模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充分发挥林草碳汇功能。加快推进辽河国家公园建设,保护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
在规划布局上,辽宁省提出要围绕“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和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总体布局,构建以辽河平原生态建设廊道、沿海生态修复带、辽东森林生态屏障、辽西防风固沙屏障为主体,以点状分布的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一廊一带两屏”林草发展新格局。
《规划》还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林草发展的7项重点任务: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推进资源培育由扩面向提质转变,国土绿化由规模化向精细化转变;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逐步建成以辽河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加强林草资源管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深入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动林草产业兴旺发展;着力提升林草生态文化;通过推行林长制、国有林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草原改革,积极深化林草制度改革;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林木种苗、林业草原人才、科技、信息化体系建设等,全面提升支撑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