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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康”商标刑事申诉案上新闻联播

2018-01-31 史亚利 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保护专家

思想·博采·达人


昨日,中央新闻联播播报的由检察机关公布的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四大典型案例,我所律师承办的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康实业)“长康”商标刑事申诉案件入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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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2015年长康实业发现李太荣、胡仲兄等人大量生产销售带有假冒“长康”、“老干妈”注册商标的知名调味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假冒“长康”、“老干妈”产品包装的生产者为自然人彭玉强,公安机关随即对彭玉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并向基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基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彭玉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决定对彭玉强不起诉。作为长康实业的法律顾问,我所律师收到基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积极调取相关案件的卷宗,搜集、厘清相关证据,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不服对彭玉强不起诉的申诉书。在我所律师的积极努力下,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经过全面审查,2017年3月27日作出长检刑申复决(2017)4号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撤销原不起诉决定。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彭玉强被依法判决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成为湖南省首例通过刑事申诉追究刑事责任的知识产权案件。


我所此次涉产权(知识产权)刑事申诉案件的成功,得益于长沙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2017年3月成立的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加速了本案的顺利进行。2018年1月24日,长沙市委、长沙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十二条规定,长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迎来更为喜人的局面。我所律师将积极抓住机遇,为广大企事业单位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为企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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