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发明专利申请能否作为中国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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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冯春时 博士 隆天知识产权
原标题:外国发明专利申请能否作为中国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IPRdaily导读:优先权制度是专利制度的基石之一。关于外国优先权,一般为大家所知的是,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互为优先权基础,外观设计可以作为外观设计的优先权基础,然而它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其他组合在当前的中国实践中能否成立,本文从优先权制度的根本目的、各国制度的协调对等等角度浅探中国应该采取的审查标准。
答复客户各种各样的咨询构成了笔者工作的一部分。这不,最近又来了一个客户咨询,能否以外国发明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申请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通常案件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外观设计要求外观设计的优先权,问题中的情形还真的没有遇到过。客户咨询无小事,为了获得答案,笔者进行了一番小调研,结果发现,这还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专利审查指南》2010年版第一部分第一章6.2节规定,“要求优先权,是指申请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专利局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可见,《专利法》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要求优先权的法律依据。顺便说一下,国际条约在我国一般分为直接适用和转化适用,其中WTO协议以及知识产权条约中的大部分条款都需要转化适用,但从审查指南的该规定可见,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我国是直接适用,这是比较少见的。
《专利法》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无论该款中的“相同主题”如何解释,毫无疑问的是,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为相同申请类型是可行的。
《巴黎公约》
显然,该附图中包括外观设计要素。
优先权制度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使成员国申请人的发明创造能够方便地在其他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其客体从根本上讲应该是发明创造的内容,因此应从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的实质内容判断其是否属于“相同主题”,而不应拘泥于申请类型。
因巴黎公约和我国的专利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即使通过书面或者从实践中给予明确地接受,与巴黎公约和我国的专利法律法规并不矛盾。
日、美、韩、欧等或通过书面规定或通过实践确认了情形①的可接受性。
《日本意匠审查基准》第101.3.6“优先权基础申请不是外观设计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的情形”规定到,巴黎公约未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和商标申请作为外观设计优先权基础,在我国(指日本),该种优先权主张的效果根据不同法律间(指特许法(发明专利法)、实用新案法(实用新型法)、意匠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等)的申请能否相互转换进行判断。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作为外观设计优先权基础的,由于日本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申请相互之间可以转换,如果以发明专利申请作为外观设计优先权基础,只要外观设计申请与优先权证明文件显示的是同一设计,就可以享有优先权,而从商标申请向外观设计申请的转换不被允许,因此以商标申请作为外观设计优先权的基础不被允许。由此可见,日本以书面规定明确了情形①的可接受性。
此外,美国、韩国、欧洲虽然没有如日本一样以书面规定,但都通过实践进行了明确。其中,美国MPEP关于外国优先权规定到,在一定条件并且满足某些要求的情况下,在美国提交的专利申请可以享受在外国提交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这些条件规定在35U.S.C.119(a)-(d),(f),172,365(a),(b),386(a),(b),37CFR1.55.(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s213.html)。这些条款并不关注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的类型,而是采取了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须是“相同的发明创造”这一更为宽泛的措辞。在这些主要国家或区域都给予接受的情况下,出于对等原则,中国应该接受情形①。
尾声花絮
参考文献
文献1:中国专利法详解,尹新天,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3月第一版,P382-390
文献2:日本的发明专利申请能否作为中国外观设计优先权的基础,路莉、赵北北,当代经济,2017年9月刊,第25期,P90-91文献3:发明专利申请可否作为外观设计的优先权基础,王美芳,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年第7期,P90-95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冯春时 博士 隆天知识产权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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