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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女法医黄墁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

2017-08-15 玉林公安

6月26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会议召开,选举产生48名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女法医黄墁就位列其中。




黄墁,女,198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入警以来,她在各级领导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下,始终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不怕脏不怕累,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职责与义务,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身于法医工作。


2009年入警至今,黄墁同志积极参与各类案件的现场勘查及法医检验鉴定,其中重大、疑难案件76起,尸体检验400多具,活体伤情检验2500多人次,出具鉴定书1200多份。

黄墁同志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在“2010.5.26”命案等多起命案中,为刑事案件的准确定性提供依据,为命案侦破提供方向,使多起案件获得突破性进展,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黄墁同志先后荣获: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度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13年度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14年当选广西首届“最美警察”、“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和荣立“个人一等功”;2015年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最美基层公安民警”、“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6年3月被授予“广西三八红旗手”,2016年7月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她把岁月的痕迹,定格在一桩又一桩的罪恶现场;她日复一日地出入实验室,埋头鉴定工作,无怨无悔,为自己的青春描上了一抹别样的色彩,透过她那孜孜不倦追求真相的身影,我们看见一个普通女警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深厚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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