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车牌可互换”等9项措施我省6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及2018年以来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
我省将推行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9项2019年6月1日起推行。
9项具体业务和服务如下: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我省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省“一证通考”。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当前,我省海口、三亚成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城市,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
一是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二是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 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
◆ 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三是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四是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附:一图读懂10项具体业务和服务(来源:公安部交管局)